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51 次) 时间:2001-04-20 21:53:39 来源:厚颜 (厚颜堂主) 原创-IT
版主管理规范
一、版主申请办法
1、任何对相应版有浓厚兴趣、有网络责任心、精力和时间的eCLUB的注册用户均可以申请版主(但是建议在要申请版块中有较好发贴记录和良好形象的网友申请)。申请已有版块的版主请到“站务管理”版按如下申请格式发贴申请(申请项目填写不完全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文在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月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
申请人帐号:
申请人E-MAIL:
申请版块:
兴趣及专长: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
申请理由:
经营方向:
删贴原则:
协调关系:
对BBS站的建议(从如何更好行使版主权利、要申请的版如何改进、整个BBS站的改进三方面谈):
*****************
2、站长对申请人进行为期 3天的考查,根据申请者在要申请的版块的表现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作该版版主。再提交相关讨论区投票表决。所有合法投票票数有2/3通过,即可成为本版的见习版主,维护一个月没有重大问题的,即可成为本版的正式版主。
站长对被批准的任命在“站务公告”和相关讨论区公布,未被批准的在“站务公告”版回贴说明。
3、申请经站长审核通过者,需在得到任命后三日内给站长发信说明真实姓名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并在“站务管理”版以及申请到的版块发表《就职宣言》报到(内容包含上任时间、E-MAIL、经营方向、删贴和封人原则以及本人觉得需要宣言的其他事情),否则取消版主任命。删贴和封人原则可以默认为本站的有关管理规定,也可以根据各版实际情况提交自己规定的,经过与站长讨论确定。
4、版主发给我们的信息,适用于eCLUB对所有用户关于其用户信息的承诺:不公开用户的用户名、电子邮箱及其他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A)用户授权eCLUB透露这些信息。
B)相应的法律及程序及公安管理规定要求eCLUB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5、新任版主上任后的前2周为实习期,在此阶段由站长考察新版主是否胜任版主职位。凡在此期间涉及:
违反文章管理方法及版主管理条例;
与经营方向不符;
无力管理本版务。
站长可撤消任命。实习期满可以胜任的,版主继续行使其权利,站长不再作公告说明。
二、版主的权利与义务
1、版主在职期间表现优良者,列为本站的杰出网友,帐号给予永久保留的权力。版主工作的评估将作为判定版主工作的依据,用于版主连任申请,其他版版主申请等情况。
2、版主卸任时推荐的网友,可以优先考虑为版主人选。
3、版主需注意“BBS公告”中版主权义及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同时需随时留意“站务管理”版中的事项并配合之。
4、版主应推动所属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所属版网友的问题,版主有责任依据经营方向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
5、版主应定期整理本版(在精华区建成后应收集该版的精华文章及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讨论解答),对于违反本站文章管理方法的文章,删除该删之贴。版主可根据和站长讨论确定的本版删贴和封人原则,尽快妥善处理本版帖子。
6、若该版内有明显失去理性的争吵,版主应负起主动协调的工作,维持版内的正当言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版块,板主要自己不能偏袒自己人,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7、版主封禁网友的post权时,一定要在本版发文说明封禁原因和期限,及网友申请恢复权利的可操作的方法。待封禁到期后网友发信申请恢复时版主应及时予以解除。不能意气用事,在封禁到期后长期无理封禁网友的post权。版主最多可以给予网友封禁post权力两周的处罚,但可以保留在站务公告”版发贴要求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上各条不能遵守,视为滥用职权。
8、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在一段时间内上站,可以向站长请假。具体方法是在“站务管理”版发文章,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原因,同时给站长写信,否则视为请假无效。板主最多可以请假 2周。
9、 举行版内投票等相关事务,
10、版主辞职、被免之后,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职务。
三、版主失职的确认
1、如果版主因在其它版灌水被封post权,亦视为失职。
2、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版不可收拾之势,视为版主失职。
3、如果版主两周无踪影且没请假,视为失职。
4、若版主自身违反,甚至用版主权限以遂行私人目的,有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以及对其他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被视为严重失职。
四、版主的任期、辞职和免职
1、版主任期为6个月(不包括见习期)到期后在没有别人申请改版版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连任。连任两期卸任时,将不再担任该板板主,但是可以申请其他版面的板主而不受限制。该板主卸任后,其他板主按照原有次序除去已卸任板主进行排序。如果板主卸任后,该板没有其他板主,则,在一个月内如果没有其他网友申请该板板主,而该卸任板主既往工作优秀且此时申请连任,站长可越格任命该板主;按照此法连任板主,最多可总计连任三期。凡是卸任的板主,隔一个任期,即半年后,可以再次申请该板板主。凡是已经担任过板主的网友,其既往工作史成为今后再次申请板主(同一个板或者其他板)的依据,工作优秀者优先考虑,工作较差者优先考虑其他申请板主的网友。进行任期的规定,在于推进民主化,不断更新eCLUB的管理人员,让更多的新人担任板主,使得我们的eCLUB越来越生气勃勃.
2、 一个版主最多可以兼任两个不同的讨论区版主。
3、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版主辞职必需在辞职日起两星期前提出,应当在“站务管理”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原因。不发贴申请辞职而一走了之视为失职。 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
4、版主在任职期间,不能胜任,或因失职而遭人检举,站长经证实酌情作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则免去其版主职务。并取消其再申请本站任何讨论区版主职位的权力。
五、其他规则视需要将公告于“站务管理”版。
六、eCLUB保持解释、修改此管理方法的权力。
好机会!快来参加竞选!!! - 厚颜堂主 - 2001-04-20 22:02:44
详情请见相关文章。
版块太少了,固然斑竹是名人当更好,但是名人往往没有时间管理。唉!还是兼顾点吧,非名人和名人一起当最好,互补! - 孤单小牛 - 2001-04-20 22:38:12
版块太少了,固然斑竹是名人当更好,但是名人往往没有时间管理。唉!还是兼顾点吧,非名人和名人一起当最好,互补! - 孤单小牛 - 2001-04-20 22:38:25
版块太少了,固然斑竹是名人当更好,但是名人往往没有时间管理。唉!还是兼顾点吧,非名人和名人一起当最好,互补! - 孤单小牛 - 2001-04-20 22:38:43
哇!斑竹对不起了,刚刚操作失误,竟然发了三篇,不好意思啦。 - 孤单小牛 - 2001-04-20 22: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