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9 次) 时间:2001-02-01 12:28:17 来源:阿吉 (阿吉) 转载
告别道德的纯真年代
□阿吉
广东省因丈夫包二奶而引发的最大宗离婚财产分割案近日在广州市花都区一审审结。法院判令当事人离婚,并判给原告王女士财产、孩子抚养费总值250多万元,被告张某不服此判决已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原告王女士诉称,她与丈夫张某是1995年相识相恋并于当年登记结婚的。婚后,两人感情不错,在家人的支持下艰苦创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去年底,再次怀孕的王女士因躲避计划生育离家,并于今年3月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王女士回家后却发现,丈夫张某包养了“二奶”,并明目张胆地与“二奶”一起进进出出。为续前情,王女士于今年4月3日到“二奶”住处劝其离开张某未果,遂向花都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结婚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如果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有了矛盾,他们有权利各自重新选择并组建新的家庭,所以上面的王女士作离婚起诉并要求判给相应的财产费理所当然。在此,我只是想谈谈“二奶”与道德的话题。
在我国现今的婚姻法和婚姻管理条例里,对“二奶”现象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条款。刑法上有重婚罪和强奸罪,以前的通奸罪已经被取消。那么,准确来说,目前社会上所出现的第三者现象,属于社会的道德范畴,相关执法部门只能从加强道德教育的角度出发,尝试作一些相关的教育工作,但不能进行强制性的措施。
情欲是炽热的,古就有干柴烈火之说,足见情欲之无法抗拒。要抵抗情欲,是很难的,因为会导致非常的苦痛,现在是充分讲究个性化的时代,违背内心所愿自然是很难过的。但是我们人人都顺之任之,就必致破坏我们的社会秩序,其恶果又必反弹至人人自身。所以即便是佛门中人,想永远不动摇佛心,也要乞求上天保佑,男,不遇见秋波一转的西施,女,不遇见一往情深的潘安。
这不遇见的情况,在旧时代当然比较容易,因为现实和规定都是男女授亲不亲的。但现在不同了,改革开放了,女性获得和男性一样平等的自由,女性走出大门,领导着时尚潮流,女性可以与男性裸腰跳舞,贴胸挤公交车,不仅可以平视,甚至肌肤接触的机会亦多多。两性相处,日久生情,实在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前些天酒席上聊天谈及“三陪”时候,某君一脸镇静的说,“三陪”也是一种职业,每一种职业都应该受到尊重,他的话得到了在座的几乎全席的赞同,大家甚至还深入到中国应该开辟“红灯区”等等,呼求性开放的急迫可见一斑。
道德就有些腼腆了,它甚至成为某些人遮羞的尿布。自己在居室内自己放之任之而坦荡荡,到室外赏玩别人的两性细节却斥为丑。这自然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翻阅历史,那些上层管理者,往往是通过“立学说”,想办法来对付这种问题。而最近全国妇联在广东进行修改《婚姻法》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近半数的广东人要求刑事处罚婚外恋。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中要规定“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纳妾”;有四分之一的人认为“处罚第三者和婚外恋”是新《婚姻法》最应当补充的内容。而在对通奸、搞婚外恋和重婚纳妾的惩处上,百分之五十四点八的人选择了“追究刑事责任”。
道德是无法约束的,何况道德这个概念本身就很模糊。当然,精神教育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制来管理、约束社会和个体,如此,人民幸甚,国家幸甚。
(创作于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