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东方网 - IT与法 - 于国富律师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02 次) 时间:2000-09-06 10:05:09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扑朔迷离东方网

于国富

一、东方网——何方神圣?

  东方网(www.eastday.com)是由上海各大媒体—-解放日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东方电台、上海电台、上海有线电视台、新闻报、劳动报、青年报、上海教育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六亿元共同发起组建的大型综合性网站。

  该网站正式开通于今年的5月28日,在国内众多网站中应该算是小字辈,但是由于其各加盟成员在业界的影响和其深刻的政府背景,东方网从成立之初就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并被誉为上海最大规模的综合性网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等发出贺电,对其表示热烈祝贺。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龚学平亲自出席了在28日上午举行的开通仪式,为东方网揭牌。

  据称,东方网将依托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资源优势,利用国际互联网、有线网和无线传输等高新技术手段,构筑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品位的网上生活社区,为上海、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华人服务。

  东方网首批推出了“东方新闻”、“东方财经”、“东方体育”、“东方商机”、“东方生活”、“东方文苑”、“东方图片”、“东方论坛”等八个大频道,网站首页包含“今日关注”等六个主要栏目。

二、真假东方网?

  就在东方网神气活现,意气风发,欲成大事之际,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7月31日,有热心网友向东方网反映,他在登录东方网时误打了eastdays.com的网址,结果发现互联网上居然还有一个“东方网”,其网站结构和页面设计与东方网(eastday.com )极其相似,连其九大频道的名称如“东方首页”、“东方新闻”、“东方财经”、“东方体育”等都与东方网一字不差。

  对此咄咄怪事,东方网上下极为震惊。经仔细浏览、比较,东方网发现:

1、该网站对外自称“东方网”,中文名称与东方网一致,

2、该网站域名和网站标志也与上海东方网极其相似。

3、该“东方网”下设的九大频道与上海东方网开通时首批推出的频道名称完全相同。

4、该“东方网”在页面设计、布局,以及所使用的字体、颜色等方面都与上海东方网极其类似。

5、该“东方网”所能提供的有限的信息内容中,有相当部分直接抄自东方网。

  8月1日,东方网连夜派人赶赴山东调查这家注册“eastdays.com”域名的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经实地调查发现,这家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位于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新校卲逸夫科学馆327室,工商注册资金9.8万元,公司全部员工仅八个人。其域名eastdays.com是在5月27日下午4点(东方网上网测试20多天后)申请注册的,6月5日又申请了国内域名。

  就此事件,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王盈盈、季诺律师发表声明,要求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下面是东方网的律师声明: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王盈盈律师、季诺律师

郑重声明

  一、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取得上海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准营证后,又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许可在网上上载新闻。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的“东方网”网站使用eastday.com,eastday.net,eastday.com.cn,eastday.net.cn域名,5月28日正式开通时设“东方首页”、“东方新闻”、“东方财经”、“东方体育”、“东方商机”、“东方生活”、“东方文苑”、“东方图片”、“东方论坛”九个频道。迄今为止,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从未许可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域名和“东方网”名称。

  二、近日,经网民反映,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查实一号称“东方网”的网站,其域名为eastdays.com,eastdays.com.cn。该网站首页页面与频道页面与上海“东方网”极其类似,制作的九大频道的名称与上海“东方网”的频道名称完全相同,频道下设栏目基本仿照上海“东方网”,并大量复制、抄袭了上海“东方网”的内容。更为严重的是,该网站声称其是中国地区最大的提供新闻媒介服务和相关信息服务的媒介网站之一,并进行广告招商,致使社会各界一些人士产生了误解。

  三、该网站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在此严厉要求该网站立即停止侵害,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郑重告诫社会各界人士提高识别能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王盈盈律师、季诺律师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

三、并非李鬼?

  李逵拿起了法律板斧,高喊要抓拿“李鬼”。上海市第二嘴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这起域名和著作权纠纷案件,并按照诉讼程序向山东东方网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据悉,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济南梦幻”)9月4日将就此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其代理律师是电脑硕士出身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教授、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寿步律师。

  济南梦幻认为:原告对中文名称”东方网”、域名eastday.com和eastday.com.cn并不享有任何法定权利;原告在起诉状中所称的理由完全不能成立。因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济南梦幻的答辩理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网站名称”东方网”。在5月28日原告”东方网”正式开通之前,Internet网上早已存在源于国内外的多个中文名称是”东方网”或包含”东方网”三个字的网站。因此,原告对于作为网站名称的”东方网”三个字,不存在任何因为使用在先而可能产生的权利,更无权提出诉讼请求来排斥他人使用网站名称”东方网”。

  第二,关于中文域名”东方网”。在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文域名注册系统中,”东方网”中文域名的注册者是北京金视达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原告对中文域名”东方网”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更无权提出诉讼请求来排斥他人使用中文域名”东方网”。

  第三,关于商标”东方网”。截止纠纷发生时,在中国尚未有”东方网”的相同商标注册在先或申请在先。即原告对”东方网”这一商标根本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东方网”既是原告实际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同时也是被告实际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而且也是Internet网上的国内外各个”东方网”拥有者所实际使用的在中国境内并未注册的商标。任何一家”东方网”拥有者在中国境内都无权排斥他人将”东方网”作为未注册商标进行实际使用。

  第四,关于域名eastday.com和eastday.com.cn。这两项域名的注册者都是解放日报社,而不是原告。这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因此,原告对这两项域名本身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更无权提出诉讼请求来排斥他人拥有和使用与这两项域名并不相同的域名eastdays.com和eastdays.com.cn。

  第五,关于商标”eastday”。截止纠纷发生时,在中国尚未有”eastday”的相同商标注册在先或申请在先。即原告对”eastday”这一商标根本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更无权提出诉讼请求来排斥他人拥有和使用与”eastday”并不相同的域名eastdays.com和eastdays.com.cn。

四、借我一双慧眼吧

  一宗看似简单的域名纠纷案件就这样变得扑朔迷离,使我们不禁惊呼,借我一双慧眼吧!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美猴王,只有如来佛祖才能分得清楚。但是,究竟谁是合法的东方网?我们还是拭目以待,等着看法院的判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