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最后归宿--固网 - 疯人院特供 - 黄 渊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26 次) 时间:2001-05-05 22:22:38 来源:黄  渊 (Lucky_H) 转载

网站的最后归宿–固网从上述媒体内容与广告版位间的关系来看,如果我们不把媒体内容当成获利主体,而是当成某种获利主体的附加价值,这方面的思考空间就会突然开朗起来。问题是,在网络上那个获利的主体如果不是广告,那会什么?答案是上网的费用。

网站如何收费的问题最近被大量的讨论。各种说法莫衷一是,但是开始收费却已经是经营者的共识。除了那些已经从网站经营者转型成为技术平台供应商,以承接专案为获利来源的网络企业以外,想继续朝网站经营方向前进的企业,无不使尽浑身力气,从现有的内容以及服务上面做出区隔,看看是否有对部分使用者收费的可能。

网络上的内容到底能不能收费?老实说,在互联网还没出现之前,人们获取资讯的管道并不缺乏。而网络虽然有着即时互动的特性,但是承载于其上的内容并没有重要到能够让使用者付费。举一个比较悲惨的例子来说,明日报的消失可能多少让部分的网络族群感到不方便,但是也不过就是如此罢了。这些所谓的网络原生媒体并没有具备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这样的看法是把内容当作获利的主体来看待的,但是笔者很早以前就指出,内容从来就不是媒体获利的主体。传统媒体例如报纸电视的获利主体其实是广告,真正卖钱的是刊登广告的版位,时段,而不是刊登或播放内容的时段。内容存在的价值只在于拉高那些广告版位和时段的价值而已。

笔者这么说也许会遭到一些内容生产者的抗议,因为者种说法似乎贬低了媒体内容的价值。但在此也必须说明,没有这些媒体内容,媒体的广告价值就不会出来。事实是,我们所知道的媒体就是以这种方式在运作的。

网络上的内容提供者以前想从广告上收费,但是却碍于各种因素,例如频宽,广告效果,使用人数,网络的特性等等而无法如愿。目前则挣扎着想转而从内容上面收费,但是真正能直接收费的内容只有独特的内容才有可能,这方面的发展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上述媒体内容与广告版位间的关系来看,如果我们不把媒体内容当成获利主体,而是当成某种获利主体的附加价值,这方面的思考空间就会突然开朗起来。问题是,在网络上那个获利的主体如果不是广告,那会什么?答案是上网的费用。

提供电话服务是电信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想提高获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大家多讲一点话。要怎么样才能让大家多讲一点?除了降价促销之外,开发各种加值服务来提高使用电话的机会变得非常重要。例如企业提供的0800免付费电话,话中插播等等。这些便利服务让消费者使用电话的机会无形中大增。

无线电话为什么要强调上网服务,是因为使用者在看无线上网的内容时,它必须缴付通话的费用。所以那些内容虽然免费,但是电信公司却从这些加值服务中提升使用电话的机会,最后从通话费中收取费用。

这个,就是网站收费的主体。很遗憾,内容从来就不是获利的主体,即使在网络上也是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台湾目前热闹滚滚的固网战争,目前虽然仍处在提高普及率的阶段,每家固网大厂现阶段的第一要务是提升装机量,但是接下来就会开始进入附加价值的战争当中。而网站内容,就是提升使用电话服务机会的附加价值。

网站经营者努力经营内容,却无法从电信公司的通话费用当中获得任何收益,这个不平衡的点到最后一定会被打破。也就是说,入口网站,内容网站,这些企业最后的归宿一定是电信公司。

以长期的眼光来看,媒体通路和媒体内容一定会走向联合。以现阶段来看媒体和电信公司的联合已经完成,不管国外还是台湾的环境,许多媒体集团都和电信公司合并,或者有着深度的投资关系。不管网站自许为媒体还是通路,最后一定会被这样的体系所合并。体质健全且营运状况尚可的网站,也许可以撑到被媒体集团或固网收购的一天,但那样的幸运者可能毕竟是少数。

通讯,媒体,网络这样的合并,最后就会形成美国在线(AOL)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模式看起来会是网络媒体的最终模式。笔者也曾经指出,雅虎有两大危机,一是没有掌握接触使用者的管道(ISP),一是没有媒体内容。从雅虎目前的营运状况来看,它出售给传统的媒体或者电信公司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网络的本质是通讯。网络的内容以及服务曾经热闹滚滚,但是它终究要回归到属于它的地方去。网络所串联起来的,居然是巨大的媒体集团,这点恐怕是谁都没有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