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挑战Spedia淫威 - IT与法 - 于国富律师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75 次) 时间:2000-08-18 19:46:32 来源: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 原创-IT

 起来,挑战Spedia淫威(首发于天极网〈IT说法〉)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于国富

spedia.com是一家美国的互联网广告公司,于1999年8月开始正式运行。他的经营方式就是吸收大量的会员,然后在他网站上下载一个spedia.exe的收看广告程序,获得点数,最后根据他的收入确定点数兑换现金比例,在把现金用支票寄给会员,他的收入主要来自广告客户,会员们通过收看广告、购物和注册指定公司来获得点数。

据了解,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spedia 公司在中国网友热情参与下,公司规模不断壮大,会员由1999年底的40万增长到目前的200万左右,初期付费较为及时。但自今年四、五月以来该公司以种种借口封销中国网友的账号,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更加变本加厉,不加选择,中国网友的账号在申请付款后90%以上遭到封销,从每月封几天,发展到只要一申请付款就封户,对网友的质询置若罔闻。

“我们抗议!!!我们强烈抗议!!我们抗议美国网络广告商spedia.com的无耻行径。对这种行为,我们要抵制、我们要反击,要向spedia.com宣战……”,有些网友甚至采用黑客手段,对Spedia网站进行攻击。

网友们的气愤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挑战。但是,攻击其网站对于维护我们的利益似乎并没有什么好处。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可以考虑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下面我们就探讨一下有关的法律问题,供网友们参考。

Spedia与注册用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用户在Spedia注册后,与其形成一个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至少包括如下两个方面:1、用户使用Spedia广告条程序和其他广告内容;2、Spedia按照用户对其广告的浏览情况向用户支付广告费用。

这一点体现在Spedia公开的Payment Policy之中,现摘录如下:

Spedia.com, Inc. will disburse payments to members on a monthly basis. Members can request to receive payments by clicking on the Request Payment button that will automatically appear on the balance page once the account balance reaches $30. (Spedia公司将每月向其注册成员付费。一旦用户的帐户中达到30美元,用户就可以单击“请求付款”按钮要求本公司付费)

Spedia擅自封销中国网友帐号是一种违约行为

在用户与Spedia的合同关系之中,该公司的最主要义务就是按照点数向用户付款。而封销网友的帐号其实质是拒绝向网友支付合同款项,这是一种明显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中国网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付款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几个具体法律问题

网友与Spedia的纠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一方在国内而另一方在国外,在发生此纠纷时便有一些与国内合同纠纷所不同的法律问题。下面简要分析一下:

管辖问题

由于本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不同,在向法院起诉时自然产生管辖问题。我们应当向中国法院起诉,还是跑到大洋彼岸的洋法院中去起诉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纠纷中,用户的浏览广告义务和Spedia的付款义务的履行地都是在中国,因此,网友们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中国)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远渡重洋去打洋官司。

适用法律问题

管辖法院确定了,下面该确定的是适用法律的问题。由于各国法律制度有很大差异,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将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很大影响。本案是该适用中国法律,还是该适用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Spedia的主页上,我们发现在它的Terms of Service 中写到:

“ These Terms of Service shall be governed by and constr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Member and SPEDIA agree to submit to the exclusiv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s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合同条款适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并由加州法院管辖)

这一条款好象要把合同的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都搬到美国加州去。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Spedia的Terms of Service并没有向注册用户明确提出。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在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才具有合同效力,否则,是不具备合同效力的。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双方并没有协商选择适用的法律。按照“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理论,我们认为,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理由如下:

本案中,广告条浏览行为在中国;

付款地在中国(《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在中国;

该合同纠纷的绝大多数当事人在中国。

我们应当愤怒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感到了太多的民族屈辱。

与我们一衣带水的日本人,在东芝笔记本事件中把我们中国人和美国人区别对待,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其理由是“美国司法制度来历,我们怕赔得太惨,所以我们赔美国人,对于中国人来说,我们的笔记本没有缺陷”。

言外之意非常明显,中国的法律太软弱,而且中国人没有法律意识,所以我们不怕。在美国有缺陷的东西到了中国就变得完美无缺了!

如今,美国人又跳了出来,封杀我们国人的帐号,拒绝向国人付款,他们的理由是什么?

他们也认为中国人软弱可欺吧。

的确有此事 - 超晨 - 2000-08-18 22:32:53

报着试一试的心理,看了SPEDIA四个月的广告,点击兑换按钮,就什么都没说,BALANCE清楚的仍然写着:没有兑换!!

Re:的确有此事 - 安宁 - 2000-08-20 14:02:41

不过据我所知,SPEDIA是所有广告商中最守信用的了,也是反做弊手段最厉害的,我所接触到的被封帐号者全部是有做弊行为的,当然大家心态都不错,当成玩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