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29 次) 时间:2000-09-05 14:19:08 来源:arshioul (arshioul) 原创-IT
.NET软件:味道怎么样?(旁白系列)
不知从何时起,互联网不再是单纯的新经济成分,它融合到社会原有的经济体制和行业规范中,改变了很多行业墨守成规的形象。百年行当——汽车,借着互联网把汽车直销放上了网;发展有点年头的咨询业,快速跟进互联网,也找到了感觉;其它的,像拍卖业、房地产、保险业、银行业,在网络上也是各有各的方向,有板有眼的。
在人们的印象中,网络对软件行业产生的影响不像上述几个行业那般开天辟地般的显著。究其原因,无怪乎软件开发是前PC时代的产物,而互联网是后电脑时代的作品,前后两者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发展历程,都是一个近亲的关系。
然而,网络信息高速传播的特性给软件行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增添了无穷的活力。新概念的.NET软件出现了,它的味道怎么样?
MICROSOFT & iWPS:网络软件的.NET延伸
很多互联网络的新思路伴随着新兴概念的兴起而兴起,无数概念从数字精英那里得到生命,成为美好前景的前奏曲;也随着市场调整,大势的湮没而湮没,就如DELL总裁提出的网络终端概念。
网络终端的概念是借助网络的强大功能,将计算机的程序功能——程序存储和程序控制功能中的程序存贮全部交给网络来承担,用户端电脑只是一个浏览的终端,使用的所有程序均放在网络服务器上。
这个浏览终端+网络软件的观点很新颖,但是,在全球个人电脑销量强势不减的事实面前,网络终端的概念没有得到验证。然而相对成熟的软件业从失败的概念中发现了网络软件的合理性,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NET软件制作的道路。
未来的电脑里面没有软件,每一款软件都在网上,消费者可以上网来任意索取自己需要的软件,这就是.NET软件制作思想的精髓。美国的微软和中国的金山围绕着网络软件的.NET延伸之路的王者宝座展开了争夺。
6月,微软公司正式宣布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以重点负责它的“.NET”战略,把网络软件的战略与视窗软件、办公软件并驾齐驱。与此同时,中国微软研究院院长易人,李开复升任微软公司副总裁,主管中国市场.NET产品的研究发展。其司马昭之心,已是路人皆知,竟与公司原总裁比尔盖兹通过互联网的发展推广微软的软件、信息的服务的想法遥相呼应。
金山公司不甘示弱,被称为“中国的比尔盖兹”的求伯君领衔出马,金山公司开始转型,由软件公司向ASP应用服务转型,还推出了国内第一款基于.NET理念的产品——iWPS.NET。
依我个人的看法,金山虽然抢先一步,推出了自己的软件,但里面仍然有不少问题。软件本身,与其说是网络软件,倒不如说是上网热门服务软件的“金山版”合集,基本上是原来软件制作渠道的路子,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网络软件、网络服务组合配对的优越性。
内置了的WPS2000核心,从文字处理的角度打了一个“擦边球”,开辟了与微软的OFFICE系列软件争雄的“第二战场”;良好的电子邮件的兼容性、浏览器功能,怎么看都像是与OUTLOOK和IE5过不去;只有那个后台服务网站,可以帮助用户管理多种个人网络信息,如诸多网站的免费邮件用户名、密码等,并协助产品升级,真正有点.NET的味道。
金山给这款软件特意起了一个很时尚休闲的名字——“上网咖啡”,并且在产品内附赠一袋雀巢咖啡。.NET软件味道怎么样,但愿是“味道好极了”。
网络蚂蚁:无奈的鱼与熊掌
现在我们国内的软件市场有两个流派,一类是类似金山的软件公司,有较成熟的市场运作,走软件外加网络服务的风格;另一类是以网络蚂蚁为首的个人制作软件,网络免费使用,收费注册,然后转向产业化。
比起名正言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金山,网络蚂蚁引起的负面争议更多,因为金山再怎么和微软竞争,在法律层面的交锋毕竟还在暗处,而网络蚂蚁采集用户个人资料,直接就牵涉用户的隐私,就像广告中说的那样,“洗,不是办法”。
现在针对网络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许多国家互联网产业引发的问题更多地是参考已有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合理的迁移和再次解释。这次有关网络蚂蚁侵权的争论,法律界人士就引用我国经典的《民法》,言词凿凿。网络软件的专家则针锋相对地指出,共享软件是一种商业模式,潜在的对用户侵权的行为不是软件制作者的本义。
争论的双方的逻辑都有些混乱。《民法》是我国经典的法律,没错,但是没能人敢打保票,《民法》是万能的狗皮膏药,到处都能抹,到处都能生效。《民法》的对象基础是国家公民,而大多数网络问题发生对象是网民,前后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根据具体问题,有很大不同的。这样的法律迁移和引用虽说事出无奈,但是不太合理。这就像把企业概念的“法人”和一般观念的“自然人”混为一谈那样,勉强能接受,仍然觉得有些荒唐。
制作软件的人也并非没有错。的确,免费软件、网络试用、网络共享将会是个人软件制作流程日后的发展方向,用户填写个人资料交换附有广告条的软件也被证明是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做法。可是将用户“出让”个人资料理解为用户的自愿,将双方默认的交换前提想像为法律的意愿,软件的制作方、提供广告的广告商就可以有意无意地回避侵权问题,于法于理,明显是个站不住脚的一厢情愿。
其中有些支持网络蚂蚁人士还把其它软件也有“后门”的问题扯出来,好像是满天叫屈。这种“法不责众”的漠视态度是一种隐性的法盲,难道别的软件有“后门”,你就可以学样,让广大用户的利益冒不必要的风险;难道别人杀人,你也可以杀人?你可以,当然可以,但是人命关天,杀人就要偿命。现在逮着你,你就要偿命,谁叫你杀人了。
功过是非:网络软件的反思
曾几何时,一代的网民把下载当作是网络生活的一种必备方式,把免费使用软件以为是自己天赋的网络权利,对内在的法制观念并不了解,以至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直到现在中国的软件市场,正版软件与盗版软件的争夺都没有一个定论。
这里有网络法律不完备的问题,市场体制混乱的问题,有用户个人消费习惯的问题,也有软件厂家培养用户时过分纵容的问题。随着网络投资热情大幅消退,人们对网络企业创造正向资金流能力的怀疑,网络服务收费也渐渐浮出水面,网络的软件服务也一样无法逃过经济规律的约束。
广大用户习惯于贪小便宜的作风该休止了,天下哪有真正免费的软件;软件厂商应该事先认真地规划总结,一个萝卜一个坑,推出一些像样的产品,不是仅仅炒作一个时髦的概念;大量的个人程序员也应该在商业化管理上补补课,能不能在广告商,自身和用户三者之间找到合理的衔接点,尽可能地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事后诸葛亮,自圆其说式的搪塞。
功过是非,评说网络软件。其实我们可以更好,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