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9 次) 时间:2000-08-30 09:04:36 来源:商建刚 (商建刚) 原创-IT
细节问题是本案定性的关键
——评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的争议点
作者单位: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
网上和杂志上关于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下称本案)的讨论已有很多,各媒体对于本案事实部分的叙述大致相同;在法律层面,均主要从著作权法的侵权、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侵犯商业秘密这三部法来谈观点。本文想整理一下双方在事实方面的争议要点,在法律上双方的理由所在。我的目的是希望今后的讨论可以更加集中到案件本身。
现有的材料过分关注于法律如何规定,如何适用法律,以致忽视了本案的基本事实。可以说,在没有直接法律法规作为法官定案根据的时候,法官更多关注的是合理性、公平性。从现有的网络案例来看,公平性合理性甚至是指导法官对案件定性的主要因素,即所谓没有法律依据并非没有法的依据,这里的法即是指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因此,一些细节问题往往决定了案件的是非判断。在我看来,以下情节如果从法律上确认为事实,届时将在法院认定本案基本性质时起着关键性作用。
一. 时间以及时间间隔
联合网与多来米的合作谈判开始于今年5月9日,结束于6月7日。多来米推出“多来米工具条”的时间为6月3日或者更早。联合网最早向多来米开放了一些用户名与密码的时间为5月30日。即从双方的合作谈判开始到多来米推出自己的软件不到25天;从多来米接触到(通过联合网获取资料)互联码工具条,到多来米推出自己的软件,期间不到3天。
二.该软件技术难度
雅虎推出的免费浏览器工具条(Campanion)与联合网开发的互联码工具条,以及多来米公司的多来米工具条,这三种软件之间,技术上有何相关性和差异性。这个问题关系到多来米制作多来米工具条这一想法的来源。如果网上早就存在类似的软件,那么联合法有权改编,多来米也有权改编。至于多来米和联合网之间的合作谈判,多来米可以解释成“纯属巧合”或者“正是由于我公司也开发了这样的软件,看到联合网有类似的软件,又正巧联合网要转让股权,所以我公司希望收购它,最后由于对方要价太高以致最终收购失败”。因此,联合网可从三者的差异性中总结归纳出法律应当给予其保护的东西,进而指出多来米在多大程度上借鉴了(如果认定借鉴成立的话)联合网的软件技术,同时要求法律给予该软件以多大力度的法律保护。
三. 多来米接触到联合网技术的范围。
于君撰写了《关于联合网的经营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下称《分析》)一文,其在文中分析了互联码的优势与外部机会。此文结尾处分析了出现仿冒互联码操作方式的威胁,其分析表明互联码不担心仿冒者的出现。这一细节值得关注,在联合网看来,多来米工具条就是对互联码工具条的仿冒,那么联合网是否按照《分析》采取了相关应对方法。多来米可能以此抗辩,联合网的技术是能够防止假冒的,那么多来米只能是我独自开发完成,根本无抄袭之嫌。因此,联合网应当理智的面对《分析》,合理地解释能否仿冒这一问题。否则,联合网面对的局面是:多来米独立开发了多来米工具条,联合网独立开发互联码工具条,只不过多来米在联合网之后推出该软件。如果得到这样的事实定论,法律将该如何处理呢?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上述与本案密切相关的证据还是缺乏的。网上反映最多的是多来米与联合网谈判的细节。从证据角度,有些细节其实与本案并无直接法律关系,如联合网面临资金困境,多来米从联合网处获取了该公司章程、股权状况等涉及公司本身的资料。
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本案,联合网还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多来米与联合网的收购谈判这件事,与多来米推出多来米工具条这件事,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一件事还是根本无关的两件事。这个细节需要双方澄清。这直接涉及到从法律上的“相关性”或者讲“因果关系”。联合网依据什么逻辑证明多来米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我似乎看到联合网的以下逻辑:多来米在与联合网谈判的过程中,获取了互联码创意的运座模式和技术细节,然后照搬上述模式创造出自己的软件。
判断是非不是依靠情感,而是依据基本事实,即从证据角度层面上的案件真实情况。在我看来,联合网如要诉讼的话,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多来米接触到联合网的有关软件和该软件运作的内部资料,多来米利用该内部资料并直接导致了多来米工具条以及该工具条运作模式的产生。在收集到以上证据后,即具备本案是否公平合理的基本定性。剩下工作可交给律师从法律以及法理等角度完成诉讼程序,最终实现权利。
商建刚
细节问题是本案定性的关键——评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的争议点 - 柯志雄 - 2000-08-31 08:57:46
我感觉中好象我的一篇《联合网危机警示录》提到你文章所中要的细节啊,天极和新浪上可找到这篇文章
Re:细节问题是本案定性的关键——评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的争议点 - 商建刚 - 2000-08-31 10:23:58
这篇刘旸些的文章,我看过了。不过,我认为还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或者讲也许自认为讲清楚了,实际争议的对方认为还没讲清楚。如果有这方面的资料,我到希望看看。谢谢柯老师!
Re:细节问题是本案定性的关键——评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的争议点 - 刘旸 - 2000-08-31 18:15:24
主要作者是柯志雄,呵呵
Re:细节问题是本案定性的关键——评联合网与多来米纠纷案的争议点 - 柯志雄 - 2000-09-01 04:33:31
当然还有些细节我没有披露,文中提及的点是我与两家公司都确认的。记者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