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19 次) 时间:2001-12-27 14:06:13 来源:$farmer ($farmer)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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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举世公认“奔驰车不能共享”,所以同理可证“软件不能共享”。薛兆丰也不例外地举了这个例子。这涉及到争论的核心,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十足的伪问题。
编者按:近日,包括方兴东、姜奇平等在内的一批学者、评论家和业内人士在得悉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修改信息后,联名呼吁,反对超越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现实水平、超越WTO标准而盲目提高软件著作保护水平,认为在我国实行“超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有悖于中国国情的。eNews继续关注此问题,继昨日方兴东《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关系》一文后,再次推出姜奇平老师的重头文章。
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谢彼得 - 2001-12-27 15:58:44
当然,在讨论前要阐明一点,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软件自然不能开到马路上去,不过,我们既然在知识产权这个范畴下讨论,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产品,我们却可以在很多地方把他们等同起来。 不错,一辆奔驰车是有形的,即姜先生讲的有形财产,有形的是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到,主要是钢板,同样重量的钢板还可以造其他的东西,比如拖拉机、卡车之类,自然,也是有形的。 我们绝对不是冲着这堆钢板去买奔驰的,否则我们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买拖拉机的钱买不了奔驰。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买奔驰或者渴望(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买奔驰的理由:速度、舒适、豪华、质量可靠、安全、服务好等等,没有人会举出用了多少多少公斤钢板的理由,很显然,对我们来讲,吸引我们的恰恰是无形的东西。 不会有人认为坐在奔驰里的感觉和坐在拖拉机里是相同的,这种感觉当然不是来自于那几吨钢板,而是来自于奔驰公司的设计师、技术人员、产品工程师和售后服务人员,我们认同奔驰的价值,而这个价值,或者说我们要为奔驰付出的价钱的主要组成部分,恰恰是来自于姜先生认为应该共享的无形资产。 现在该清楚了,那几吨钢板,不过是奔驰车无形资产的载体,就像光盘是软件的载体、纸张是书籍的载体一样,我们购买的是奔驰的设计、做工和品牌,从这一点来讲,软件和奔驰没有什么不同。 无形的产品在现代产品中所占价值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所要做的是认同这些价值。大众汽车每年从中国获得的利润主要来自于无形资产的转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吃了多大亏,至少我们可以开上帕萨特,而不是北京吉普。很显然,中国政府也认同这种价值,大众董事长多次受到中央领导人的接见就说明了这一点。 如上所述,无形财富在我们创造价值中的比重如此之大,把产品简单地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并在价值认同上加以区分显然是荒谬的:CPU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时装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你只认同你肉眼看到的部分,就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社会会接受这些产品的价值。 对于我们现在讨论的盗版现象来讲,正如姜先生所说,奔驰和软件的复制成本有很大的差别,但我没从中看出任何盗版的理由,正如门锁的牢靠与否和我家被偷是否合理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商品的价值取决于人们为它付出的劳动,任何人的劳动都应该受到保护,所以,如果说偷车是不道德的,盗版同样也是不道德的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辛丁 - 2001-12-27 18:40:42
【(辛丁)回复(谢彼得)的大作】 我曾在文章中说薛太唠叨,谁知姜比他更甚!:) 其实,奔驰是私用品,可公有,也可私有;软件(非指其介质)是共用品,可公用,也可私用。当然有分别:) 另外,象姜这样引用江主席的话,不好。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烟花 - 2001-12-27 19:00:03
【(烟花)回复(辛丁)的大作】 谁才是奇谈怪论?薛兆丰回应姜奇平文章 2001/12/27-02:12 eNews 奇谈怪论可以在中国大行其道,算是中国一个奇迹! 【eNews消息】在本网站今天早上刊发姜奇平《奔驰与软件不同》一文后,素以观点独树一帜、言辞激烈著称的经济学家薛兆丰正式对该文作出回应。 薛兆丰说:“如果微软把软件做成卡,那是不是跟奔驰一样了?软件跟硬件的差别,只不过是软件比较容易盗版而已,姜奇平是在说,容易盗版的东西跟不容易盗版的实物就是不一样,容易被盗,所以就应该被盗版。以后微软的防盗技术上去了,或者把提供软件改成提供服务(.net概念),可以大大减少盗版,姜等人的奇谈怪论也就不攻自破。” 薛兆丰强调了在接受记者采访《中国民间论战软件保护立法》一文的看法,并重申了在旧文《凭什么挑战微软》的立场。作为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忠实拥护者和倡导者,薛一直在倡导在中国建立规范的经济秩序。 薛兆丰称:“奇谈怪论可以在中国大行其道,算是中国一个奇迹!”为此次回应作出了最后激烈的注角。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apoorzhj - 2001-12-27 20:42:02
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期间,道德应该等同于迂腐。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没有“吗?” - Grand - 2001-12-28 13:01:17
【(Grand)回复(keso)的大作】 如果有人愿意把他的奔驰借给你,当然是合法的,如果我把我的WinXP借给你用,当然也是合法的,但你只能用我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且经过授权安装在我的电脑上的这个软件产品,如果你要借用的不是我这个软件,而是装载这个软件的载体,换句话说,安装光盘,去安装在你自己的电脑上,这个性质就变了。就好比你借了朋友的奔驰车,自己搞点钢材照做这么一个,还要去跟奔驰公司说,给我个正式的编号和标志牌,最好还给发个真品证书,这个要求合法吗? 我觉得大家对软件的认识还停留在软盘的阶段。
话又说回来: - 松鼠 - 2001-12-28 02:25:15
为什么利润率不能超过了毒品交易? 点子大王(虽然进了监狱,不妨碍我们举它的例子)1分钟想一个点子,收钱1万,这个利润率是多少? 无形资产的东西很难估算,我认为要按照使用价值来算。也就是说,这个点子能带来10万,那么给点子大王1万是正常的。你买一个微软的windows,再买一个word,在家里写文章,一个月1万块钱,一年就是12万,所以你为windows和word付出5千,不算太亏吧?如果你觉得不合算,你就用linux和vi,50块钱,要花三天接受培训,花两天来安装,也没什么不可以。 :【 在20603(20603)的大作中提到:】 :【(20603)回复(谢彼得)的大作】 : :你如果认真计算一下它的利润恐怕远远超过30%,可能其利润率超过了毒品交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此祝好,松鼠拜上 http://www.fadshop.net/squirrel/
xp是可以借的。 - 松鼠 - 2001-12-28 02:36:19
xp是可以借的。我把我的XP注销一下,然后借给你安装,你就可以在微软网站上激活了。你用完之后再注销,我又可以激活了。 比如说你要把你的奔驰车借给我开,你必须先从驾驶座上下来,把钥匙给我,我才可以用。用完之后我再把钥匙给你。完全一样的道理。 你有三台dcd机,你不必要买三张相同的《卧虎藏龙》;你只要一张就可以。但是你在客厅用的时候,你要先到卧室里把机里的盘拿出来。同样。当你要在客厅的计算机里用XP的时候,你需要先把卧室里的XP注销。如果你来了几个朋友,想在客厅和卧室同时看《卧虎藏龙》,你就需要有两张了,赫赫。 :【 在keso(客叟)的大作中提到:】 :奔驰和软件真的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如果有人愿意把他的奔驰车借给我开开,他借给我是合法的,我借他的也是合法的。但软件就不同了,你不能把你的Windows XP借给我安装,这违反了微软的最终用户许可,另外我也无法在微软网站上激活借来的Windows XP。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此祝好,松鼠拜上 http://www.fadshop.net/squirrel/
RE:话又说回来: - 20603 - 2001-12-28 02:39:35
【(20603)回复(松鼠)的大作】 我并没有说软件利润率不能超过毒品啊!对每一个通过佥手段暴富的人我都欣赏,包括比尔盖茨。 请注意我前后的两个贴子。
RE:话又说回来: - 20603 - 2001-12-28 02:41:27
打错一个字,是“合法手段”,不是“佥手段”
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没有“吗?” - keso - 2001-12-28 01:09:55
奔驰和软件真的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如果有人愿意把他的奔驰车借给我开开,他借给我是合法的,我借他的也是合法的。但软件就不同了,你不能把你的Windows XP借给我安装,这违反了微软的最终用户许可,另外我也无法在微软网站上激活借来的Windows XP。 这就是由微软创建的这套游戏规则的霸道之处。同样是知识产权,你买了一本小说或者一张CD,我能不能借来看看、听听?当然可以。就算我把借来的CD转成MP3,自己听,好像也没违反什么法律吧? 如果是单位的奔驰车,可能很多人都可以开,大家share,但Windows XP就不能大家share。Windows XP受MPA的限制,很难share,Windows 2K没有MPA,可以share吗?也不能,一share就违法。你无权自由支配你所购买的软件,这是任何其他产品都没有过的荒谬。如果我的家里有三台DVD机,我没有必要每部DVD影片买三套;如果我的家里有两台台式机,一台笔记本,那么我就得买三套Windows,三套Office,三套什么什么。还有比软件消费者更无助,更可怜的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朋自远方来 尚能饭否? oOo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20603 - 2001-12-27 22:38:49
【(20603)回复(谢彼得)的大作】 无形资产不是无价的,是可以计算的。 奔驰车的无形资产可以用各种参数如技术成本、工资成本、研发成本计算出来,所以奔驰车的利润也可以轻松计算出来,相信这个利润绝不会超过30%。同样软件的成本也可以计算出来,微软的利润也应该能够轻松计算出来。看看比尔盖茨用多少时间成为世界首富就能够大体了解微软的利润率了,你如果认真计算一下它的利润恐怕远远超过30%,可能其利润率超过了毒品交易! 这就是现下奔驰与软件的区别! 我支持正版,但应首先改变游戏规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谢彼得 - 2001-12-28 13:42:53
世界上并不只有ms一个软件公司,软件保护也不是只保护微软的软件。软件行业的平均利润率超过30%了吗 :【 在20603(20603)的大作中提到:】 :【(20603)回复(谢彼得)的大作】 : : : ......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20603 - 2001-12-28 15:04:00
【(20603)回复(谢彼得)的大作】 任何行业都没有绝对的利润,每个行业都有亏有赚,软件也一样,为什么金山词霸能赚钱而有一些软件不行?并且你调查一下就知,赚钱的软件还是非常多,利润也绝对高过各行业平均水平。我不是说不要打击盗版,而是说亏损企业除了从盗版找原因外更应从自身找原因。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没有“吗?” - keso - 2001-12-28 16:05:22
我至少已经4年没有用过软盘了,几乎忘了软盘是什么东西。 软件、音乐、书籍、影像等知识产品,我想应该大致都是相似的吧,产品本身是无形的,都需要一个载体,例如光盘、纸张、磁带等等。我向别人借一张音乐CD并不是借那个载体,我借的是上面的音乐。音乐、小说、影像和软件究竟有多大的不同,对软件需要如此特别的关照?我向别人借一份MS Office,我不在乎这个软件是放在什么载体上。问题是,只要这个软件被安装到了一台电脑上,那么,我再拿来安装,就是非法的。如果知识产权都这样保护的话,我向朋友借一本书来读,只要他读过了,我再读,是不是也是非法的? 你可以说,书是直接阅读的,软件要安装才可以使用。我也可以说,音乐要播放才可以聆听,就好像软件要安装才可以使用,有什么本质区别吗?假如我收到一个朋友发来的Word文档,而我没有安装Word,我借一个Office安装,打开那个Word文档,然后我uninstall这个Office,这样可以吗?似乎不可以,因为在我安装Office的时候,就已经触犯法律了。就好像在我播放借来的CD时,我就已经犯法了。你看这有多操但! 中国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确实不力,以致于中国已经有了数千万计算机用户,可通用软件公司却基本上都赚不到钱,都长不大。但同时我们看到的是,由于软件公司利益的牺牲,换来的是计算机的迅速普及和应用水平的迅速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是一笔大账。看看VCD机在中国的普及速度,就明白这个道理了。但VCD机的普及显然不如计算机的普及更有意义,影响更长远。 软件知识产权要不要保护?当然要。软件知识产权要不要比其他知识产品更特殊的保护?好像从法理和情理上说都说不太过去吧?因为你没有办法证明,软件比小说、音乐、影像等更特殊。制造、销售盗版的小说、音乐、影像是非法的,制造、销售盗版的软件也肯定是非法的。多人共享一本正版小说、一段正版音乐、一个正版电影是合法的,那么,多人共享一个正版软件,我想也应该是合法的。自愿与别人共享,应该是这些知识产品的合法购买者的权利。软件公司单方面规定“一套软件只能安装在一台计算机上”,应该判定为非法,因为它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20603 - 2001-12-28 02:02:49
:【 在吕伟钢(吕伟钢)的大作中提到:】 : :任何硬件、软件产品都有研究开发费用,产品价格不能仅仅看复制成本,还要看前期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许多研究开发费用最后是打了水漂的,也就是说对最终成型的产品无直接的产出关系。从每项新产品销售中获得的收入,还要为将来计提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也是可以量化的,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或者是可以预算并预留出来的,比如奔驰的定价肯定包含了研发费用,为什么奔驰车的利润没有那么高呢?按照微软的利润率计,奔驰恐怕要卖到波音747的价钱。 实际上我发上面的贴子没有要指责微软的意思,企业的存在就是追求最大利润率。我想说明的是,盗版正是微软等软件公司追求暴利的副产品。盗版不是中国才有,全世界都有,美国也有25%以上的盗版率,盗版在一个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与这个国家的生活水准是恰好成反比的,这早有公司做过调查,它与该国的国民素质无关。 真要解决盗版问题,光靠立法和加大执法力度是不够的,还要从软件企业自身去找找原因。在软件业,比尔盖茨一夜暴富的模式并不适应今天的市场,或者说并不适应每一个软件企业,尊重市场规律,实事求是地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市场是必然出路,尽管不能根本消灭盗版,但至少不会让盗版挤垮正版;正向图书行业一样,也有盗版,但对味的正版图书一样活得不错。电影和电视都有盗版,但好的电影和电视剧一样有钱赚,所以说善于驾驭市场才是根本。
RE:软件和奔驰真的不一样吗? - 吕伟钢 - 2001-12-28 01:29:34
任何硬件、软件产品都有研究开发费用,产品价格不能仅仅看复制成本,还要看前期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许多研究开发费用最后是打了水漂的,也就是说对最终成型的产品无直接的产出关系。从每项新产品销售中获得的收入,还要为将来计提研发费用。 中国彩电行业的竞争很有中国特色,价格砍到没有任何一家厂商还有能力进行研发投入。这里体现了中外历史文化的差别:在西方,革命使平民在精神上贵族化,所以社会政治文化精粹能够保留下来。在中国,革命则使意识形态平民化、社会无序化。盗版就是使社会无序化的一种表现。 本人不能免俗,现在你们看到的文字,就是用盗版的计算机软件写入的。只是我在用盗版的时候,感觉很不理直气壮。前些天带一个正在大学学计算机的亲戚去电脑城买了一块盗版软件,我很怕他在心里指责我,正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存在,等他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有可能找不到工作;或者工作后,我买的盗版正是他的作品,那可是他用血汗写成的!
现在盗版光盘不用到外地和中关村,大商场和电脑城门口就很多 - GarfieldCat - 2001-12-28 20:55:21
不知道哪个国家有中国那么多专家,唱红一首歌是歌唱家,将国外的IT历史翻译过来就是IT评论家,弄两段经济学解释就是XX了,结果鼓吹Linux的不知道FreeBSD,文章还是用盗版MS Word写的,请哪位名记解释一下:何为IT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