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1 次) 时间:2001-04-29 17:03:16 来源:王晓红 (菩鲁) 原创-IT
酒吧歌手在昏暗里放歌
文/王晓红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生活在音乐的海洋里,也许有一天他们的音乐突然被发现,然后一炮而红,也许永远默默无名。但是既然爱了音乐,就也心甘情愿在酒吧昏暗的光线里,唱着歌。
钟立风:唱着爱着快乐着
再见了最爱的人哪
最爱的人哪
你是我所有快乐和悲伤的源泉啊
再见了最爱的人哪
你是我转身离去的一扇门啊
第一次在栗正酒吧听到这个歌的时候,就非常感动,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首感动我的歌就是眼前这个大男孩的作品。
在他唱歌的栗正酒吧,我请小钟讲他自己的故事,却发现他有些心不在焉。突然,他停止了讲述,告诉我他的女朋友从日本回国了,来看他。看着他那副迫切的样子,我知道,如果我逼着他讲故事,该是多么不尽人情。可我还是乘机要他把和女友的故事也说一说,他有点害羞,但还是说了起来。
”高中毕业我没有考上大学,我喜欢音乐,自学过三年吉他,就考到了杭州歌舞团做吉他伴奏。1995年,21岁的时候,我还在杭州歌舞团做吉他伴奏,那时候我已经写了很多歌,常到杭州的院校去演出。那时候不是流行什么校园民谣吗,我也写些那种类型的东西。就有人说,你唱得那么好,怎么不去北京?我就含糊地回答:我会去的……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是个很小的小孩子,突然到歌舞团的宿舍来找我,对我说:’我爸爸明天到北京出差,我也给你买了票!’就这样,一点准备都没有,我迷迷糊糊地到团里辞了工作,背着吉他,带上自己写的歌,就到了北京。到北京后,也是找唱片公司什么的,也在唱片公司做过,做得并不开心。后来有好多朋友都在酒吧唱,我也就跟着去。那时候北京还没有这么多酒吧,我们好多人就在西单的乡谣酒吧唱歌,也在那里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一天我去一个朋友家,一个女孩打电话来,听到我在电话这端唱歌,就问我的朋友是谁唱歌这么好,我朋友就说是一个浙江的男孩,就这样,我和她通过电话说了几句话。然后,在一次聚会上我们认识了,然后,就是传统的过程,我们就恋爱了。”
说到这儿,小钟的目光又一次越过舞台看向对面,指给我那边一张桌边坐着的女孩,说:”她就坐在那里。””她不是搞音乐的,大学毕业的她在公司里面上班。很快,她的父母就知道了我和她在一起,他们也不是十分反对她和一个唱歌的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很希望我能够到她家里去,也许他们要的是一个承诺,或者想判断我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就一直拖,没有去她家–我会紧张。然后,到1998年,她家里就送她到日本去留学了。她这次回来是因为学校里放春假,去年还回来过一次。她总说我就是为唱歌而生的人,对音乐,她其实不懂什么,但是她喜欢听我唱歌,我就写歌给她。她去日本,还带着我的磁带和CD呢。”
小钟上台去唱歌,在他唱歌的时候,我到他女友的桌边,将他的女友请了过来。和女孩交流是我的长项,可是大部分的时间,女孩只是看着台上唱歌的他,眼里闪着光。想着这是一对被大海分隔许久的恋人,就是有一肚子的问题,我又怎么忍心去打扰?女孩说话不多,稳重大方。大多的时候她只是看着台上的小钟卖力地唱着为她写的歌,微笑着,很幸福的样子。而那不知疲倦的歌者则不时地朝着坐在台下的她笑,唱累了就兴高采烈地下台,笑着已经很难合上的嘴,不停地说话,把眼睛望住女友,接着就又兴奋地跑上台去唱两个人都喜欢的歌。这一晚,小钟唱了十五六支歌,远超过他正常的工作量,每支歌都唱得十分深情,唱了歌后就很兴奋地坐在女友身边,笑,很迫切地说话,27岁的人,像个小孩子。我们的聊天草草结束了–毕竟,那样的夜,是属于久别的恋人的。因为没能和我把故事都讲完,小钟很抱歉地对我说:”你过两天到我家去吧,我做饭给你吃。我打电话给你,一定要来啊!”
两天后的下午,钟立风到他家附近我们约好的地方接我,然后,领我来到他在一幢古旧的楼房里租住的家中。还在门外就闻到浓郁的炖肉的香味,一开门,他先是轻轻唤了声”咪咪”,然后一只白色带浅黄花纹的漂亮猫咪出现了,他疼爱地摸了摸猫头,然后把它从手中放开,猫儿轻巧地躲到里面的房间里。香味来自他那间简单的厨房,他炖了一锅牛肉。我们跟着猫儿进了房间,墙上挂着一只老虎风筝,一幅抽象派的油画,还有几张现代水墨画以及一幅字。一张写字桌上靠墙摞了好多磁带和CD,桌角的地方安放着猫咪的藤编小窝,铺着柔软的垫子。挨着墙的地上,许多书就直接靠墙排着。在这里看到《尤利西斯》和《萨特》,我很惊讶,才知道高中毕业的钟立风,写歌凭借的并不止是歌手的那一点”小资”。书的旁边是放在一把椅子上的小小的电视机,还有VCD和一把吉他。墙上钉着一面很大的镜子,地上有一张小小的圆饭桌,然后他就端上了两个炒菜和那一锅牛肉,竟自坐到了镜子对面,对镜理了理及肩的长发。就在这个收拾得非常干净整洁的男孩子的家,我和他一起吃饭。其间,他操起吉他,说:”喜欢什么歌,我都唱给你听!”他就真的唱了好多歌,然后又给我读他写的小说。他说:”有朋友要我给自己的每一首歌都配一篇同题的中篇小说,我现在只写完了一篇,这里面的主人公都是以我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为原型的。我们准备等我写完了这一系列的小说,就出一本书,和歌同时发行。”
万晓利:爱音乐也爱啤酒
去年,我第一次去栗正酒吧,一个瘦瘦的长发及腰的男子,带着孤傲的表情从身边走过,然后朋友指给我说:那是万晓利,这里的歌手,他应该是这里的最亮点,唱得好极了。然而那天我们结束得很早,这个神秘的歌手的歌,我没有听到。那是去年夏天的事了。后来再去,发现他的歌果然非常出色,而崇拜他的人也真的很多。然而当我采访万晓利的时候,已经是今年的春天,他的长发已经剪短到肩膀上面,因为已经熟识,他的孤傲表情也有了解释:不擅言辞。
1971年出生的万晓利一直喜欢唱歌,可是他在大学里学的却是食品酿造专业,拿他的话来说,就是做酒。如今,酿酒的学历为他带来的只剩下对啤酒的喜爱了。1994年他的学生时代结束,那时候音乐只是他的业余爱好。可是喜爱音乐的他一毕业就离开河北,开始了他的歌手生涯:随一些小的歌舞团体去走穴。这种演出很锻炼人,他也就到过了许多地方。1997年,他到了北京。唱歌对他而言首先当然是一份工作,而能够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工作也就自然成了一种乐趣。
如果你在9点半左右到栗正酒吧,你常常会看到万晓利捧着一杯可乐或是红茶或干脆就是冰水,抽他的骆驼香烟,静静等着在舞台上主持的栗正说:”有请万晓利。”然后,他就到了台上,也不说什么,拨着吉他开始他的歌:”天边飘过故乡的云……”他的声音很低沉,富有磁性,音乐寄托着他全部的感情,所以他唱得非常投入,头也不抬地唱,唱完一首就简单地报一下下一首歌的名字。没有什么花哨逗趣的话,他的歌你只需要静静感受,那种带着穿透力的浑厚的声音,就像是层层的波浪,用音乐淹没你──
在田野里转
在清风里转
在飘着香的鲜花上转……
如果我可以停下来
我想把眼睛睁开
看着你怎么离开
可是我不能停下来
也无法为你喝采……
万晓利的《陀螺》就这样在空气里在听者心里转了开去。他唱起歌来底气特别足,声音也特别浑厚,可是当我止不住赞美的时候,他反倒沮丧了。他说实在后悔不该剪了那头长发,要知道他的共鸣是在头发上面的!头发剪了,底气就不足了。回想以前见到他时那头长发在他低头唱歌时遮住整张脸,头发随这音乐微微颤动的样子,觉得他这话也许真的有道理,可我这个外行还是搞不清楚头发和唱歌的关系。
唱了三四支歌后走下台,他回到桌边,坐下。向他劝酒的朋友特别多,也许是因为喝了啤酒后的万晓利格外可爱有趣。过程总是一样的,一句”要不,你就来一扎啤酒吧!”开始,从万晓利那里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不了不了。”但是既然杯中可乐已经换下,啤酒已经摆在桌上,他一边推脱着,一边那啤酒就自然地慢慢喝了下去。然后,又是一轮劝说推脱又喝下的过程。这之后,有了酒意的万晓利会再上台唱几支歌。喝了点啤酒,万晓利的歌声会格外动人。唱完了歌,他的工作结束,而啤酒也已经开始让他有了继续喝的乐趣。这时候就不需要再劝了,他会把空杯子直接递给吧台服务生:”啤酒,再打一扎!”
这样,当万晓利结束了晚上的表演,回到家的时候,就常有点半醉或者至少带着酒气,偶尔也喝得稍微高了,他的朋友就可能会接到他可爱的媳妇打来的电话,内容往往是他又不知道怎么就又喝多了酒……我也曾接到过这样的电话,电话里听了他媳妇带点无奈的抱怨,也听到万晓利酒后的歌声。想到他们其实在北京也很不容易,于是就会有一点点的歉意。可是,他是热爱音乐与啤酒的人,就是没有人来劝酒,他也一样要在微醺的气氛中才能唱出最有味道的歌啊!
感受万晓利的歌,感受啤酒,醇厚与清爽并存的味道在心头泛了开去。
项知廉:一个玩音乐的”菲律宾人”
第一次和小项通电话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他。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问到特征,他说:”在整个肯德基里面,只有我一个人留着小胡子,也只有我一个长得像菲律宾人。”当我手拿一份报纸进到肯德基店里的时候,那店里果然坐着一个皮肤黑黑,头发卷卷,留小胡子的”菲律宾人”。
吃了点东西,我们聊了很多关于音乐的话题,知道他喜欢创作,喜欢独特的有创新的音乐。然后我们去他家,慢慢聊。他的家是租的小区里的一套一居室,和很多男孩子的家一样,很乱。一进门是客厅,首先看到的就是分别放在客厅那张小行军床上、立在厨房门口的两把吉他和斜倚在音响旁边以及胡乱扔在行李箱子上的两把电贝司,没错,这是典型的一个玩音乐的男孩子的家。客厅地上有个很小的笼子,养着一只很小的灰兔,正在啃吃着巧克力饼干。小项把兔子的笼门打开,放那小东西在地上”舒展筋骨”,兔子就很舒服地慢悠悠地一跳一蹭的在屋子里转悠。可能是觉得屋里太乱不好意思,小项有点局促,不知道做什么好,手忙脚乱地倒了杯水给我,然后又随手拿了把吉他,调了调弦。
说起来,小项还在华东理工大学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在上海小有名气–他们的乐队是上海市学生乐队的代表,常在上海的广播、电视里露面,从大二下学期才真正开始学习吉他的项知廉,就是乐队的吉他手。后来,到1997年,小项从精细化工专业毕业,和其他的毕业生一样,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刚毕业的时候,就像很多毕业生都把在校期间的社团活动只当作记忆一样,曾被热爱的音乐也被小项暂时放到了脑后,他要专心做他的社会新鲜人,以一个重点学校毕业生的身份开始了白领生活。可是,小项说:”一旦遭遇音乐,就逃不掉了。”
他总觉得音乐还在呼唤着他,让他每天下了班总会不知疲倦地练琴,深夜里无法入睡,坐在床边点着台灯写歌,然后,在梦里哼唱着。他知道自己是无法离开音乐了,于是,辞了工作,1998年的6月15日,那天正是他的生日,他来了北京,背着吉他。
小项到北京的第一个落脚点就是栗正酒吧,这个聚集了众多音乐青年的酒吧给了他第一个机会,终于又能够与音乐相伴了。表演对他而言是轻车熟路,可是,他要选择的是将来的生存方式。在栗正酒吧唱了半个月后,他回到上海,他要再作回选择:一边是白领的生活,可见的前途;另一边,是做一个背着吉他在异乡流浪的歌手。结果,他再次买了到北京的车票。”人,不可能靠梦想生存,可是,音乐不只是单纯的梦想,我相信自己有天赋,也真的离不开音乐。”他说着,轻轻拨着吉他。
如今,他在著名的三里屯酒吧街的一家极具西方风格的酒吧和另外一家咖啡馆做歌手,唱英文歌为主,偶尔也唱经过他改编的中文歌和自己写的歌。每天,天黑了他就去上班,坐在一边的桌子旁喝点什么,然后,一支支唱自己喜欢的歌,有时候客人也会点一些歌。一般他就是简单地唱够双方约定的数量,然后在半夜里赶回自己的小家,写歌或干脆睡觉睡到第二天下午。生活很有规律,对他而言,唱歌如今主要还只是一份工作。”从上大学开始表演,如今如果要我选择,我更倾向于创作,演唱如今只是我生活的手段而已。当然,我是永远不会放弃音乐的。”小项说着,稍微有一点疲惫,然后就把吉他放下了。
我要离开的时候,他带我到里面的房间去选几张CD回去听,屋里一个很旧的大柜子里放了好多CD。房间很乱,有一个很大的床和很旧的电视机。然后他送我出来,出门前,把那过着小康生活的兔子捉到笼子里,从冰箱里拎出一口袋巧克力饼干,一边自己吃了一块,一边就给兔子塞了半块进去。然后出门,我回家,他直接就去上班了。
后来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去酒吧坐,我就带大家到了小项唱歌的那一家。果然是很西方化的一家酒吧。我们远远地坐在角落里聊天,小项在灯光里,轻轻唱着那首大家都熟悉不过的老鹰乐队的老歌《加州旅馆》,没有看见我们。他拨着吉他,唱歌的样子很认真也很落寞。一个朋友悄悄问我:”你看,那唱歌的,会不会是菲律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