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02 次) 时间:2001-02-21 19:24:52 来源:SamuelTsui (Samuel) 原创-IT
购股权解析
我相信我们所有的高科技企业的老板及员工都十分关心购股权,同时,还有很多人对购股要还不十分了解,为此,我将购股权的一般规则给大家作一个解析。
购股权是西方企业通用的一种激励员工不断勤勉工作,为公司及个人创造更大价值的一种方式,世人戏称为“金手铐”。利用这种方法,已造就了不少国际大企业及亿万富豪,例如我们业界内的微软件公司以及微软总裁史蒂夫.鲍尔默,事实上,可以说是购股权造就了今天的微软及许多国际著名的大公司。
概念
那么,何为购股权呢?
其实,购股权也叫期权,是一种由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并授权董事会向员工派发认购新股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在即定的范围内,包括时间及数量的范围内,可以经由董事会批准,向员工派发。购股权本身只是一种权力,而非股票。
法律问题
很多同事及外界都问过我,购股权在国内怎么实行?为什么在国内的众多上市公司不设购股权呢?这个问题,其实是上溯到一个法律的框架下来讨论这个问题。从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与西方的比较上来说,我们国家事实上是以《公司法》的框架下实行的实收资本制,即以收到多少投资资本,通过一系列程序予以进行工商登记或变更工商登记,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而开始经营的;而西方是以额定资本制来确定一间公司的经营合法性的,即你可以注册很高资本额的一间公司,但你实际出资可以只用一元钱,日后再不断地增加。而购股权事实上基于这种法律的框架下来运作的。举个例子,如果有一间公司,发行100万美元的额定资本,而其实际出资为一美元,那么这间公司所授出的购股权,假如每股为一美元,那么,每行使一股购股权,只要在实收资本项下增加一美元就可以,这是合法的;但从国内的法律来说,如果你增加一美元的投资,那你必须通过验资、申请工商变更登记等等复杂的程序,才能确认并保障其投资的合法性。如果一年之内不断有人行使购股权,则需不断地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及公司持续经营的合法性。因此,基于这种法律因素,事实上在国内是不可行的。
购股权的限制
根据香港联交所《创业版上市规则》,购股权作为一项股东大会的决议案,在通常情况之下,可以享有十年的有效期,以及可达到已发行总股10%的购股权,经香港证监会(HFC)豁免,员工最高或获得高达已发行股本30%的购股权。但同时,联交所亦对在一年内授与某个个人的购股权的最高限额有一定的限制。
购股权的授与及价格
购股权的授与系由公司的董事会不时决定。根据联交所《创业版上市规则》,授与购股权的价格应比较前五天的平均收市价及当天收市价,以较高者为准,确定每一次授与购股权的价格。而在香港联交所的主板,则是以当天收市价的80%作为每一次授与购股权的行使价格。
当购股权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授与员工,每一位员工应以正式的签署回复并支付不可退还的每位员工十港元的费用,以示确认接受授与彼的购股权。
购股权的行使
购股权的行使,实际上是员工将购股权转成股票的一种行为。
根据联交所《创业版》的规定,购股权的行使应以十年为限,即员工在十年之内的任何时候,均可按当时授与其购股权的价格,缴款行使,通过股票登记处合法登记为该员工名下的股票后,便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在许多公司,除了按上市规则规定之外,还可以加以一些时间条件的限制,如自授与之日起多少年内不得行使购股权,或自授与之日起多少时间内行使购股权不得超过百分之多少等。以此,可以让很多优秀的员工权衡得失而长期为公司服务,此即为留住优秀人才的最佳的方式之一。当然,借此购股权,公司亦可以延揽优秀的人才加盟,并长期为公司服务。
购股权是如何赚钱的
购股权的意义从实质上来说,是为股东不断创造财富而设置的。因为从接受购股权到行使购股权成为股票,再从市场上出售而套现,其所获得的是购股权授与价与出售价之间的增值价,如果在行使时市场价低过于授与购股权时的价格,则任何一位接受了购股权的员工都不会去行使的。因此,接受了购股权的员工必须竭力工作为公司的盈利作出贡献,而与此同时,随着公司效益的逐渐提升,其股票价格亦会不断上扬,从而使每一位员工都可以从中获利,而公司的股东价值及市值亦因此而会不断提升。因此,购股权对公司而言其实是一种非常良性的经营管理手段,与我国国企改革中的职工持股有异曲同工之处。
购股权在人力资源管理意义
除了上述在经营上提到的购股权在经营管理上的意义之外,对于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购股权亦有相当重大的意义。正由于上述所提到的公司对被授与购股权的员工在行使购股权上的意义,因此,每一位公司认为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会不断地对其授与购股权,同时,加上公司在购股权行使方面的限制,使得该等员工在任何时候,手上均会持有没有行使的购股权,而这部分购股权上的收益足够让享有购股权的员工权衡在离开所在公司的得失。因此,购股权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对于不重要的员工或逐渐变得不重要的员工,公司董事会亦可通过减少购股权的授与量或不授与购股权的方式,逐渐淘汰。因此,购股权事实上亦成为公司人事管理上一种调节人事结构的手段。
除此以外,对于离职员工、辞退员工、因病长期不能工作或意外死亡的员工以及其他的原因,在已授与胆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上亦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于离职的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得享有所授与的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行使的权力,所授与的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失效;
对于辞退的员工,自离职之日起,必须于三个月内将授与的购股权行使完毕,否则失效;
对于因违法犯罪或破产、无法偿还债务、品行不端等其他多种原因中止服务的,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其未被行使之购股权自动失效;
对于发生资本结构变化而对购股权产生的影响
对于由于公司重组或其他情况之下而发生的资本结构的变化,所授与并未行使的购股权依然有效,但必须作出相应的修改,由审计师向董事会提出他们认为公正合理的观点,但这种更改的基础是购股权持有人在变化前后的利益不会受到重大的影响。
对于公司发生增资扩股等行为,不会增加已授与但未行使的购股权的数量,但在购股权的行使价格上,必须调整到原购股权价格相适应的水平。
对于购股权的中止或撤销
购股权可以经董事会在任何时候予以中止,中止后,不再提供购股权,但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在其他方面仍然有效;对于撤销已经批准但未实行的购股权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购股权解析 - 上海1号 - 2001-02-22 12:50:51
谢谢你的专业精神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知识 请问作者徐先生是不是金蝶国际的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