再谈“盗版有理”——迟来的回复 - 我看版权与盗版 - executor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9 次) 时间:2001-05-07 00:34:41 来源:executor (executor) 原创-IT

本文的讨论局限在软件版权,盗版的范围之内

虽然是“再谈”,但是还有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没有说清楚。有的是我先未想到,有的则是我以为没有必要,现在一起说一说。

一、 方法论

盲人摸象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听完之后,可能一笑了之的情况多些。简单的说,这是一个以必要条件代替充分条件而导致错误的例子。在每一件事情上,我们都可以形成自己的观点,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但是,如果要将这种观点一般化,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给一个理由先”:有一个理由,就可以形成一种观点;但如果要使形成的这个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那么,在严格意义上,这个理由必须是观点的充分条件。如果我们要在更加严格的意义上讨论理由与观点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充分必要条件是什么。
我以为,只有给出了充分必要条件及其论证,才可以说“我认为什么什么是什么什么”;否则的话,也许说“我感觉什么什么是什么什么”更准确一些。每个人都有感觉的自由,但要是根据感觉进行争论的话,那这与盲人摸象的故事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简单的“盗版有理”四个字并不精确,它实际上包含了我的两对“理由——观点”的充分必要条件关系,它们是:
理由:版权制度是一种社会经济规范;
观点:判断版权制度的合理性应该且必须从社会经济角度进行分析;

理由:盗版的存在并不一定造成社会经济的整体损失,在某些情况下还相反;
观点:盗版并不一定“无理”,有些时候还是“有理”。
具体的论证可见我的“为什么我支持盗版”一文

二、 制造盗版与使用盗版

我承认,在我看了李朝晖的“盗版无理”一文,才意识到自己的盗版概念并不清楚。他在文中写到:“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人脑海里浮现出盗版二字的时候,想到的是制售盗版软件以牟利的行为而不是购买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这就好象假冒伪劣指的是制售而不是使用一样显而易见,至少,也是制售和购买使用的合体。”我得承认,在我想到盗版二字的时候,总想到的是“使用盗版”这个概念,只有在新闻中听到关于打击盗版的时候,才想起“制售盗版软件”这种行为。(注:本文及上一篇文章中的盗版均指“使用盗版”)对于这句话里的比喻,我也不能同意。不过,对制售盗版与使用盗版的区分倒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讨论问题。
先来明确一下两者的关系:两者关系密切,但并不是必然联系。虽然制售盗版往往会导致使用盗版的发生,但是使用盗版的行为却不一定意味着存在制售盗版的行为。例如,COPY盗版软件,就不存在销售盗版的行为;进一步,非合法授权的COPY正版软件,还不存在制造盗版软件的行为。(请允许我的逻辑混乱,现在我觉得,盗版这个概念确切点说应该是非合法授权使用的意思)另一方面,就社会整体观念而言,两者的地位不同,制售盗版属于法律约束的范围;使用盗版属于道德规范的范围。(不排除个别地区的例外)
很多认为使用盗版有理的人也认为制售盗版无理。但这是一个矛盾,有理与无理的两件事物却偏偏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总让人觉得有些问题。我的看法是:如果使用盗版有理;那制售盗版也有理!
一定会有好心人劝我:小心,这可以犯法的!是的,但要明确一点,违法的事情不一定就是错的。法律的规范性、严密性的优点却使其存在缺乏灵活性与存在时滞性等问题。法律可以规定是制造、销售还是使用盗版软件非法,却无法这样说:“如果盗版软件的市场占有率超过25%,那么制售盗版软件的行为将是违法的”,或者说“法官可以根据盗版软件的市场占有率情况酌情判断盗版行为是否违法”。很明显,法律必须作出一个二选一的选择:制售盗版是合法还是非法?对社会而言,法律规定制售盗版非法远比规定其合法要有效率,所以法律规定制售盗版违法,这种规定无疑是正确的。不过,要有这种认识:作为一个约束求解的问题,我们已经求得了一个最优解;但如果放开约束条件,也许还会有更好的解的存在——事实正是这样。
社会的整体利益要求在版权与盗版之间取得一个动态均衡。将盗版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可以发挥它所带来的好处,又有效的抑制它可能引起的危害。由于盗版软件同时具有相对正版软件的无差异性(基本上)与绝对的低成本,使得要维持盗版与正版之间的合理均衡必须借助外界的力量。这包括刚提到的法律,还有道德,以及舆论等手段。在法律即定的情况下,执法的严格程度也是一种调节的方法。这样,通过增加盗版各个环节的成本来实现正版与盗版之间的合理均衡。
盗版,无论是制售盗版还是使用盗版,都是有理的,只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法律怎么规定、如何执行,舆论怎么导向,不过是调节的手段而已,本身并不说明太多的问题。

三、 行动论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社会。就盗版这个现象来看,最少存在两对一边倒的竞争,一对在正版与盗版之间展开;另一对则在支持盗版与反对盗版之间发生。从重要性来说,前一对是主要矛盾,后一对是次要矛盾。两对矛盾中都是后一方占据绝对的优势(基于利益的原因)。两对矛盾又是紧密相连的,正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一种制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并不反对舆论、媒体中大量的支持正版,反对盗版的言论。它们的存在不仅是一种必然,也具有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功能。
那我为什么还总要说盗版有理呢?
我有这样一种认识:虽然这两对矛盾内部竞争都是一边倒,但其机理不同。正版与盗版之间的差别主要是一种客观上的差别;而支持盗版与反对盗版之间的差别则主要是主观上的。两对矛盾虽然具有一定的客观联动性,并在客观上构成了一种制衡。但这种制衡并不一定体现为一种动态的均衡。客观的东西远比主观的东西要稳定,相比之下,主观的东西则可以发生虽然缓慢却持续的变化。在反对盗版这方面,正好有利益集团推动这种变化的实现。
从一个中期的过程看,正版与盗版之间的斗争中,正版方面的势力将不断得到加强。如果说在起点时盗版过多的话,那么这种趋势将会有利于正版与盗版之间均衡的实现,但是,即使均衡实现了,这种趋势仍不会改变。接下去,过分严厉的对待盗版将造成社会整体的效率损失。(好比最近香港的新版权条例)
我并不能确认这个均衡点已经过去,但我认为有必要认识到这种趋势。这就是我为什么支持盗版,为什么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在伦敦郊外马克思的墓碑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哲学家们总是用不同的方式去解释世界,而关键在于改变世界。”(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