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虎:我要打败新浪和搜狐!(首发ccidnet特别报道) - 小丑看人 - 张小丑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16 次) 时间:2000-11-03 22:47:49 来源:张小丑 (张小丑) 原创-IT

搜虎:我要打败新浪和搜狐!
张小丑 2000/11/3
新浪搜狐的“畸形儿”
  如果新浪和搜狐“杂交”,生出个“怪物”,乐透等掺合进来当“奶妈”,你说这“孩子”能成啥样?在地址栏上敲下:www.sohuu.com,你就能看到他的真面目!
  左上角的“搜虎 Sohuu”跃入眼帘,咦?主页怎么越看越象新浪:左边是暗黄的新闻推荐,右边是频道分类。“新闻中心、搜索引擎、商业社区、都市生活、竞技风暴、财经纵横、科技时代、网上购物、游戏世界”……导航条与新浪如出一辙;“新浪热点连接”“新浪网调查”与“搜虎热点连接”“搜虎网调查”好象拷贝;“新网站登陆”“网站互动注册”位置格式与新浪毫无区别,搜索引擎下方“娱乐休闲、商业经济、电脑网络”等20个搜索分类没有任何区别……
  瞧,搜虎的“脸”真象新浪,再看他的“身体和内脏”。点击“搜虎新闻”头条《网络幽默:“shit网”改名记》,进入看到的“新闻首页”,图案、版式与搜狐极其相似;再点下几条新闻《旅日华侨提起SINA很恐怖》《美国网站进入后战国时代》等,竟都直接连到搜狐9月或10月某日的新闻页面!查看“诉讼离婚案件数量高于协议离婚”的调查,却出现国庆假期出游的结果……其“搜虎奥运网上直播”“京西宾馆”等均是无效页面,点击后出现错误提示。似乎只有底端的联系信箱:[email protected]比较有效。
  10月初,朋友通过OICQ 把这个搜虎推荐给我,看完后顿时恍若隔世。这是个不折不扣的“畸形儿”,身体不健康,内脏出问题,象新浪,又象搜狐,但名字叫搜虎!难道是张朝阳和王志东暗中策划的“新世界”?
开封商人的“淘金梦”
  时间已过晚上10点,笔者按捺不住好奇,按网站上留下的电话打到河南开封。“喂!”那头传来女人的声音,“找谁啊?”“是搜虎网吗?”“哦,你等会!”几秒钟后,男人接电话:“我就是啊!”,浓重的河南口音扑面而来。
  我和老徐在电话里足足聊了个把小时。听情形,他可能刚要睡觉,接到电话“骚扰”,竟兴致很高地谈起来。“我这个搜虎网,今年两月份开通,浏览人次将近10万次罗!而且,看过的人不光开封的,全国各地、全世界都有。呵呵,澳大利亚的,香港的,非洲的,可惜没人打过电话来,你是头一个啊!”
  “为什么搜虎和搜狐、新浪那么象?”我问他。他吸了口气,轻松地说:“哎,搜虎网连我一块三个人做,才半年时间嘛,能干些啥?拼拼凑凑确实没意思,我们和他们很象,这不算抄袭。你说,马路上跑的汽车,各家生产各家的,还不都是四个轮子,哪家说谁抄谁啊?网站这东西,随意性很大,没人管。”老徐相信,搜虎的思路很新鲜,要做知名网站的推荐,把好东西吸引进来,不好的送他也不要。
  “我的目标是打败搜狐和新浪!”电话那头似乎斩钉截铁。老徐说,“新浪啊,搜狐啊,那些大网站太小气啦!它做狐狸,我当老虎,各走各的路,有什么关系?我给他们发过邮件,提意见,讲合作,他们不睬我,可能认为小网站不值一提。有时候,我也给他们提供新闻线索,都象石沉大海。”最叫他生气的是,好几次把搜虎的域名连接到新浪和搜狐的搜索内容,但几小时后被全部删除!“我要打败他们,但需要很多钱……”
  谈起怎么想到做网站,老徐似乎情绪有些低落。“我是生意人,最近几年,运气很背。卖棉花,卖花生,收购农产品,效益都不好。今年年初,到上海开会,发现互联网很热,琢磨着,能不能在这块地方有前途。我回开封后,很勤奋啊,跑去买了软件、硬件方面的书,啃了很久啃不动。我高中毕业,基础不好,只学会了做简单的网页……”学电脑尽管难,做网站到很坚定。才半个月,老徐就去找朋友,申请网址做起网站。
网络时代的“新机遇”
  老徐自己做管理,两个搭档搞技术,虽然上网时间不固定,他对搜虎网仍寄予厚望,希望把它做成大生意。“其实,我经常十天、八天没法上网,计算机又不太懂,但我相信,搜虎能带来新机遇!”
  他专门为搜虎网注册了公司,叫“极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据说,在中国互联网调查中心(CNNIC)网站上能查到。“sohuu.com和sohuu.com.cn都是我的!我不懂技术,不懂资金,但我知道注册和商标。”他特地跑过好几趟北京,到国家工商总局,办理查询,要给搜虎注册商标。“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五次。不过,商标还没办出来,要再等等。我也顺便去万网,帮朋友代理申请域名,呵呵……”
  我问老徐,怕不怕同类网站告他侵权。他说不怕,“我不怕惹麻烦,就怕没人来找麻烦呢!他们不睬我,肯定怕我,怕让我出名,太没气量。搜虎经常调试,换换面孔,随意性很大。网站都这样,哪个官司打得出来?”如果你仔细看搜虎的新闻,会发现不少关于新浪的负面报道,他说,那是故意要气气新浪的。
  我叫朋友拿摩翁看看搜虎,他笑着说,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抢注与知名网站相似的域名,然后到处剪贴拼凑“依样画葫芦”,“什么什么网就有过一个‘双胞胎’”,他“什么”了半天,可惜还是没想出名字。

好文章、好嗅觉啊。 - 吕伟钢 - 2000-11-04 00:13:20

人物也很活,啧啧!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张小丑 - 2000-11-04 00:26:58

谢谢吕兄的认同。小丑写人物比较多,这次,总算做了篇象新闻的东西,希望有点新东西。对得起四年新闻本科的学习,心里也安慰。:)多向你学习。

还有这种所谓的四不象来添乱,中国的网络经济没戏了。 - ☆布衣挽歌 - 2000-11-04 08:22:05

没话可说了。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彭忠义 - 2000-11-04 11:28:57

恭喜小丑....谢谢小丑,又送好文!

那个sohuu太搞笑了! - wyting - 2000-11-04 14:39:25

那个sohuu太搞笑了!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张小丑 - 2000-11-04 14:51:30

确实搞笑。:)我自己听老徐讲话都好笑。我给他发了5个大问题,请他通过邮件回复,等了好久,没回音。可能还没空去收。

我来替拿磨温提供点什么什么, - 信海光 - 2000-11-05 01:28:06

域名又起风波:“搜狐”多了个“孪生兄妹” 2000-08-09· ·东方网 东方网被加上一条“小尾巴”,而搜狐网站也出现了一个“孪生兄妹”。昨天,记者惊异地发现,早在今年3月,炮制假“东方网”的济南梦幻多媒体技术开发中心就已把“soohu.com.cn”(译名为搜狐)的国内域名抢先注册了。 与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正牌“搜狐”(sohu)公司的域名相比,梦幻多媒体开发中心注册的国内域名与之仅相差一个字母“o”。对此,梦幻开发中心则对外宣称“新一轮的网络圈地运动又开始了”。原本,经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进行注册的域名就是合法的,但是联想到梦幻中心曾用此种手法注册“eastdays”,然后对东方网大肆抄袭和剽窃的行为,不由得让人怀疑,梦幻开发中心再次仿冒“搜狐”注册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无独有偶,7月29日本市一家网络公司———域名在线,紧随梦幻中心之后,抢注了“soohu.com?的国际域名。这家公司表示,“soohu”是上级代理商作为优惠条件送的一个较好的域名,他们花600元进行国际注册。注册时,曾想把“soohu”国内域名“一锅端”,没想到已经被济南梦幻中心“抢先一步”。 凑巧的是,上海的域名在线与济南的梦幻多媒体的负责人都是“山东老乡”,尽管相隔千里,但他们的心思是一样的———著名网站就是个“香饽饽”,不狠狠咬上一口可就亏了。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兔兔 - 2000-11-05 13:26:30

原来那个8848.com.cn就非常精典,现在的sohuu更。。。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拿摩翁 - 2000-11-05 14:06:18

海光阿,不私则个,喜喜

哈哈哈哈,笑死了!!!!!!! - 拿摩翁 - 2001-01-22 03:42:55

搜虎公司宣布200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综合性互联网公司门户网站搜虎(SOHUU.com)今天发布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营收状况。 搜虎宣布,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第三个季度,收入共计1500美元,比上一季度的50美元增加了2900%。搜虎公司销售成本和公司日常运营支出150美元,这表明我们运营管理效率比较高,我们很高兴地向大家宣布第三季度净收入1350美元。 在净收入中在线广告收入占95%,电子商务占0%,域名注册费占5% 9月份,搜虎日平均页面浏览量为2000,比6月的100增长了1900%,截止到9月30日,搜虎注册用户共计0人。搜虎创互联网站两低两高经录,“收入最低,运营成本最低,运营管理效率最高,事业增长率最高”。 搜虎公司呼吁:“搜虎业务仍保持健康发展,亚洲的互联网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尽管一些人为因素影响到我们的生意,但由于我们实行了一体化的运营模式,我们的业绩仍创造新高。不过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一个是人才问题,一个是资金问题,另一个是规模问题。”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兔兔 - 2001-01-22 09:19:37

有意思,现在他们的slogan是:懒聚人的力量!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bbq - 2001-01-22 09:40:50

还有8838.com,8858.com 8847.com,8849.com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箫公子 - 2001-01-22 12:33:14

Re:好文章、好嗅觉啊。 - 箫公子 - 2001-01-22 12:36:48

如果shou。com和shouu。com打官司,按照美国的规定,前者是否可以要回后者呢?——按照以前的案例是这样的结果(比如icq与oicq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