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电子邮件管理的暂行规定 - 预言家 - 郭奇陇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3 次) 时间:2000-12-09 15:32:44 来源:郭奇陇 (箫公子) 原创-IT

鉴于当前互联网中电子邮件中的混乱和不规范,造成一些垃圾邮件的泛滥、一些色情甚至反动的东西也通过网络流传,为规范市场,特制订以下规定:
1、“邮件”业务属于国家控制的业务,“电子邮件”是网络时代的数码产品,属于“中国邮政”的业务范围,所有“电子邮局”的业务均划归“中国邮政”,其他未经批准的电子邮局不得从事“电子邮件”业务;已经出事该业务的单位必须在60天内将业务移交“中国邮政”;
2、“中国邮政”的法定电子邮件地址是http://mail.183.com.cn,qi其他任何邮件地址在未取得许可之前均视为非法地址,60天后停止使用;
3、所有ISP都不得为非法“电子邮局”提供主机存放、网络接入等一切网络服务,否则将处以10——100万元的罚款;
4、境外机构的电子邮局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登记中国用户,发现在国内网络内运行的“电子邮件包”将由有关机构予以拦截和删除。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不要当真,现在还没有公布)

200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