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霸权,我们准备好了吗? - IT与法 - 于国富律师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8 次) 时间:2000-10-24 20:31:06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电脑网络法律事务部 首席律师 于国富

  随着互联网络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人类俨然又开发出了一片崭新的大陆。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通过数字化的信号进行沟通和生活。在这个新的时空中,人们崇尚自由、平等和开放。这景象似乎把我们带到了天堂——数字化的天堂。

  然而,在人们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帝国主义的阴影又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这片新土地上。人们惊呼:“霸权!霸权又来了!”

  人所共知,互联网上的域名相当于人们在网络世界里的领土。它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人们常说:“好的域名是成功的一半!”。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不断有发达国家的网络巨头向国内网络公司发难,企图夺走他们的域名。贼子之心,路人见之,其攻城掠地之势已经引起了国人的高度重视,知识勇士不断发出呐喊,“起来,抗击域名霸权!”

  然而,面对霸权,我们准备好了吗?

  一、意识没有到位

  虽然网站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但是我们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如何争取风险投资和吸引更多的眼球上面,并没有对域名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国内众多著名企业的域名被海外不法公司抢注,即使我们已经注册到了的域名也在我们的手掌中被人硬生生夺走,例如金智塔的gameicq.com和腾讯的oicq.com等等。

  以金智塔为例,AOL曾经三番五次地对其进行威胁,要其交出域名,但这并没有引起它的足够重视。并没有真正地找来域名和法律专家研究此事,最终导致了其在WIPO的失败。

  腾讯就更加另人费解,oicq.com早就被人夺去,还在大谈“三分之二侵权论”。(根据天极网浩子的文章《OICQ:ICQ有点霸道》http://www.yesky.com/33554432/36700160/123173.htm)作为一个专业IT法律人,笔者遍查现有的法律法规,根本没有一个什么“三分之二相似即为侵权”的法律理论。不知腾讯方面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一理论,如果大家都把这一理论当真的话,恐怕又有一批民族网络业要把自己的域名拱手相让了。

  其实,只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上网查一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就可以发现,所谓“恶意抢注”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并非相似比

例那么简单!

  二、法规尚不健全

  1、法规的不足

  与互联网站在国内的蓬勃发展和域名争议的大量出现相矛盾的是,国内解决域名争议的法规少得可怜。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至今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见http://www.cnnic.net/policy/9.shtml),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仅仅是一部地方性的司法解释,无法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2、现行法规之间相互矛盾

  我国域名争议立法不仅在数量上严重不足,而且在相互衔接上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例如: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某个三级域名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相同,并且注册域名不为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拥有时,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若未提出异议,则域名持有方可以继续使用其域名;若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提出异议,在确认其拥有注册商标权或者企业名称权之日起,各级域名管理单位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务,30日后域名服务自动停止,其间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各级域名管理单位无关。”

  根据这一规定,争议一方只需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企业名称权就可以在域名争议中胜出。然而,这一规定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的规定相互矛盾,让人无所适从。

  《解决办法》第七条规定:“针对注册域名的投诉获得支持的前提条件是:

(一) 投诉人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
(二) 被投诉的域名与该商标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相似性;
(三) 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及包括该域名的其他字符组合不享有商标权,也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其他权利和利益;
(四) 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与使用具有恶意;
(五) 投诉人的业务已经或者极有可能因该域名的注册与使用受到损害。投诉人应当出具有效证据,证明以上各项条件同时具备。”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以上的五个方面,争议一方才可以胜出,只享有商标权是明显不够的。

  这两个法规同出于CNNIC之手,但在解决域名争议的实质性规定上却存在极大的出入,使人们无所适从。

  域名法规的匮乏和相互矛盾无疑将成为民族IT业保护域名战役中的一大不利因素。

  三、霸权让我们警醒

  面对域名空袭,国人并没有被吓倒,国内各大网站纷纷对此做出反应,天极网还发起了反对域名霸权的网友签名运动。

  让我们欣慰的是,在美亚在线与CNN的域名纠纷中,美亚在线并没有象金智塔那样不战而败,而是依法奋起抗击。晨炫公司也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积极保护自己的safeguard.com。这表明国内民族IT业的域名保护意识和域名法律意识已经增强了。

  近日,还看到一则新闻,说CNNIC将于年底公布新的注册规定,这无疑也是使国内域名法规进一步完善所采取的一个积极措施。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理有据有节地反击海外域名霸权,胜利就终将属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