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我很疑惑 - 有言必发 - 刘学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37 次) 时间:2000-09-03 10:21:57 来源:刘学 (new54) 原创-IT

“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
——北京中市研信息中心,蔡未名如是说。语见《南方周末》2000.8.31.第13版“时事纵横”栏目。他的一个关键观点,就是反对一些人(以下引用原文):
“在一些人看来,凡是产权明晰到能够落实到自然人的企业就应该一律被排除在他们认定的‘公有制’范围之外,就是‘私有化’无疑。这种僵化的思想认识极大地阻碍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进行。”
如果产权明晰到能够落实到自然人,不就是落实到私人吗?这还是公有?
如此一来,全民所有的资产全部等额分发给全体国民,岂不成了最为公平的、完美的公有化实现形式。
我很疑惑,于是臆想国企改革,乃至整个改革。

就此,我构思了一个故事。
一只全民所有的鸡,养得要死不活,国家决定改革,以救活该鸡,并期望其生蛋增殖,解决三个问题:1.发展生产力;2.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3.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先是将鸡承包三年给某人,某人励精图治,不期政府大员指手画脚,致使某人的养鸡技术不得发挥,鸡日渐消瘦,下的蛋亦被政府拿走,说,这鸡不还是我的吗?蛋当然得拿走,教育、工资、招待费都等着它呢!——三年之后,鸡仍然只有一只,蛋一个没有盈余;接着搞政企分开,将鸡作8元的价值借给某人喂养,三年之内还清8元之本利,并严令政府大员不得干涉鸡的具体喂养过程。某人又励精图治,两年即还完8元之本利共计12元,并发展到两只鸡。第三年政府大员又来拿蛋,说这鸡还是政府的,政府困难,要发工资。某人于是心灰意冷,鸡业一路下滑,又只剩下一只瘦鸡。
眼看鸡又老又瘦,全然不下蛋,政府痛下决心,要三年脱困,从产权下手,搞股份制改造。于是将鸡作价6元,公开上市,政府占三股3元,自然人A占二股2元,自然人B占一股1元。政府以控股权派一名养鸡总裁,主持养鸡。鸡业日隆,但该总裁受贿被逮。盘理鸡业,债利相抵,亦仅余鸡一只。不久政府将自己的三股以2元出售给某富豪(自然人C)。翌年,鸡业六股已市值10元。

“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其实就是确认自然人A、B、C所有的鸡业为公有制。如此既保全了社会主义的名节(公有制),又获得了社会大发展的实惠(市值的增加、就业的增加,实业的振兴)。
但是,“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是荒谬的。
从鸡的变迁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全民所有资产的代理者)两次卖股获利共计5元,此后鸡已不是政府所有,亦即不是公有,而是自然人A、B、C所有,亦即私有。公有的只是那收进国库的5元钱。人们眼睛老盯着那只鸡,不想一想那5元钱,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如果说鸡是私有,那么国有财产到哪儿去了?因此,只能说:鸡是公有。这叫削足适履。
——说鸡是公有,不正好说明国企脱困了吗!并且效益还很好。这叫皆大欢喜。
——实际的情况却是:自然人A、B、C发财了,无产人民整体生活保障能力降低了,因为公有资产只有5元了,已经是贬殖了,并且面临着更大的贬职威胁和更强烈的增殖要求。这叫水落石出。

从理论上来看,“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是惹麻烦的祸兜子。因为如此一来:
——进入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股份制已成为企业组织的主流,是否可以说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公有制社会?
——退一步,那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在哪里?
——再退一步,就只能说: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资本主义也要发展生产力,所以社会主义就是资本主义。
——讨厌,还说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
有人讨厌提及社与资,好象姓“社” 姓“资”的问题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最大障碍。这种偏执与说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一样的错误。关于市场经济姓“社” 姓“资”的问题,的确是长期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但是起阻碍作用的只是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那一方面。不正是该问题的另一面解放了生产力,带来改革春风的吗?
总设计师提出不管姓“社” 姓“资”,只讲“三个有利于”,并不是说姓“社” 姓“资”真的不需要去面对,是因为在思想解放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人们将很难实事求是地去面对姓“社” 姓“资”的问题。就好比对小孩说“鸭子就是2”,那是为了便于掌握2的写法。“三个有利于”本身只不过是姓“社” 姓“资”问题具体化,是“儿歌化”了的实事求是的社会主义。
关键要给姓“社” 姓“资”问题以实事求是的回答,思想解放之后的回答。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必须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同时直面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歪曲改革。
“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更大程度上是曲意迎合姓“社” 姓“资”问题,正是思想不够解放的结果。

公有制的实现方式是当前进行的国企改革的最大难题。“条”、“块”,都试过,还有“公司”的思路。我们虽然还没有找到完美的实现形式,国有资产的具体化管理也还有待探索,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病急乱求医,更不能病急乱吃药。
“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无疑是病急之后的一剂乱药。
从本质上看,股份制只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手段,公有制可以用,私有制也可以用,甚至私有与公有可以在一个企业之内共同使用,当前这样的范例不是没有。岂能桌子一拍,要“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这与要确认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有什么差别?

他要“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我很疑惑 - 贾双林 - 2000-09-03 14:36:45

老兄,你的质疑,在最后一段的观点很有针对性。 确实,现在有些人为了推销自己的观点,把什么都往所谓社会主义的筐里装,这种学风值得怀疑。 但是,我在大学时,我的经济学老师好象给我说过,其实,马克思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公有制”这个词,他们的原典中用的词都是“社会所有制”,所谓“公有制”是后来苏联的革命者的发明。 在马克思他们看来,股份制的企业,比起传统的家庭式企业和私人合伙企业,其实也实现了企业的公众化,也属于社会所有制企业,只是在分配上,是资本的效力在说话,而不是社会正义来调节。 所以,我觉得,提出股份制是一种社会所有制,是说得过去的。而说它是公有制,纯粹是瞎掰,斯大林要是活过来,非把说这话的哥们掐死不可。 以上看法,与你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