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吧到夜市 - 尘起尘落 - 暮尘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69 次) 时间:2000-11-14 13:32:55 来源:暮尘 (暮尘) 原创-IT

  前两年喜欢在茶秀里消磨的那拔人,现在大多转移到了酒吧。原因其实非常简单,街边的酒吧现在已经数倍于茶秀,如果有谁固执地非要到茶秀里面去坐坐,那额外付出的车马费就已经够他喝上一杯了。当然,转移的理由还有一个很大的精神因素:茶秀是已经过所的场所,而酒吧则意味一种格调。顺便说一句,自从那本句为《格调》的书风行之后,”格调”已经成了某种风雅的生活品质的说词。打一个不是很恰当的比方,在茶秀里消磨就像是长衫马褂,而泡酒吧很显然地有着晚礼服的风韵,其中的差别约等于从乡绅到中产阶段;咖啡屋当然另有一种味道,咖啡豆这种荒蛮的亚热带坚果,经由北温带的资产阶级的磨制以后,已经接近于一种绅士了。带着亚热带风情的褐色的皮肤加上乳白色的伴侣,就变成了我们这里今天的很有格调的流行色。

  当然,酒吧和咖啡屋都是今天的合乎时尚的生活的组成部分,对此我并不怀有平民式的忿懑,也就是说,我对酒吧和咖啡屋没有意见。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进去坐上一会儿,当然不是为了格调,仅仅是找个坐处。那通常是在白天,我并不打算吃饭,而可以喝上两杯的夜市大排档还没有出摊,但是捱到黄昏以后,我会适时的溜出酒吧,奔我自己的地儿–烟气氤氲的烤肉摊。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夜市是劳动者们的”吧”。相比于酒吧里的高脚椅和高脚杯,夜市里的矮凳和大茶杯是更有生活质感的一种;而悬浮在高脚上的酒吧,是特为长裙和燕尾留出的一段可以拖拽的空间,以便时风与格调穿行其间。

  而我感兴趣的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到酒吧去喝酒?

  夜幕降临,三三两两的漫游者都游向了酒吧,时有长裙摆动,早已不见燕尾,灯红酒绿在音乐节拍中晃动,对面的异性眼神暧昧,在被煽动的诱惑与适可而止之间,一种不可言表的腻腻的东西波动起来。创造一种气氛,并沉溺其中浸淫其中,感觉仿佛已经创造了一种富有格调的生活,这是大多数趋之若鹜的泡吧者的精神向度。有一天我问一位同事:现在很流行两个女人相约泡吧吗?说老实话,她的回答让我感到吃惊:和男士泡吧是不安全的。这也使我理解了泡吧就是寻找那种介于安全和不安全之间的东西,这种东西我称之为”腻”,若以酒精的度数来论,则是介于不安全的55度白酒和没味道的2度啤酒之间的12度红酒。在这个城市里,有四五个名为十二度酒吧的所在,我想,老板肯定是深谙此道的行家。

  我这样编排酒吧以及泡吧者,人家肯定会怀疑我怀有仇恨什么的,若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那实在是言过其实。我不过是给自己找一个理由罢了,我之所以从酒吧里溜出来奔向夜市的烤肉摊,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只是受不了酒吧里面的那份腻歪和矫情,而大排档是更惬意的地方,从酒吧到夜市,我找的是一种惬意。最后我得说,我对作为生意人的酒吧老板并无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