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14 次) 时间:2000-06-12 17:00:13 来源:由申 (由申) 原创-IT
情网事件:“天仙配”与“东南飞”
由 申
曾经有人这么评价过在恋爱过程中的男女:在恋爱这件事情的开始,是男孩先失去理智而女孩清醒;在恋爱开展的最后,是女孩失去了理智而男孩清醒……细细玩味下来感觉说这话的人颇有道理。
今天,我们面对”情网”的”情变”,似乎也可以用刚才的那个说法来套用一下,即:深圳颖源公司先对深圳市婚介所产生的”爱意”,首先提出来要交朋友–建设”情网”的要求,并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即那份《意向书》)共筑“爱巢”;而当“情网”中的两个人从初恋到渐渐收获果实的时候,分歧产生了……深圳市婚介所认为自己感情投入巨大,应该在成家–建立“情网公司”之后自己说了算。至于颖源公司嘛就应该是一个扮演“听话的丈夫”的角色,因此你四我六正成比例。不过可惜的是“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自感为此家园建设资金投入巨大的颖源公司自然不愿意俯首称臣、自然要求做主人的权利,于是双方的不愉快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于是也难怪人家婚介所最终会移情别恋……
综观整个“情网事件”的全过程,在笔者私下看来不过如此。婚介所与颖源公司的分分合合也完全可以用上述原理来解释。
然而,遵循商业化运做的网络公司毕竟有异于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现实的情况必须要分出来一个是非曲直,非如此不能彼此顺畅的进行合作,所以笔者权且在此就这个婚介所同颖源公司的“家务事”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说起来是“家务事”,似乎就没有谁绝对对与谁绝对错的道理。今天的”情网”之所以能够成为南中国地区最大的婚介交友网站我们绝对应该承认是双方共同进行努力的结果。同《天仙配》里面的唱词一样,是“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共同努力配合着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的结果。老人家讲话”男主外女主内”在现今社会固然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那种绝对正确性,但是讲求一个分工还是十分应该而且必要的。因此我们看到在事情的最初婚介所同颖源公司签定的那份名为《关于合作建立和营运婚姻介绍所互联网站的意向书》就规定了双方的义务:由婚介所提供婚介资料并承担域名注册费,颖源公司负责网站域名注册、市场调研和方案策划、系统方案设计、形象策划设计、软件设计并承担开发费用等。不过遗憾的是这份《意向书》订立的最初双方并没有考虑到要“结婚”–成立“情网”公司的事情,也没考虑到这“婚”万一结不成今后的财产将如何分割。从这一点来说咱们中国人就没人家老外前卫,要知道人家经常的情况是婚前就想到了要离婚,事先就利利索索的将家里那点东西明细的给分完了!真有离婚那天的时候连分割财产的律师费用都给省了……这样一来一则完全明晰了权利义务,二则也规定了各自的权利范围也就不会出现今天婚介所同颖源公司你告我违约我告你侵权的事情了。
“情网事件”从一个简单的事实到今天缠杂不清的状况究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当初那份对彼此权利义务定义模糊的《意向书》。如果当初就想好今后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分歧、如果双方不是忘记了当初共涉“爱河”你帮我助的唇齿依赖也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反目成仇。各自另起炉灶不是不可,但是请注意你们这样折腾来折腾去如此几番下来还能有多少用户愿意留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情网”?!争议产权比例不是不成,但是请当心你们争执之下打碎了这个金饭碗大家到头来都将是一场春梦空空!所以说,趁早停止论战走上法庭吧,或许法律会跟你们找寻到一个彼此满意的答案。
目睹好好的一个“情网”由“天仙配”式的浪漫神话变成了“孔雀东南飞”式的现代悲剧,不得不令关注网络发展的人们扼腕叹息——我们的互连网企业也真是缺乏国际化的经营经验,我们网络经营者也实在是欠缺法律意识和发展性的长远目光。
我国的网络发展太过迅速也太过年轻,“情网事件”我相信应该是众多同类事件的冰山一角。
经年以来我们看到的各种最终走上法庭的网络纠纷越来越多,在感慨这些事件缠杂不清的同时,又一次使人认识到”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真是不错!
笔者真诚的希望我们的互连网企业能够以此为鉴尽快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放远经营目光,不要再让”家务事”劳动”清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