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626 次) 时间:2001-12-30 19:23:18 来源:杜红超 (dhc) 原创-IT
2002年的元旦对于中国软件开发者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沿用了十年的“老版”软件保护条例退休,随之,软件“必须在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中心登记,其作者才能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的的规定,被“软件可以登记”取代,软件可以象文学作品一样,其作者自创作完成就自动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他们不用再为证明自己是软件的作者而费劲周折。
这是新公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做出的若干项改动之一,相应的重大改动还有十几项,包括明确对软件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扩展到刑事责任及巨额罚款,取消了不保护软件算法、发现和原理的说法,在扩大不支付报酬使用软件的主体对象的同时明确了免费使用的方式,将软件的保护期从25年延长到50年,取消了国家机关可以将本系统开发的软件指定给其他人使用的权利等。
新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在网上刚刚公布,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网友们对于其中的许多条款论足品头,各说各理。关注的焦点除了盗版保护之外,还有软件的网络传播权方面的规定。也难怪,对于正在日益增加的中国电脑用户来说,新版软件保护权利对他们最大的影响恐怕不是继承权之类的条款,而是对于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的规定。
网络的盛行和宽带的日渐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用户养成了从网上下载软件的习惯,不同的是,有人只下载共享软件,有人则热衷于从网上下载正版软件。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软件著作权的形式之一”,再加上严厉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惩罚措施,将使得大部分软件下载网站关门大吉—-往往这样的网站提供上万个来自国内外的共享软件供大家下载,但现在他们需要每个软件都拿到著作权人签发的许可,否则就有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许多软件下载网站人力有限,别说让他们取得每份软件的授权了,就算让他们挨个联系一次遍布全球的软件作者都是一件困难的时期。
软件下载网站倒闭风波中,首当其冲的是盗版软件基地,然而,共享软件软件下载网站也同样会被殃及。果真如此的话,恐怕就难以说清这对于正在借助网络蓬勃发展的中国个人软件开发者以及中小软件开发商是利还是弊了。
好在新版“软件保护条例”还规定任何人都可以“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照此规矩,共享软件下载网站都要改名“软件学习与研究网站”了,这倒也不失为软件下载网站的权宜之计,没准外国人还以为中国人学习软件之风日盛,只是,如果盗版软件下载网站也这样“学习与研究”,又该如何是好。
(大河报IT观察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