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副局长重申:严禁外资和私人资本进入广电传输网络 - 财经视线 - 贾双林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0 次) 时间:2001-04-06 21:34:21 来源:贾双林 (jsl) 原创-IT

广电总局副局长重申:严禁外资和私人资本进入广电传输网络

在3月21日的CCBN 2001展会首场主题报告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再次重申:严禁外资和私人资本进入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这是张副局长在谈到组建全国性广电传输网络和融资问题时表示的。
张海涛指出,组建传输网络公司,尤其是省级公司时务必要注意两个原则问题:一,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是一个特殊行业,承担着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使命,所以在组建工作中,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还要顾及到其政治性和公益性。公司的性质应为国有企业,广电部门必须控股,主营业务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二,要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可采取“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办法,使地方公司的现有利益不受损。
张海涛说,对于广播影视融资问题,中央领导非常关注,初步明确了融资的基本原则:第一,广播传输网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加快发展,但广电部门要控股;第二,干线网与分配网(地市、县网)的融资对象要有所区别。干线网可以利用系统外的国有资本,分配网可以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内的资本,而外资和私人资本则完全不能容许其进入。
在解释为什么外资和私人资本不许进入广电传输领域时,张海涛说,除了广电传输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的原则问题外,广电传输权本身也是一种极其神圣的国家资源。各级广电部门务必牢记,广电传输权是国家赋予你的权力,不是你们自己的权力,绝对不能成为与外资或私人资本交换利益的资源。广电与电信不同,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对其进行相对严格的管制。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金融、电信、航空等许多领域我们国家都承诺将逐步开放,而广电领域则完全不在此范围内。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
张海涛还透露,广电总局正在按上述原则对融资问题进行清理,同时正在抓紧起草有关融资方面的规范意见和管理办法,待中央批准后,将下发执行。
(青年时讯记者 贾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