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3 次) 时间:2000-10-02 09:04:15 来源:申海 (公子小白) 原创-IT
Microsoft是什么?
这当然不用问。用过电脑的人想必对Windows不会陌生,作为王牌的操作系统,它一直占据着世界各个角落无数电脑的硬盘。而它的生产商就是Microsoft。依此推理,Microsotf应该是一个企业,确切地讲,是一个以开发、销售电脑操作系统过活的企业。唯一不同的是,它是美国的企业。既然是美国的企业,一些做法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美国味道。
不妨讨论一下。
惯用Windows,但必须忍受它的毛病。Windows有两个最常见的两个毛病,一是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蓝屏”,让你无所适从;二是动不动就说你“执行了非法操作”,该程序即将关闭。对于这两个说来就来,毫无商量余地的毛病,我等只有服服贴贴地重启系统,或是任它关闭程序。这倒可忍受,谁让你们国家开发不出好的操作平台呢!(当然,也可能缘于它以前一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难怪美国法院要反它的垄断呢)而令人无法忍受的是那种盛气凌人地心理歧视。且听我慢慢地与你分析。
前面说道,Windows的毛病二是经常说你“执行了非法操作”,这句话就大有问题。笔者侥幸学过三年法律,自认为还能够理解得了几个名词,又怕理解有误,于是通过翻词典,现对“非法”一词略作解释。“非法”即为不合法,专指行为或手段。对于“法”字的解释主要有1、法令,2、标准、模式,3、方法、办法等。若将Microsotf所说的“非法”理解为不符合程序标准或模式,倒也说得过去。可是,“非法”一词更多地是用在描述行为的法律状态上,即行为不符合法律标准,而不是用于微机程序操作。这恐怕是一个稍有点儿文理常识的人都能明白的。可是,Microsotf就不明白。
法者,法律也。美国的法律由谁制定尚且不管它,那是人家内部事务,我们不好干涉。我国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由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或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经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实施。请问Microsotf,你有权制定法律吗?比尔.盖茨有权签署“主席令”吗?
Microsotf的立法权肯定是不存在的,我们再来看看它的执法权。执法的主体必须是有权单位,主要是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行政机关。Microsotf从美国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注册了分公司,身份肯定是企业,从未听说哪个机关授权让它代为行使执法权。既然没有执法权,又何来指责客户“非法”呢?
Microsotf在我们这儿既没有立法权,又没有执法权,它凭什么指责客户“非法”操作?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只好试着推理一下。
Microsotf是哪儿的?美国的。
是美国的就带有美国的属性。美国属性就是爱对别人指手划脚,喝好施令。 Microsotf windows趾高气扬地指责我们“非法”实质上就带有美国属性,不管是明知还是无意,都对中国客户造成了心理伤害。试想,如果一个企业动不动指责别人“非法”,我们也就不必搞依法治国了,改成依企治国不就得了?!而这个企业还不是我们中国的企业,是远道而来的美国企业,来帮助我们治国来了。这种行为,恐怕也只有美国人干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