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眼球经济” - 冷眼网事 - 温柔一剑客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08 次) 时间:2000-09-07 10:13:55 来源:温柔一剑客 (luoqian) 原创-IT

“眼球经济”究竟是什么经济?
过去耍把戏的,常常在十字路口或广场中心找块地方,将“行头”往那里一放(好比建网站时先买了一堆PC机、服务器之类堆在那里),然后就拿出一面锣来猛敲(好比如今大做广告炒某个网络概念),――目的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来来往往的人的“眼球”。看的人多了,给钱的也才多,耍把戏的才能挣到钱养家糊口过日子。
所以,“眼球经济”也好、“注意力经济”也好,虽然传统经济学没能提炼出这么个叫法,但也并不是网络特有的东西。网络如果把这当作根本,一个劲地围绕着这东西转,那大半是费力不讨好。其实,报纸要讲发行量,电视要靠收视率,那才是比“眼球”还“眼球”的“眼球经济”。当然,“眼球”本身、“注意力”本身并不能产生经济行为(自然更谈不上效益),――除非国家允许买卖眼球或你能有办法把注意力一斤一斤地卖出去。
本来,“眼球”确实也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比如,上网的人多了,电话费用的总额就增大了。如果电信部门能够按比例分一点电话利润给网络公司,效益也是不错。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即使能分到,ISDN、ADSL、DDN之类专线也会随着带宽的增加、网民收入的增加将逐步取代拨号上网,让到网络公司嘴边的肥肉又变成了别人啃剩下的骨头。当然更不会出现网民付费浏览信息的事(除非特别信息)。
所以“眼球经济”就只下广告效应和替人挣名气这一点(报纸和电视的“眼球经济”靠的就是这个)。
本来人们上网绝不是专门为了看广告,可广告在最显眼的位置,好歹你总会瞟上一眼。本来广告这东西就是广种薄收,你瞟一眼有点印象也就行了。名气也一样,你用不着知道究竟是怎么会事,反正秘密虎虎知道一点也就能让别人由“名气”了。所以,点击率越高,被“瞟”的机会就越多,广告效应也就会越好,“名气”也就会越大。不过可惜的是,广告商的目的并非都仅仅是被“瞟”一眼,如果老是被人“瞟”来“瞟”去,广告的目的(比如推销产品,征集设计方案)却没有达到,广告商还会送上钞票吗?“挣名气”的广告当然不同一点。不过让人顺便“瞟”两眼而“瞟”出的名气,也未必就有真的用途。茅台,大家都知道是酒,可顺便瞟来的ABCD究竟是酒还是烟?恐怕只有作广告的人才最清楚。怎么办呢?中了“眼球经济”毒害的网站便和广告商一起,在互联网上搞起了所谓的“你看广告我付费”的新鲜玩意。幸好靠“眼球经济”起家的报纸没有先想到这一招,不然“你看广告(剪下该广告贴在信封背面寄回报社)我付费(寄回一张广告付费XY元)”,你看会不会把报业战进行到头破血流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