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直着脖子等“死” - IT评论 - 盛飞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82 次) 时间:2000-11-03 12:41:33 来源:盛飞 (shengfei) 转载

彼阳将新浪告上法庭

  这位名叫孙光海的原告现任职于笔电新人网络公司(Chinabyte),据他本人说,前不久,他在新浪网上用“263”作关健词搜索,无意中发现了一篇题目《263侵权案:三方现身讨说法》的文章是他自己的作品。“因为题目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孙光海说,他原是天极网的工作人员,此文今年3月27日独家发表在天极网上,署名“彼阳”,而7月25日新浪网的文化教育频道只写着“来稿”的字样。孙光海表示,他从来没有向新浪投过稿。

  孙光海委托的律师发表的声明说:作者发现本人文章被侵权后,曾主动与新浪方面联系,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未得到新浪网方面的任何答复。作者不得不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已经结束。在ChinaByte网站披露此事后,新浪也只是将该侵权网页删除,并没有对作者进行公开道歉或赔偿。对于新浪网方面的消极态度,作者表示不能接受。

  孙光海说,新浪一位姓梅的女士和一位姓陈的先生先后给他来过电话,彼阳的授权律师也与新浪网有关方面进行协商,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新浪只同意按照专栏作者的稿费标准,一次性支付稿费1000元。

  10月27日上午,孙光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控告新浪侵犯其著作权,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新浪坐等法院判决

  记者采访了新浪网的谢律师,他说,事情发生过,新浪网对当时的值班编辑进行了调查,编辑自称是接到了网友的来稿,并不知道是孙光海发表在天极网上的稿件。但是,能证明这一解释的证据还在查找之中。不过,谢律师说:“谈不上严重的疏忽”。

  谢律师还说,新浪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作者上门讨要稿费的事情,但以往都是作者提要求,新浪网核实后就支付稿酬。但这次有所不同,孙光海不是新浪发多少就要多少,而是提出5000元的赔偿。“这么短的一篇文章——我们没答应”,谢律师说。

  据了解,孙光海为了取证进行了公证,光公证费就花了1000元,还不包括为此付出的交通和误工等费用。

  谢律师说,新浪一般都不给作者个人支付稿费,“这样成本非常高”。对于合作媒体,新浪往往采取每年付一笔信息使用费的形式,当然,也有很多影响力不够大的媒体是免费提供信息的,而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都由合作对方的媒体负责。

  谢律师还说,新浪网内部正在研究是否停止采用网友的来稿,因为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但他也承认,来稿在新浪网的新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停止接受来稿则意味着信息源的减少。

  不过,此前国家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像新浪网这样的网站只能转发传统媒体的新闻,而没有权利发布个人来稿。

  到11月1日为止,新浪还是使用来稿。

  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已经审结过不少类似的案件,一旦开庭,新浪网恐怕没有赢的机会。

  谢律师表示:“只能按法院的判决来做了”。

  侵权行为比比皆是

  其实,类似这种转载稿件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不开稿费的现象在中国的网站中大量存在,已到了非解决不可时候了。彼阳状告新浪,相信给所有的网站都敲响了警钟。

  分析起来,网站之所以有此举动,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以与其他媒体或网站有互相授权的协议为理由,漠视了作者的权益。仔细研究那些授权协议,十有八九没有提及转载时向作者支付报酬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小一些的纸媒体遇上新浪网这样的大网站,以通过网络提高纸媒体的知名度为主要目的,而不愿提及作者稿酬问题。另外,大一些的媒体一般是以年为单位向网站收取信息费,也不考虑作者的权益。

  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相当多的网站始终存在侥幸心理:反正转载后作者一般也不知道;即便知道了,一般人也不会为一两篇文章而找上门来;即便找上门来,一般也就按正常标准支付稿费就能息事宁人。因此,尽管网站也知道别人一打官司,自己肯定要输,他们总觉得大家都不会这么认真。正如现在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贪官落马的消息,但还有不少人照贪不误一样。

  其实,避免麻烦的最好办法是洁身自好。在这方面ChinaByte已经做出了一个比较好的榜样。这家中国最早期创立的网站一直坚持刊发原创作品并以保护作者权益著称,其总经理宫玉国说,目前他们已陆续与300多位长期作者签订了协议书,请他们认可ChinaByte有权将他们的作品授权给别的合作单位或者以别的形式出版,当然,前提是这些作者也能得到相应的报酬。(人民网)

原来是这样! - 吕伟钢 - 2000-11-05 16:49:39

俺也照此办理。 牛不吃草,俺要告你的赢时通,转载俺的文章没署名。 北京的雨,俺要向你的北京青年报索要稿费XXX,XXX,XXX元。 孙光海带的是个好头!

支持彼阳的做法。 - 徐远明 - 2000-11-05 16:58:49

这样的做法不仅对作者是有利的,对网站也是有利的。只有平衡作者与网站的利益,网络才能够正常的发展。

码字辛苦啊! - 吕伟钢 - 2000-11-05 17:16:54

远明兄的每日新闻综述近来做得越来越好。 建议每篇文章的URL还是不用为好,至少应该把读者引向你的工作室,也不枉了你的一片苦心。

Re:原来是这样! - 雨枫 - 2000-11-06 23:12:09

打官司就能赢吗?有没有人专职负责和网站打官司啊?我也有一些稿子未经许可被一些网站转载呢。最近的是在新华网上……和新华社打官司也能赢吗?……呵呵,要是有人愿意代理打这种官司,我可以考虑把得到的赔偿分一部分给他,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