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升温 案件滚滚 - IT与法 - 于国富律师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5 次) 时间:2000-11-13 14:28:10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首发千龙新闻网】 作者:于国富

2月7日至10日,雅虎、亚马逊、CNN等五大网站受到黑客连续攻击,世界第一大门户站点雅虎长达三个多小时无法对外提供服务,Buy.com和eBay为躲避风头正劲的恶意攻击也不得不将网站关闭。其后,黑客攻击的目标和范围又扩大到了证券和金融网站,大有“烽火燎原”之势。
  
据初步估计,黑客此次大规模攻击行动给美国信息产业造成了大约12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人们对网络高科技的安全性也产生了怀疑;在华尔街,网络股受到震动而下挫。
  
然而,黑客并未就此收手。他们盯上了国际软件巨人——微软。上周,微软的技术人员发现,黑客入侵了该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把其正在研制的软件蓝图盗走了。

互联网迅速发展,涉网案件也逐渐增多,这种反差告诉人们,互联网世界里同样存在各种纠纷和矛盾,黑客袭击互联网,只不过是网络案件的一种表现形式。越来越多的涉网案件在让我们忧心和警醒,也让我们意识到网络立法的迫切性。
  

“网法”滞后于“网发”
  
近来一些网络案件表明,网络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网络的立法速度。

由于没有专门的网络著作权立法,业界一度对于“网络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表示怀疑,于是便有了上海榕树下网站和中国社会出版社之间的诉讼。
  
据原告榕树下网站市场部经理李凡介绍,今年5月份,他们发现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全套书共6本、发行10000册)5本书中,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收进了网站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假装纯情》等9篇文章,6月份网站跟出版社进行近1个月的交涉。协商未果后于7月份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并登报道歉,赔偿人民币10001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其焦点问题在于,网站是否享有专有出版权?侵权后果以及赔偿额度如何计算?而这些都是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这一法律真空给判案的法官提出了难题。

这种难题还体现在域名纠纷、网名纠纷、网络名誉权纠纷等很多方面,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网络社会的各主体之间就完全凭自己的理解进行活动,自然产生大量的纠纷和矛盾。
  

科技含量高 法律意识薄

网络从业人员可谓高科技人才,但是,这些高素质人才的法律意识却不见得有多高。
  
彼阳的一篇作品《263侵权案:三方献身讨说法》首发于天极网,后来,彼阳发现该文章被新浪网转载于其“生活文教”频道。新浪方面转载该文章并没有经过彼阳的同意,而且在该文章上仅署了“来稿”字样,并没有彼阳的署名。一气之下,作者彼阳准备向新浪网讨个说法。
  
新浪方面得知此事后,在与彼阳的私下联系中不得不承认,该文章是网站“一个新来的编辑”转载的,由于业务不熟练而错误地转载了该文章,并且没有署上作者的姓名。
  
有网友称,这位编辑不光是业务不熟练,他还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还有网友说,但愿王志东不是法盲,否则的话,“上面一大头,下面一大撮”,有得官司打。

经营模式再新,也绕不过律令
  
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使网络业有着与传统产业截然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理念。这种模式和理念的创新给经营者们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别让它随意钻了法律的空子。

很多网站都开设了免费个人主页空间。网友可以在进行了简单登录之后取得网站上部分空间的管理权限,通过上传页面内容进行交流。由于人们对这个新生事物尚未有足够的认识,矛盾冲突当然不可避免。
  
曾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杂志状告“首都在线”侵犯著作权案,6月2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官司起因于“首都在线”向网民们免费提供的网络空间。在众多个人免费主页中,其中一个名为“考研”的个人主页使“首都在线”成了被告。《大学生》杂志说,这个个人主页未经其许可,便将该杂志出版的增刊《考研胜经》私自上载到其主页上,因此《大学生》认为这已构成侵权。《大学生》要求京讯公司在北京青年报和网上赔礼道歉,停止在网上传播《考生胜经》,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这一案件又滋生诸多新问题,诸如个人主页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时,空间的提供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个人主页的所有者和空间提供者之间的责任如何分担?等等。可以肯定,随着互联网络的不断发展,新的经营模式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和磨擦也会随之增多。但不管怎样,它都不能绕过法律。
  

网络国际化的冲突
  
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人们在网络上几乎感觉不到什么空间距离。这使得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从一开始就处在激烈的竞争中,尤其是国际化的竞争。
  
虽然网络没有国界,但是经营网络的公司们却有国籍之分,分别要受到不同国家法律的管理和约束。于是,网络的一体化和企业的民族化之间发生了矛盾。不同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在网络上磨擦出了火花,大量的国际纠纷在网路上出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国际域名纠纷了。
  
9月21日,宜家麾下的荷兰英特艾基系统有限公司,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送上了被告席,理由是:国网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的中国顶级域名ikea.com.cn侵犯了宜家“IKEA”的商标专用权。后来,法院判决认为国网公司侵权,无权使用该域名。
  
“宜家”案发生后不久,域名纠纷越来越多,晨炫公司因为其域名“safeguard.com.cn”与国际大公司——宝洁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而被诉上法庭,并且一审被判败诉。金智塔公司的gameicq.com和腾讯公司的oicq.com都因为包括了美国在线的ICQ三个字母而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判令停止使用其域名。最近又有了美亚在线的cnnews.com与美国CNN之间的官司。国人惊呼,域名空袭来了!
  
发生这些域名纠纷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关键的原因恐怕还是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造成的。美国是一个网络发达国家,身为互联网的发源地和中枢,它的网络立法也相对较为发达。光是域名法规就有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等法规规章。而相比之下,我国对于网络的规范则很不成熟,至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
  
由于国家对于域名保护规范的不成熟,使得国际间竞争对手纷纷向中国互联网络下手,争抢宝贵的互联网资源,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网络安全的隐患
  
虽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人们不得不承认,网络还处在他的婴儿期。这一点不仅体现在网络业的发展规模上,更明显得体现在网络技术和网络安全方面。
  
网络安全这个问题由来已久,随着网络的走红,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现象也都源源不断地浮出水面,保障网络安全也显得日益紧迫和重要。
  
像年初的雅虎、亚马逊、CNN等五大网站受到黑客连续攻击,上周的微软软件蓝图被盗。网络安全问题更是令业界担忧。

网络犯罪无疑成了新世纪的一个阴影,如何克服网络犯罪给人们带来的种种损失和不便?这将是新世纪司法机关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

网络升温 案件滚滚 - 浩子 - 2000-11-13 15:00:03

案子多,你这个当律师的不就赚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