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 IT与法 - 于国富律师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1 次) 时间:2000-09-26 20:02:18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人类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网络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一个工具。它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人们可以在网上看新闻、发邮件甚至炒股票、买东西。可以说,信息时代的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便利。
但是,马克思他老人家说得好,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哪一样东西是绝对完美的,当然网络也不例外。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网络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苦恼。网络上的隐私侵权事件不断发生就是其中一例。
一、网络隐私侵权
网络隐私权和立法与否在近几年被炒得沸沸扬扬,实在是因为网络的安全性令人堪忧。因特网上的匿名攻击,诽谤,盗窃等问题屡见不鲜。据报道,1998年一美国少女无故频频受电话骚扰,被要求提供”性服务”,后经警方查实,原来是其追求者求爱不成,遂于一因特网网址上公开其个人的详细资料,并登出色情服务的广告;今年初,日本樱花银行称,电脑黑客通过互联网窃取了它的2万名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以及生日等信息,而且它已进一步确认,已有多人的信息被卖给东京的一家邮寄名单供应商;电影名星布拉德·比特被人偷拍的裸照在网上供人欣赏;克林顿的私人信件被黑客截获并被公布于互联网上;比尔盖茨的信用卡帐号被人盗得……
网络隐私侵权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据美国《商业周刊》去年做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消费者选择不在网上购物的首要原因是出于对个人隐私的顾虑。
二、是谁在侵权
网络隐私的侵权者往往出于各自的目的,运用各自的手段,对网民的隐私收集甚至盗取。这些侵权者包括以下几方面:
1、部分软硬件厂商
有些软硬件厂商在自己销售的产品中埋下了伏笔,对消费者的隐私进行收集。例如,英特尔公司就曾经在其PⅢ系列CPU中植入芯片上加上可识别的序列号,触发了一场隐私权的争论。识别号码的做法可使计算机用户的私人信息受到不适当的跟踪。据说,微软公司生产的某些软件也有泄露使用者隐私的可能。
  2、网络服务商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应用和普及,许多商家看到用户的兴趣和需求倾向,于是,在商业目的的驱使下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取得上网者的个人信息。大部分网络服务商取得用户隐私信息的方式是通过电脑上的“cookie”功能,对网民浏览兴趣和爱好进行记录和跟踪。
3、黑客
黑客往往是网络技术的高手,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最著名的是一种叫做“BO”的黑客程序,它可以驻留在电脑中,源源不断地把黑客需要的信息传送给他。当然,通过对一些网站的攻击,黑客也可以获得大量的隐私信息。一位名叫Raphael Gray 的18岁青年黑客曾经侵入美国、加拿大、泰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9个电子商务站点,窃取了超过26000个信用卡帐户的信息。其中还包括号称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的信用卡号。
三、网络社会,我们如何保护隐私权
隐私权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那么,谁来保护网络用户的隐私权呢?
首先消费者应该提高自己的隐私保障意识,每个消费者都应该意识到自己拥有自由购物、不被跟踪的权利,应该有维护自己个人资料的权利。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各国政府应指定相应的可操作的法律来监督网站采取合法的隐私保护措施。目前美国已经有此类法律出台。这部关于网上隐私的联邦法律从今年4月21日起生效。它规定,网上搜集13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可处以上万美元的罚款。但是受保护的对象仅限于13岁以下的儿童,无疑使这部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大打折扣。据研究,我国目前尚没有保护网上隐私权的法律法规,这无疑又将是我国信息时代立法的又一紧迫任务。
  再有,商业网站的自律也十分重要,这些站点不但向消费者提供提示信息,还提供更高级的隐私保护控制方法,如消费者可决定别人怎样使用自己的信息、自己怎样访问这些信息、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及不被篡改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解铃还需系铃人”,网络社会的各种不完善之处归要结底是由于技术的不完善。所以,努力开发更先进的网络技术,增加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保护网络隐私不容忽视的一个方法。
总之,现在需要的是法律框架、有效的实施机制和企业的自律以及技术的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工作必然取得巨大的进展。我们的网络社会将是安全高效文明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