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T业,你侵权了吗? - IT时评 - 周速华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44 次) 时间:2001-04-11 11:18:31 来源:周速华 (frontol) 原创-IT

回首2000年和2001年初中国IT业的发展,除了网络公司上市,兼并,收购,裁员,炒作之外,还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那就是接连不断的侵权官司,可以说应该是2000年中国IT业的又一道风景线……
从美国在线诉腾讯公司(OICQ)、深圳金智塔电脑软件公司(gameicq.com)和润迅集团(myicq.com/net),和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起诉上海”美亚在线”(www.cnnews.com)以及宝洁公司与上海晨铉、北京国网与宜家到前不久的美国TeleSource国际集团公司就旗下GlobalScape公司的Cute标志状告武汉硕思软件公司(Cutepage软件开发商)还有搜狐与《唐吉诃德》的翻译者、今夜网诉新浪网,博库与TOM.COM,上海东方网状告山东东方网网站名称,域名侵权、上网指南goEway.com状告佛山市拓方软件网站完全克隆……等等确实是给2000年的IT业增加了一番别样的色彩,当我们回头去看这些事情的时候,难道我们不能反思些什么吗?

目前国内的版权纠纷基本上分为:域名侵权,内容侵权,链接侵权等,域名侵权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域名,美国在线与腾讯、金智塔、润迅的官司、就是属于域名侵权,这类侵权的判定目前一般由异议者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起申诉,经过答辩仲裁决定。而内容侵权是指未经允许,转载刊登拷贝他人拥有版权的作品,象今夜网诉新浪网,博库与TOM.COM的纠纷就是属于这一类,而这类纠纷的判定一般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立法方面尚有欠缺,也导致了法院在判断这类案件的时候遇到很多困难,造成法官裁判时的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而链接侵权是不同服务商网页间的互相“链接”,是网站扩大影响的一种常见手段,象搜狐与《唐吉诃德》的翻译者之间的纠纷就是属于链接侵权,由于中国法律缺少“直接侵权”、“间接侵权”、“协助侵权”、“代理侵权”等概念,同时也未对“在线服务商”下明确的定义,因此,处理诸如“链接”侵权官司显得比较困难。

从系列的官司中,我们首先看到的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间的官司,首先是中国的IT厂商缺乏民族保护主义精神:从腾讯、金智塔、润迅的失败到目前正在进行中的武汉硕思与美国的CUTE之争,基本都已失败告终,除了我们缺乏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措施之外,对于国外公司的入侵没有奋起反抗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之一。腾讯公司对于AOL的起诉事件没有及时公开,国内对于这件事鲜有报道,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几个月才见媒体报道,我也是在想寻找OICQ的更新信息的输入OICQ.COM找不到服务器才感觉到有点不对,如果当时这件事情能够被予以及时报道的话,或许就不会有金智塔和润迅的事件了。中国的这些企业在与国际上的大企业对抗的时候,缺乏了一种民族保护主义精神,如果我们能够联合起来,如果我们能够奋力起来抗争,或许失败的不一定就是我们。但是国内的一些优秀公司却在他们的大棒政策下低头了,一败再败,难道因为我们的综合实力与技术落后就应该挨打吗?当然,这也与我们的一些优秀的企业不注重企业的法律建设,对于英文的法律文书的翻译错误也让人吃惊,居然连把来自WIPO的起诉书都当成了来自美国法院的传票,在收到传票后连应诉程序都不清楚,这不能不是这些国内的优秀的企业的悲哀!

当然除了我们缺乏民族保护主义精神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不能忽视,那就是我们自身的法律意识以及目前关于互联网的法律建设更不上要求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我想当张朝阳听到网站链接居然也认为侵权的时候,更多的应该是无奈!值得欣慰的是,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已经得到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200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也避免了以后在出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不至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依!从解释本身看,它扩大了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明确在网络环境下对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意味着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有了一个明确的依据,表明国内有关网络著作权的立法迈开可喜的一步。同时有关现行著作权法的修改已经列入议事日程,据报道,新的著作权法将明确数据库、多媒体和因特网等在开发利用时,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从而保证网络信息资源得到合法有序的开发利用,而且拟定中的《著作权法修订案》也将进一步明确在线服务商的责任和限制。

当然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依是一方面,而有些企业在有法可依之后并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我想那些由于非法转载而被告上法院的企业不应该不知道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是违法行为,要不然为什么有的网站在转载他人内容后还注明所抄作品版权归自己所有!还好我们看到目前有一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国内著名家电企业海尔集团、红豆集团(hongdou.com)和双鹤药业(dcpc.com)就相继从抢注者手中夺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域名!

相信随着前面的企业付出的惨痛代价的警示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我们民族的IT业能够尽快成熟起来,迎接来自WTO的挑战!但愿今年IT业官司不要太多,原他们一路走好!

相关链接:
http://www.ccw.com.cn/htm/news1/it/friend/01_4_4_2.asp
http://news.fm365.com/it/ite/20010405/2363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