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24 次) 时间:2000-09-21 13:53:48 来源:潘欣 (快乐分裂) 原创-IT
近日,SOHU又成了“注意力经济”的领导,斥巨资收购CHINAREN,又被ELONG告抄袭,忙的是不亦乐乎。正在我冷眼旁观之时,SOHU走近了我——我发在天极网的拙作“新射雕英雄传之华山论网”也荣幸的被SOHU的“网络倾情”给COPY了。
我在得知被COPY的消息后,在SOHU的网友评论中留下一贴,为“SOHU未经同意,随意转载本人文章! 希望给个说法!”。后得到SOHU编辑的快速反应,发来一MAIL寻求解决办法;与此同时,我的贴子遭SOHU的编辑们删除。为了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我拨通了SOHU的电话……电话中,我遭遇到SOHU“删除文章”和“补偿费”的软硬兼施的手段,均遭到本人拒绝,并且居然还认为我将意见帖到“网友论坛”影响了SOHU的形象。最终,我提出了将“网友论坛”的帖子全部恢复的做法。
……
SOHU有关人员同意了!
事情到此结束了!
但由此事还是联想到了一些问题!
在事件发生中,我的贴子遭SOHU的编辑们删除。我愚蠢的以为我侵犯了SOHU的规定,于是急忙查看了“搜狐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但并没有发现我的帖子有任何违规之处。在电话中,SOHU人员称有损SOHU的形象。再联想到近日来SINA论坛的种种不端行径,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COM们的形象就是建立在禁止不同意见,兼互相攻击的基础之上的吗?这形象是不是廉价了一些?
这是一个爱灌水的网民对.COM们提出的问题!
在事件交涉中,SOHU有关人员提出SOHU是与YESKY签署了转载协议的,但是这样就等于作者是不存在了吗?作者还是有著作权的吗?不通知作者就转载是不是也太不尊重人了呢?也许.COM觉得发了你的文章是抬举你。对,我也是渴望注意力的,但我要明明白白的注意,而不是不清不楚的注意,我也并不稀罕某些.COM的垂青。人总还应该有选择的权利吧!也许.COM是抄习惯成自然了,从没有想到过他人的利益。“今夜网”诉SINA、ELONG诉SOHU也许是别有用心,但也反应了.COM们注意到了抄袭的问题,但这只是公司间的,那个人的利益谁能保障?难道作为新经济象征的.COM们不能为网民考虑一下吗?难道非要有人起诉你们以后,你们才能惊醒吗?你们应该记住网民是你们的基石,没有网民你们还可以生存吗?没有PAGEVIEW你们可以找到VC吗?可以去NASDAQ圈钱吗?
这是一个爱好写点东东的网民对.COM们提出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的.COM大都是靠COPY2CHINA起家的,商业模型是美国的;而内容则更是这样,
内容相互COPY来COPY去,去一网而揽中国万网。试问,这样的互联网又怎能让人产生注意力呢?难道注意力经济就等于“做秀”吗?那还不如都让影视的小星星们来做个兼职CXO呢!
这是一个爱好互联网经济的网民对.COM们提出的问题!
写这些并非针对SOHU,只是想让.COM们注意到你们还存在太多的问题,而在这里提出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在你们圈钱、烧钱、搞“注意力经济”的时候,先注意注意自己是不是够格!!!
由遭遇SOHU转载想到的——并非针对SOHU - 快乐分裂 - 2000-09-21 13: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