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70 次) 时间:2001-01-15 13:30:12 来源:张小丑 (张小丑) 原创-IT
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
张小丑 2001/1/2
“网络”和“媒体”两个词似乎象对孪生兄弟,新闻学者们在学术上习惯把他俩放在一块,当做继报纸、广播和电视三大传统媒体之后勃兴的“第四媒体”。但在中国,由于媒体角色的特殊性和众所周知的使命,网络媒体面临着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尴尬。商业网站在资本运作中将网络的媒体特性极大地凸现出来,暂时却因为法规限制无法在新闻来源上获得“自产”性质的突破;媒体网站拥有采访和报道新闻的排他性力量,但多数又在市场化过程中优柔寡断缺少经验。
新浪和搜狐正式获得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意味着我国政府首次将新闻登载权授予民营商业网站。但依据此前国家颁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商业网站经批准可以登载来自传统媒体的新闻,但没有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和其它来源的新闻”的权利。由此可见,商业网站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媒体,至今乃至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无法获得新闻采访权,即无法成为新闻的“源头活水”。
但商业网站的媒体化生存之路,是否因此而步履维艰,抑获难以为继?笔者以为不然,稍有传播学和新闻学常识的朋友也会不以为然,为此,特整理5条炼金术给商业网站做参考:
1、 舍此求彼,充分运用编辑权。
没有采访权确实对商业网站的新闻质量产生影响,网站自身不能采集独家新闻,不能成为新闻的“源头活水”,只能从合作的传统媒体转载,而且必须为新闻购买付出不小的经济代价。最有理由叫苦的还是那些专业性网站,新出台的《暂行规定》没有赋予他们登载新闻的权利,而实际上,这些专业站点仍然需要登载相关行业的新闻。但新闻报道的过程有采访、编辑、发布等若干过程,变被动为主动的最佳方式,就是充分发挥编辑权,在新闻的“二次加工”环节凸现商业网站的强势。
充分运用编辑权,商业网站可重点发挥过滤与整合的两大作用。网络时代信息爆炸,新闻的膨胀使受众在有限的阅读时间内难以取舍,商业网站可帮助受众挑选出最有价值的新闻,这种过滤既要明确围绕各家的新闻特色,也要适合网络传播的特性。而整合,即对不同传统媒体提供的不同新闻进行再加工,网站编辑要具备较高的新闻功底,整合时求精求深、求新求变。做到这两点,编辑就大有可为,如:对同题材的新闻报道,精选最具可读性的文章;对相对冗长的报道,适度删减突出事实要点;对新闻内容和结构适度调整,尤其对标题进行推敲,制造出极“抢眼”的注意力……过滤和整合让读者的眼睛更加明亮,使他们看到最好的新闻,视野覆盖了多家媒体,而效率却因一家网站而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网站的编辑权应该在坚持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前提下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新闻要素乃至捏造细节等。这需要网站对编辑部门加强培训,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不可或缺。
2、 扬长避短,发挥网络媒体特性。
从历史上看,新媒体勃兴之初,总给旧媒体带来冲击,但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互补共存。相对传统的三大媒体而言,网络媒体本来就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主要包括:信息海量、形态多样、迅速及时、全球传播、自由交互、便于检索和复制等。其中,信息容量的极大丰富,文字、图片乃至声音、图象的多媒体传播,即时的新闻互动和便捷的存储复制等,都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替代的“杀手锏”。因此,商业网站应该有信心挖掘网络传播的优势,加强新闻的多样化传播,加强新闻的受众反馈,其中论坛的作用犹为突出。传统媒体的重要缺憾之一就是新闻基本单向传播,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而网络媒体可通过BBS和论坛等形式充分提供讨论空间,使受众在阅读新闻享受“知的权利”的同时,还能畅所欲言享受“表达权利”。
3、热情联姻,向传统媒体借名正身。
“名不正,则言不顺”,做事情要强调资格,而资格却有名义和实质的区别,有名份就不怕。我们不难发现,IT门户网站“硅谷动力”近来全新改版,明显和《互联网周刊》紧密融合,不光页面右上方出现报纸的名称和图案,连新增的“技术”“资本”“管理”“运用”也与其新年的增刊完全吻合,最有意思的是,不少新闻的来源提示语也从“enet消息”改成“eNews消息”。据悉,该网站已与《互联网周刊》运行上基本合并,所有记者采写的稿件和读者来稿,既能在报纸上发表,也能在网站上发布,如此一来,则网站的原创性难题迎刃而解。网站的编辑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们这些原创的新闻都来自《互联网周刊》!”
因此,商业网站不防考虑和传统媒体联姻的策略,通过市场化的合作,谋求新闻采访权的“招牌”,从而能够给自己坚持原创争取名义。需要补充的是,这种方式的操作需要慎重,可能触及我国对资本介入媒体严格管制的禁区。
4、殊途同归,抓住其他形式做原创。
宽泛而论,新闻属于信息的范畴,而信息的延展性大、内涵很丰富,市场动态、调查结果、服务行情等诸多形式的信息与新闻非常接近。《暂行规定》中并没有对“新闻”的内涵和外延做明确界定,如何理解“新闻”对商业网站的实际操作大有影响。从理论上说,新闻是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而实际上,对受众而言,新闻的体验除消息、通讯、特写外,很大程度还来自评论,对chinabyte这样的原创评论特色网站,独家评论更是重中之重。目前,网站单独发布言论、评述和通讯员、撰稿人文章的做法非常普遍,新浪“科技时代”的“网友评论”版块也是典型的代表,即使新规定出台后,这种“擦边球”式的“评论”照样大行其道,而且里头也有不少新闻性极强的内容。另外,网站上普遍采用的“网友调查”其实也属“新闻调查”的范围,同样变相提供了新闻信息。因此,对商业网站来说,如何抓住这些边缘化的模糊地带,开拓原创性的新闻信息服务,值得探索。
有学者指出,此类形式的新闻,国家是否会做出规定,还很难预测,有人建议采取“谁发布谁负责”的事后追惩制,但这与我们国家新闻制度的根本思路不同。
5、把握空白,实际操作时的自我调节。
我们相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灭绝,商业网站发布新闻时,自然也可能针对某些规则的实际操作难度,采取变通的调节措施。首先,《暂行规定》出台至今,还没有哪家商业网站因违反规定而受到惩罚,不少行业性网站每天依然发布着转载或原创的信息,要真正实现对万千网站的逐个审核、监督,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困难。另外,由于网络技术本身的原因,也给网站发布新闻的管理制造了管理“空白”。如网络传播的一个重要特性超文本链接,点击一个页面的链接可浏览另一个页面的内容,而技术上又无法要求网站所有的链接包括对境外新闻站点的链接,都要按规定报国务院新闻办批准。另外,对于“电子邮件杂志”这样的新闻发布方式,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也是商业网站能够保持的传统。
归根结底,“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商业网站能否在媒体化的进程中扬帆破浪,还看他们自己能否在政策和实践中找到平衡的支点,把自身作为网络媒体成功地支撑起来。
(注:此文首发2000年1月8日《互联网周刊*管理》,原名《新媒体争夺战》,为小丑和李学凌兄合作。节选其中小丑主笔的段落,供大伙参考。发表时,有关《互联网周刊》的段落略有删节,此稿还其原貌。)
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潘燕辉 - 2001-01-15 14:15:29
非常好,为什么不贴原文上来呢? :)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coolsex - 2001-01-15 14:34:33
小丑啊,你现在是day day up啊,呵呵!写的不错!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张小丑 - 2001-01-15 14:37:58
我把原文转贴在“媒介观察”栏目中。http://www.donews.com/main.cgi?read=6807&LANG=gb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张小丑 - 2001-01-15 14:43:19
谢谢coolsex兄夸奖,小丑将在媒体老本行上多做文章,毕竟是专业,喜欢难割舍啊。:)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拿摩翁 - 2001-01-15 15:27:33
enet上有全部的文章 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全)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拿摩翁 - 2001-01-15 15:30:05
刚才错了,请斑竹删掉;) 这个才是 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全)
Re:商业网站的媒体炼金术(首发《互联网周刊》1月8日) - 拿摩翁 - 2001-01-15 15:35:28
7451 不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