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杀人----迟到判决被发回重审 - 文字的颜色 - 江南雨客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5 次) 时间:2001-02-06 14:46:54 来源:江南雨客 (江南雨客.) 原创-IT

她的儿子死了,儿媳死了,两个孙女、曾外孙、曾外孙女,一家6口,在1997年12月15日那个夜晚一下子全都离开了她,死于煤气中毒。煤气是水煤气,水煤气由于热值低、易熄火、一氧化碳含量高、无色无味,所以容易发生中毒事件。建设部早在1992年就有规定:“禁止水煤气直接供应城市居民使用。”但在那两年多时间里,芜湖燃气总公司供应的一直是水煤气。1998年2月,恽老太太和幸存的孙女———正在英国牛津大学读书的俞寒冰将芜湖燃气总公司告上法院。

恽老太太很老了,她已经82岁。法院的判决一天一天不来,她一天一天老去,这一等就是两年。今天,判决结果终于要出来了。女儿叫她不要去,在家等消息。她不肯,说:“我还能走。”她早早地就到了,颤巍巍地站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厅里,不肯坐下,一直等到开庭。这是2000年6月11日上午8时半。这是她第二次来法院,第一次是1998年7月20日,也是早晨。那次是和老伴一起来的,这次来,老伴已经不在人世。

一.夺命煤气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是1998年2月27日受理这一案件的,1998年7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00年6月11日,法院终于要宣判结果了。

恽老太太的老伴去年就走了,去世前还在说,我是等不到了,你要等个结果。他俩已经走了漫长的一生,没想到垂暮之年竟遭遇如此人间惨剧。1997年12月15日,这个冰冷的日子像一把尖利的刀把恽老太太一家从平静的生活里划到了生不如死的境地。看到这一幕的人谁都不愿回忆:厨房的管道煤气开关大开,灶台上一个水壶内有2.3厘米的水,窗户紧闭,死者衣冠整齐。恽老太太的儿子赤着脚,脚边放着一盆水,显然,他死前正在洗脚。其他的人有的躺在床上,有的倒在地上,有的趴在床沿上。儿子一家六口就这样消失了,不见了。有人告诉恽老太太,如果是因为死者自身的过错而导致死亡的可能只有两种:一是煤气在燃烧中被风吹灭;二是壶中的水溢出使煤气浇灭。由于当时他家厨房内的窗户紧闭,而且煤气灶开关全开着,开的不是小火,所以不可能被风吹灭。同时由于壶内只有2.3厘米的水,无论水是否沸腾,都不可能溢出将火浇灭,所以被害人煤气中毒死亡就只有煤气不正常供应这一原因。小区有40多户居民也都说当日煤气时有时无,这煤气又没味道,不小心就会出事。恽老太太的家人还了解到,当时燃气公司所供应的是水煤气,国家早就禁止使用。

恽老太太知道打这场官司的艰难,可她还是把芜湖燃气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煤气质量是否合格是能否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1998年3月3日,法院受理此案后的一周,恽老太太的家人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管道煤气的质量进行检验。承办此案的庭长收到申请一段时间之后答复:芜湖市中院已与安徽省质检部门联系过了,但该部门人员全部出差,要等。

3月底,庭长通知说,质检部门的人是回来了,但缺乏设备条件,不能接受法院的检验委托,法院对此也无能为力。恽老太太的家人于是再三申请,要求自己找人来做质检。法院同意了,但这必须得法院办理委检手续。漫长的等待之后,法院忽然通知:没有必要对煤气作质量检验,他们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没有必要”。不能再被拖延!恽老太的家人决定自己请江苏省质检中心对煤气进行检验,并请当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检查结果出来了:煤气低热值为8.9,而国家的标准是必须大于14.7;含一氧化碳量为28%,而国家的标准是必须小于10%,该煤气为不合格煤气。而此时,芜湖市的煤气改建工程已接近尾声,不久,原先所使用的水煤气就不再使用了。如果再被拖延,就将无法取证。

二、如此判决

1998年7月20日,芜湖中院审理此案的法庭内座无虚席。恽老太太和老伴坐在法庭旁听席的第一排。原被告双方律师正激烈地辩论着。

被告说:根据燃气公司调压站的压力记录,1997年12月15日前后供气正常。他们认为事发小区40多名居民的证言算不了什么,要以科学仪器所显示的数据为准。

原告说:被告所说的压力记录不能作为证据,因为:1、调压站的压力记录充其量只能反映调压站的压力,它不能说明煤气用户终端的压力情况,调压站的压力与煤气灶台的压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被告所提交的记录不能证明是否就是当时所形成的,上面只有草草的手写的日期和签名。3、被告用自己的记录来证实自己供气正常,这样的证据不足为凭。而事发小区40多家煤气用户一致证实事发当日被告的供气时有时无。这些证人与本案毫无利害关系,他们的证言应予采纳。

庭审结束,旁听席上的人们一下子涌到审判长席前,群情激愤。有的群众向审判长喊着:“我要作证。”有的人甚至指着被告说:“你们说谎!”恽老太太趴在椅子上,拍打着椅子的靠背放声大哭。老伴默默站在她的身旁,神情木然,远远看着人们围着审判长,喊着、说着、叫着,他一动不动。

1998年的8月,恽老太太的老伴被发现患了胃癌。医生告诉恽老太太,回去尽量劝劝老伴,让他宽心,尽量使他心情舒畅,因为他这癌症的诱因可能是“情绪抑郁”。老人发现自己患了癌症之后,对官司的结果更加焦虑。他在家人的陪伴下又一次来到芜湖中院,他请求法官早日判决,他觉得自己等不了多长时间了。法官好言安慰:放心在家等吧,会判的。老人就回家等了,一天过去,一个月过去,一年过去,1999年8月老人离开人世。老人去世前三天就不能说话了,他最后对家人说的话是:不管怎么样,要把这官司打下去。在不能言语的三天中,老人的神志却是非常清醒,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陪在他身边的亲人。家人从他的眼神中,一遍又一遍读懂他临终前的遗憾和决心。

时间一天天过去,老伴已经走了一年,距离那次开庭审理已经两年,恽老太太又老了许多,但她毕竟等到了判决的这一天。2000年6月11日的早晨,恽老太太在女儿的搀扶下,一步一步从芜湖中级法院门前长长的台阶走了上来。

法庭里空空荡荡,旁听席上只有恽老太太和两个陪同的家人。被告芜湖燃气总公司没有人到庭。审判长站着,开始宣读判决书,语速很快:

“……关于原告所提供的群众证明被告在供气时经常停气的证据,因无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提供的煤气压力自动记录仪所作的自动记录,经法定鉴定部门鉴定,结论相互印证,反映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应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被告芜湖市燃气总公司在临时使用水煤气期间,为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多次在新闻媒体上刊登《通告》进行宣传。受害人煤气中毒死亡,主要原因是受害人使用煤气不当,其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因供应的水煤气含一氧化碳量超过国家标准,且未进行煤气加臭处理,使人丧失警觉,造成受害人死亡,亦有一定过错责任,应适当给予赔偿。”

判决结果是,6人的死,换来70442元的赔偿(承担诉讼费7152.08元)。原告要求被告“登报道歉”等其他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恽老太太挣扎了一下,可没能站起来。她没有像两年前那样在法庭上失声痛哭。她一言不发,浑浊的泪从眼睛里淌出来,一滴一滴流在满是皱纹的脸上。女儿扶起她,一步一步向法院门外挪去。案件的事实清楚,案情也很简单,该有的证据也全有了,很充分,可法院还是这样判了。还会有什么更惨痛的事发生呢?恽老太太扭头对女儿说:“上诉吧。”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三、发回重审

恽老太太的家人很快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了上诉状,具体理由是:

“一、一审判决对本案归责显属不当,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该起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道歉的诉讼请求以及认定极低的赔偿数额有失公正。”

恽老太太的家人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上上诉状才两个月,安徽省高院便就此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芜中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二、发回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恽老太太又开始了等待。

去年6月11日,在芜湖中院,审判长宣读完一审判决书之后,本报记者曾向她提出采访要求,被她拒绝。当记者从芜湖中院出来时,看到恽老太太已在女儿的搀扶下站在远处的站台上,她们在等公共汽车。记者走过去,她只说了一句话:“我今年82岁了。”

恽老太太还要等下去。

煤气杀人----迟到判决被发回重审 - 往往外国 - 2001-02-06 14:59:16

我也来自芜湖,混在北京。其实用水煤气在芜湖有一段历史了,煤气时断时续也不是一个秘密了,由此中毒的也不在少数,只是中国的司法从来不需要事实依据的,除非他需要!也从来不面向弱者!发回重审?结果相同,除非老太太突然找到一个高干亲戚,在小地方,这是最好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