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93 次) 时间:2000-05-29 09:24:06 来源:张义祯 (a_zhen) 原创-IT
一、何为“新经济”?
“新经济”就是建立在网络技术和人力资本之上的经济,其实,“新经济”与“网络经济”、“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等概念的含义是基本相同的。人们对“新经济”具有极高的评价和期盼,有人认为“新经济”是经济发展史上的又一次质的变化,以为“新经济”是“直接经济”;也有人说“新经济”是一种典型的“注意力”,等等。当然,也有对“新经济”持否定态度,认为“新经济”是一种投机经济,是“泡沫”经济。但是无论如何“新经济”作为一种新事物,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价值判断,更不能轻易对它的未来做出“判决”,就现在“新经济”的实际发展来看,确实“新经济”是一种有着显著特征、明显有别于传统经济的模式。
首先是“新经济”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交易成本”低。一是网络技术突破了时空的制约,使得信息传递、搜寻、处理的成本极大降低;二是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净剩余,有利于社会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新经济”出现新事物和新规则。“新经济”中的信息产品(尤其是那些可以编码化、数字化、比特化的产品,如软件、信息内容等)突破了传统工业产品的生产和成本定价规律,即用边际成本递减代替了传统经济的边际成本递增规律,用边际收益递增代替边际收益递减的传统经济规律,产品生产的边际成本越来越低,成本甚至可以达到近乎为0程度。这些都是“新经济”出现的许多新事物,也伴随着出现了许多新规律、新规则。另外,还有一些较显著的规则,如“规模效应”、“机遇优先”等等。
“新经济”是一种以自发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新经济”,之所以“新”就集中体现在它所具有的极强的创新能力上,新经济的飞速发展依靠的不仅是电脑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也要依靠社会各种制度创新的支持。技术的创新靠的是高素质人力资源的支持,而人力资源是主动性资源,其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持。因此“新经济”需要创新,不仅是技术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制度上创新。
二、政府面临“新经济”的挑战
“新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的政府的制度创新和管理水平造成巨大的挑战。
在制度创新方面,又可以分为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上的制度创新。在宏观上层面上的制度创新主要是国家立法的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创新(风险投资、融资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
目前,我国的立法步伐跟不上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许多新事物的存在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更糟糕的是,政府还在用以往旧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网络经济中出现的许多新行为。当前,尤其表现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事物对现有的经济、政治、法律等制度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政府还是用传统的观念、传统的法律、传统的制度来规范新的事物,不仅会遇到许多困难,更严重的是阻碍新事物的发展。这一点在网络经济中表现的十分突出,比如能否用传统的《拍卖法》来规范网上拍卖;能否用传统的《广告法》来规范网上广告行为;能否用现有的新闻法律来规范网上新闻等等。显然,网络经济急需制度创新,以满足新事物发展的要求。比如福州IP电话案件,福州市陈氏兄弟利用网络提供收费的IP电话服务,由于他们的价格远远低于电信部门的价格,致使当地邮电局收入大幅度减少,因此电信部门就告他们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因为电信业务只有电信部门才能合法经营,在这个案例中出现的IP电话是一种新事物,它到底还是不是属于传统的电信业务?社会能不能经营IP电话?实际上,IP电话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信电话业务,然而国家的法律制度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显然国家立法已赶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新经济”对政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经济”是一种新事物,政府对此还没有十分深入的了解,也没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因此,政府也只能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摸索自己的管理方法,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新经济”作为一种高知识含量、高技术水平的经济,显然要求政府要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高水平的管理能力,否则政府怎么会做出政府的、促进“新经济”发展的政策。
“新经济”对政府工作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经济”十分注重机遇与效率,有人甚至认为在“新经济”中,机会比金钱更为重要。不过,“新经济”确实遵循“机会优先”的原则,谁抢占了先机可能就成功了一半。“新经济”的发展瞬息万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构,必须能够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否则“新经济”将会因为政府机构职能的失职、渎职、低效或无效而失去可贵的发展时机,曾有经济学家不无担心地说,甚至可能失去一个时代,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不过在这里也要提醒政府一个事情,即“新经济”可能会对政府权威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新经济”的发展有着自身一些不可避免的规律,比如“规模效应”,一些企业在“新经济”发展中脱颖而出,规模越来越大,以至于形成“垄断”,甚至于控制国家的经济、国家的安全等等,严重威胁国家的权威。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现实的例子就是“微软垄断案”的出现,微软之所以被控垄断,并不仅仅是因为其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制约了创新,更深刻的原因在于“微软”对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威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微软”高层领导的一句话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可能较美国政府许多高官都要来得大。另外,据说,“微软”的软件产品具有安全隐患,可能对各个国家的安全形成威胁,目前许多国家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开始想办法发展本国(本地)核心技术。一个国家的管理机构是政府,政府的权威不容侵犯,否则政府就起不到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的作用,因此无论哪个政府都不能容忍像“微软”这样对社会影响巨大的企业长期存在,因此“微软”的命运就不得而知。
二、“新经济”呼唤“新政府”
“新经济”呼唤“新政府”,就是要呼唤现有政府的全面创新,呼唤政府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呼唤现在政府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呼唤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政府”。
“新经济”是我们国家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又一次民族复兴的难得机会,在这场经济形式的巨大变革中,我们的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的态度、政策都将对“新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影响。“新经济”的发展可谓瞬息万变,机遇胜过一切,如果我们的政府在这场革命性的经济变革当中,不能积极主动地进行自身的创新,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主动学习新知识,恐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甚至会产生政府阻碍新事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因此,“新经济”的发展要求要有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政府”,“新政府”必须能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必须能高速度地接受、吸收新知识,必须能进行合理的自我创新,必须能够为“新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能够保持“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那么适应“新经济”、“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新政府”应该是怎样的呢?一是高效能的政府;二是学习型、知识型的政府;三是创新型的政府。无论是现在的政府,还是理论上的“新政府”,其政策的制定、实施都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来完全的,因此,归根到底,“新政府”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由高素质、高知识密度的人力资源组成,也可以这么说“新政府”是建立在人力资本上的“政府”模式。
三、政府的角色定位
1、“新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府问题
现在我们政府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有的工作人员不仅服务不热情,仅能做到“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严重的是有些“和尚”连钟不肯去敲,政府的工作效率有时实在值得怀疑。在新经济浪潮中,政府应该有自知之明,不要老是如同以往一样对企业指手划脚,不要该办的事不办,互相扯皮。我国政府老是把企业当“儿子”来看,自以为“高人一等”,自以为是地为“儿子”着想,生怕“儿子”吃亏,其实,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它本身就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它具有自由的选择权利,至于赚不赚钱不是政府要管的事情。
周其仁教授就对中国政府1999年在发展网络经济这个问题的态度作了严历的批评。他认为,1999年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是让中国失去融入网络经济时代的“罪魁祸首”。1999年我国许多网络公司都希望能尽早到美国的NASDQ上市,而且当时的市场行情十分看好,然而面对如此好的融资机会,政府就是卡着不放。证监会卡,信息产业部卡,每个部门都在认真负责地卡。去年一共有108个公司在NASDAQ上市,中国只有一家公司(亚信)算是挤进去了,其它没有一家是中国大陆的。中国政府糊涂的政策导致的结果是:国内虽然炒得很厉害,但1999年我们真正没有几家公司走出去,而等到好不容易把新浪放出去时,NASDAQ指数已经下跌。在这些事例中,周其仁教授说,“对于这一点,我们觉得有责任永远地批评,这个政策是愚蠢的。”
另一方面,政府真正要做的事情没有去做,“新经济”更需要透明、公开的游戏规则,而政府却没去做,而是热衷于“暗箱”操作。“新经济”对政府的政策尤为敏感,政策是否明朗、是否科学都会对“新经济”的发展造成无形而巨大的影响。比如在网络公司上市操作上,虽然外国证券市场愿意接纳它们,但政府一是政策不明朗,二是一味地约束与管制度,还美名其曰“保护民族产业”,从而导致丧失上市的良好时机。周其仁教授认为,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就在于政府的集体无理性,每个监管部门都觉得卡对他们会有利,加在一起就是一大块的整体损失,因此建立一个透明、简便的管理体制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以互联网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的发展最大的一上障碍是:缺乏清楚、明确和简明的规制框架,缺乏明确的政策。一些行政部门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任意扩大规制权限,导致混乱、多部门无明确规则的管制,将使中国失去发展互联网经济最可贵的时机,在亚洲和全球的竞争中落伍,中国有可能再次失去一个时代。
我们知道,“新经济”对美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但美国新经济的战略性领先地位的确立,并不仅仅是美国既有国力的自然结果,而是政策和体制选择、政府/市场/企业良性互动的结果。因此,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新经济”发展的机遇,政府可以也应该借鉴美国的一些经验和政策。美国的经验主要是四条:政府与市场合作;私人部门为主导;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及时调整规制框架。
2、政府在“作为”与“不作为”之间的选择
政府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有所“作为”,也要有所“不作为”。“作为”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新经济”的游戏规则,制定规则的原则应是促进“新经济”的发展,而不是限制“新经济”的发展,游戏规则的精神和宗旨是服务于“新经济”的发展,这一点至关重要。
有所“不作为”,就是指政府在“新经济”不要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球员”,不要具体干预“新经济”的微观行为。政府在“新经济”浪潮中要加强学习,不要自以为理性高人一等,其实在“新经济”中政府可能是“小学生”,因此政府要有所“不作为”,让“新经济”的行为自发进行。“新经济”提倡的是“诱致性”创新,即自发的经济创新。新经济是建立在先进网络技术之上的经济形式,是建立人力资本上的知识型经济,它的创新动力来自于主动性的“人力资本”,来自于微观的市场主体,因此周其仁教授认为“新经济”的主体应该是民营经济,而且是非常年轻的民营经济,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在一个新兴的产业方向上,面临技术和市场的高度不确定性,只有民营经济适宜充当发展中国因特网经济的先锋。民营企业对因特网机会的反应更快捷,表现更出色;创业失败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威胁较小。
另一方面,政府对待网络经济中的新事物要更加开明、宽容,不要一味地强加管制,尤其是在项目审批、上市审批、税收政策等方面。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政府的作为就值得怀疑,比如在对待外国风险投资上、网络公司美国上市审批上。在这些问题,连国内一些保守的传统经济学家都对政府的政策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网络经济发展得还不是很发达,人家发达国家都采取各种鼓励措施,我们为何还要采取各种政策限制网络经济的发展,这不是有意人为地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吗?
总之,“新经济”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新经济”的微观领域不需要政府介入,因为政府并不会比高素质的市场参与者更了解“新经济”。二是在“新经济”发展浪潮中,政府应着重于高效率的科学立法,立法的精神要有利于“新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人为地制造“障碍”阻碍“新经济”的发展。三是政府应有所“作为”,也要有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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