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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支付是天使还是魔鬼 (已发《电子商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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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1年02月12日 15:03 来源:赵廷超原创

  
  
  
  
  在线支付是天使还是魔鬼

  
  
  
  
  
  
  
  
  
  
  
   赵廷超
在各种IT专业媒体和大众媒体的鼓吹下,在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和展览中, 在风险投资机构的吹捧下,电子商务就象一只红透了的苹果,甜美诱人,每人都盼望着能够吃上一口。群情沸腾的结果是各种眼花缭乱的模式和方案擦踵亮相,B2C,B2B,B2B2C,C2B,C2C,ASP等等不一而足,没有人告诉我们哪些东西是实用的,哪些东西能够赢利。
于是,目前网里网外一片迷茫,网里人想撤不甘,网外人想进不敢,于是发现曾经香饽饽似的电子商务啃起来并不是那么可口。
其实,任何一个商务活动是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一些交换。电子商务借助网络,彻底地改变了信息流的交换方式,物资流、资金流的交换也要被迫发生改变。在线支付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资金流交换方式。
在线支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但它一出现,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一样,引来了无数的问题,什么安全问题,防抵赖问题,数字认证问题等等,人们又想用它,又有点害怕它。笔者也想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来探讨在线支付的各种问题、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线支付是什么?
在线支付是古老的金融业与网络“联姻”的产物,是银行业“网恋”的结果。可以明确的讲,没有金融业与网络完美的“联姻”,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发展。这里还要明确一个概念,在线支付不等同于电子支付,因为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前,以信用卡为代表的电子支付已经实现了许多年。信用卡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信用卡可在商场、饭店、车站等许多场所使用,可采用刷卡记帐、POS结帐、ATM提取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
对于消费者和使用者来讲,在线支付是一种支付手段;对银行来讲,是另外一种“生存”状态—-网络银行。在线支付催生了网络银行的诞生。在线支付的用户端可以是计算机,也可以是机顶盒,或者其他联网设备,如手机等。
传统支付上网物质载体是金银,纸币等,在线支付的载体或表现形式就多种多样了。
第一种是信用卡。
具体方式是用户网上发送信用卡号和密码,加密发送到银行进行支付。当然支付过程中要进行用户、商家及付款要求的合法性验证。信用卡由磁卡发展为能够读写大量数据、更加安全可靠的智能卡,人们称其为电子信用卡。目前国内几个银行都开展了基于信用卡的在线支付。
第二种是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E-Cash)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当用户拨号进入Internet网上银行,使用一个口令和个人识别码来验明身份, 直接从其账户中下载成包的低额电子“硬币”时,这时候电子现金才起作用。然后,这些电子现金被存放在用户的硬盘当中,直到用户到网上商家进行购买为止。

  目前,电子现金在我国还没有使用。
第三种是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软件通常都是免费提供的。用户可以直接使用与自己银行账号相连接的电子商务系统服务器上的电子钱包软件,也可以通过各种保密方式利用因特网上的电子钱包软件。目前世界上有Visa Cash和Mondex两大电子钱包服务系统, 其他还有如中国银行的电子钱包等。
第四种是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这种电子支票的支付是在与商户及银行相连的网络上以密码方式传递的,多数使用公用关键字加密签名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代替手写签名。
用电子支票支付,事务处理费用较低,而且银行也能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商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而可能是最有效率的支付手段。

  其他各种电子货币。
除了上述的电子信用卡、电子现金和电子支票外,还有电子零钱、安全零钱、在线货币、数字货币等。这些支付工具的共同特点都是将现金或货币无纸化、电子化和数字化,利于在网络中传输、支付和结算,利于网络银行使用,利于在线支付。

  
  
  
   在线支付的“天使”特性

  没有相应实时的在线支付手段相配合,电子商务就成了只有网上商店、电子商情、 电子合同而无网上成交的“虚拟商务”,电子商务只有实现了网上即时在线结算才名符其实。

  在线支付是电子商务的核心,也是目前制约国内网络应用开展的一个瓶颈。我们可以为用户联系银行办理在线支付功能,用户可以为在线数据库、在线商店等一系列自动增值服务在线付费,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户获得及时有效的服务。

  与传统的支付方式务相比,除了有服务方便、快捷、高效及可靠的优势外,在线支付还表现出以下“天使”特性:
(1) 在线支付,全面实现无纸化交易。原有纸质文件的邮寄变为通过数据通讯网进行传送。
(2) 在线支付使银行经营成本低廉。据统计, 经营在线支付的网络银行经营成本只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普通银行的经营成本占收入的60%。在因特网上进行金融清算每笔成本不超过13美分,传统银行分理机构的处理成本更高达108美元。
(3) 简单易用。使用在线支付不需要特别的软件,甚至不需要任何专门的培训,只要有一台电脑和调制解调器, 有进入因特网的账号,入网后,即可根据网络银行网页的显示,按照提示进入自己所需的业务项目。
(4) 在线支付使银行能充分利用网络与客户进行沟通,从而使传统银行营销以产品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为导向。
(5) 在线支付使金融业全面自由和金融市场全球开放。

  
  
  
  
   在线支付的“魔鬼”特性

  纸币和信用卡都有人仿造,在线支付给世界的造假者又多了一条发财之道。不仅如此,在线支付还可能引发很多国家或机构的法律之争。特别是网络的“虚拟性”,让人们如何才能相互信任?
在线支付将给国际金融监管带来挑战。由于网络的广泛开放性,在线支付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这也给国际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
使用电子支票进行支付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鉴定电子支票及电子支票使用者的真伪?
仅从技术上讲,各个商家都可以发行电子现金,如果不加以控制,在线支付将不可能正常发展,甚至由此带来相当严重的经济金融问题。
电子现金的安全使用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包括限于合法人使用、避免重复使用等。
对于无国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来说,在线支付在税收、法律、外汇汇率、货币供应和金融危机等方面存在大量的潜在问题。
同时谁来保证银行支付网站本身的安全?谁来保证在线支付交易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谁来保证在线支付交易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

   我国刑法规定,对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有相应的处罚,但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的问题却完全是一类新问题,法律责任如何认定和追究?

收服“魔鬼”在安全协议和CA

   在线支付的这些新问题必须得到解决,目前解决的两样东西就是安全协议(SET与SSL)和CA(认证中心)。协议保证在线支付信息如信用卡号、密码等在传输过程中不会被“偷听”, CA保证实施支付行为的人或机构在社会上的真实性,即认证交易各方的真实性,需要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第三方来证明。2000年6月29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挂牌并开通,CFCA在安全问题上作了4个方面的努力:(1)解决了身份的真实性问题。(2)解决了网上传输数据的完整性问题。(3)解决了交易信息的保密性问题。(4)交易的抗抵赖性。

注: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简称SET),即“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SSL(Secure Socket layer,简称SSL),即“安全套接层”协议
CA(Certificate Authority,简称CA),即电子安全证书
CFCA(China Financial Certificate Authority,简称CFCA)即中国金融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