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13 次) 时间:2001-01-21 23:09:35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SMS给法律带来的难题
[作者: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于国富律师]
刚过元旦,又到春节,亲朋好友们互相发送着祝福。去年流行的电子贺卡和“ICQ问候”好象已经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先进和方便的“手机短信息”。但是,一些副作用也随之而来,近来有不少消息反映,有人用手机的短信息功能传播不良信息,例如黄色笑话、垃圾广告信息,甚至有人用手机来推销走私商品。更为严重的是,国内竟出现了专门通过手机短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种种迹象表明,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无线通信技术正在逐渐成为高科技犯罪的工具。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不能因噎废食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善良人们的手中,它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给人们带来巨大的方便;在邪恶的人手中,它又变成摧毁人类文明的屠刀。古往今来,无数事实都已经验证了这一点。指南针的发明,使人类得以环游地球,发现新大陆,同时使殖民者的铁蹄踏遍了整个世界;火药的发明,给人们带来了美丽的节日焰火,同时夺去了无数善良人的生命!现在,手机短信息的出现,使人们能够“沟通更自由”,同时也不得不承认“犯罪更自由”!
作为一种新兴的通信方式,手机短信息具有一些突出的特点。它综合了手机的便捷、使用范围广、E-MAIL的可保存、可重放及价格低廉、关机不丢失信息等优点,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事实证明这项服务受到了用户的广泛欢迎,成为移动通讯发展最快的业务之一。
理智告诉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将这一新兴的通信技术打入冷宫。目前我们要作的,是通过技术和法律的手段,限制“短信息”功能的滥用。
二、科技给法律出了难题
现在是科技爆炸的时代,IT业的产生和发展只经历了极短的时间,却给人类社会已经形成的传统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就像曾经一度被人们争论过的网络著作权问题、垃圾邮件问题一样,“手机短信息”也暂时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相关法规来约束。
“手机短信息”是完全通过数字信号传送的,具有保密性强,即时发送等特点,这也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另外,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通信自由和通迅秘密受法律保护”。监控手机短信息这一要求,即使在技术上可行,恐怕也得在法律上遇到障碍。在不侵害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同时,如何对手机短信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监管,这已经成为立法机关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紧急行动,为了明天
短消息的发送主要有三个途径:一个途径是“点对点发送”,即用户通过短消息菜单直接在手机上输入并发送一条简短消息给另外一个具有短消息功能的手机用户;另一个途径是间接发送,用户通过拨打当地短信息中心号码由服务人员来帮助完成发送信息,第三种是在网上发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和减少恶意信息的发送。
对于“点对点发送”的短信息,接收短信息方一般可以从短信息中提取到发送者的电话号码。如果接受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对方的侵害,可以以电话号码为线索,追究机主的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发送的短消息,由于要通过人工转发,其控制比较容易。如果遇到可疑或恶意的信息,可以拒绝发送。
对于在网上发送给手机短信息的形式,特别是在提供免费发送短信息服务的网站发送,由于发送人如果采用拨号上网,其IP地址是动态的,因此就很难查出发送垃圾信息的责任者,因此这种方式发出的短信息最应该引起服务商的重视和警惕。
国家立法机关要加紧进行研究,参考对于“垃圾邮件”的监管法规,制定适用于“手机短信息”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使公检法机关处理相关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
科研机构可以研制过滤软件,对在信息网络中传送的短信息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发现恶意信息时立即作出反应。
可以预见,通过国家、服务商和用户三方的共同努力,通过法律和技术两方面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趋利避害,在尽情享受通信便利的同时远离不良信息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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