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01 次) 时间:2001-02-25 19:29:09 来源:申耀 (稻草人(可可)) 原创-IT
新浪、搜狐忽成被告为哪般?
文/稻草人-可可
昨天两名国内知名的传统作家(特指非网络写手作家)把国内的著名的两大门户网站新浪网和搜狐网告上了法庭,涉嫌的罪名是是侵犯著作权,而侵权的原由全是“链接”惹的祸。这不得不让网络业界人士大跌眼睛,仅仅只凭“链接”,就把自己推到了被告席上,这一次官司让我们不得不又重新正视起现在的这种形式出现的官司,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制度法规还有待完善,希望能通过这次官司能让我们明白什么,知道什么。为国内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一点点启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原告的两位作家分别是著名的女作家、中央电视台编剧徐小斌和《诗刊》副主编、诗人叶延滨。 他们的两本新书因为被多来米网站(MYRICE.COM)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刊登,转载,而新浪,搜狐因为和多来米网站都进行了链接,因为这种链接在互联网上很普遍很正常,但是在两位作家的眼里这也就成了一种变相的侵权行为,所以新浪,搜狐都成了被告,两位作家对侵权网站提出了4万元和5万元的索赔要求。
应该这样说随着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一天天的成熟起来,一天天的作为一些人的必不可少的交流,学习工具以后,网络上的各种各样的官司也就多了起来,比如对网站域名的侵权,还有对网络公司的诈骗行为等等,但是作为这起事件本身来看,的确也值得深入的思考,新浪,搜狐因为对多来米网站进行了链接,而多来米又是直接的对两位作家进行了侵权行为,所以根据这样的推理,网络如同媒体一样,新浪,搜狐就是对其转载,而这样的转载行为又根本没有受到两位作家的授权,他们负带有连带责任,但是仔细一想,网络公司对内容的要求仅仅只是不反动,不带要黄色的成分,也就算了,而且象这样的情况,根本无法去审查,故导致了今天成为被告,站在被告席上,虽然网络里的东东的确很多,但是在作家向新浪和搜狐都提出有侵权行为的时候,他们没有反映,所以不得不和他们对薄公堂了,新浪,搜狐成为被告的原因也不是很偶然的。
通过这次官司以后,我们不得不对互联网行业中的各项东西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避免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公司,这样虽然炒了公司但是也是毁了公司的整体形象,各位公司的CEO们,值得注意和思考了。
二月二十无日
myrice最..... - wangking - 2001-02-26 0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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