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大限”将至 街头音像店甩卖DVD - e周刊 - 孙琦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87 次) 时间:2002-01-23 17:28:57 来源:孙琦 (lsqiqi) 原创-IT

近两个星期以来,很多人发现,青岛的路边音像店忽然像约好了似的,大张旗鼓地甩卖盗版DVD及CD,原本10元一张的DVD,现在卖到6、7元一张。如此低廉的价格,自然引发了抢购之风。更何况有消息称,从2月1日起,新《音像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到时候可能市面上就买不到如此便宜的盗版影碟了。由于价格便宜,有的人甚至一次买下几十张光碟,而热买的DVD除了市面上刚推出的大片《哈里波特》、《指环王》等新片,一些经典的好莱坞大片如《勇敢的心》、《角斗士》、《汉尼拔》也被抢购一空。据一位音像店的小姐介绍,自从降价以来,每天的出货量都在几百张左右,许多人是抱着收藏的心理来的,其中还不乏一些前来淘货“老外”。
然而,对于是什么引发了这次盗版音像的降价行为,音像店主们却几缄其口。在被问及2月1日以后是不是就买不到盗版音像制品了,他们大多回答不知道。还有的则婉言相劝:“要买还是趁早买,我们也不清楚2月1日以后会怎么样。”只有一位店主很坦率的说:“2月1日以后肯定在市面上买不到盗版碟了,我们的店面还在,不过到时候就卖正版了。”
看来,2月1日是个分水岭。而这份将于2月1日起施行新《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对于盗版音像的处罚界定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的处罚是按照违法所得的标准来执行,一般很难界定。而新条例规定,对违法经营的处罚按照违法经营额作为标准执行,更有利于操作。销售盗版商品1万元的商家,将会被处罚5万元,超过万元以上的,罚其全部营业额的5倍。
来自版权局和文化局的消息称,今后出版部门将负责区域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和复制的监督管理;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目前,两个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工作交接及职责划分,文化局社会文化处正在重新登记备案岛城各音像店。
自入世后,我国政府明显加大了对盗版音像的打击力度。但同时,另一个尴尬的现象正在逐渐浮现。那就是一方面老百姓不愿意花几十元去买正版音像,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想距先进的文化潮流太远,作为正版音像的制作厂家,作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政府部门,如何调整正版音像的价格,将是今后的工作重点。
□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