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与“系统创意”(宽带随笔之一) - 方言 - 蔡文涛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10 次) 时间:2001-12-13 09:52:07 来源:蔡文涛 (辛丁) 原创-IT

(作为补充,在《宽带·未定稿》之外随便写的东西。辛丁。)

前些天,到《新电子》杂志社拜访其总编辑曹健先生。在短短十数分钟的闲谈中,曹总编与我交换了他的两个看法:一,互联网事业会继续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人们会象现时很多人都离不开手机那样,离不开互联网的;二,你说过的话(发现的问题)不等于别人没有说过,即便别人没有说也不等于你的话(发现)就能让人信服——大意如此。我深以为然。

在闲谈中,我们没有运用很多的数据去支撑,也没有用大量的事例去证明自己的想法,上述的观点可说是纯粹的直觉——这应该算是“头脑风暴”的一种。没有见过精确的关于“头脑风暴”的定义,也有人把类似的东东称为“闪电”,我想,它们大概都可用于形容那些,不成体系、突然迸发出来的未必经得起推敲的想法和创意。

虽然,我们偶尔也能看到,有时候一个简单的头脑风暴式的创意,甚至是一次刹那的冲动都能带出一个成功的企业。但总的来说,这样的概率非常的低。有人在讨论生命起源的时候,曾把事情形容为如此的偶然:一只猴子在打字机上乱敲,竟打出了一部莎士比亚的剧作。我想,IT业发展到今天,如果想凭一个简单的创意就能取得微软或AOL式的成功,从概率上说与此相去不远。时代已经改变。

所谓的“系统创意”应该是这样的一种创新:深切地了解问题的根源的,并在这一基础上极具远见地,把众多的新技术、新应用整合到自己的策略中,继往开来地在全新的环境之中,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游戏规则。

发现新的数据,或者在旧有的数据中发现新的模式,并以此来解决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可能就是研究的本意。

对宽带的研究(让我把它说成是研究,可以吗?),是源于大约在99年形成的一个技术上的新构想,也可算是一个创意。而这一创意又来源于在94年时候我对“交互电视”的一些想法——那也个不成体系的创意,在与曹总编交谈时,我也说过,94年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听说过Internet一词。

93、94年的时候,“交互式电视”在美国可说是风起云涌,在国人心目中一贯务实的美国佬,所吹的牛并不比我们的“大跃进”少。(如果熟知这段历史,就会明白所谓的网络泡沫、宽带泡沫并不新鲜)有意思的是,当时比较冷静的却是对互联有着“宗教般狂热”的史蒂夫·凯斯,其中的原因或者是当时的AOL还小。在“只有牛仔没有牛”的大炮王当中,吹得最厉害的要算是那些小贝尔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其中也包括了后来被并入AOL的时代华纳。尽管这热潮很快就冷了下来,但它肯定是96年那法案的主要诱因。至于99年前后,AT&T对TCI及MediaOne的收购算不算是这风暴的后遗症,一时还不能肯定。在讨论是否应再分拆中国电信时,AT&T常常被当作“他山之石”用来敲打对方。不过,能真正看清这块石头的却并不常见。

“上帝”与“魔鬼”皆在细节之中。我研究的技术问题,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极细的细节;后来,我觉得它应该是个“策划”——它明显地需要投资;再后来,在《宽带·未定稿》的观点篇中,我试图借用经济学的工具,把它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它是一种战略!为了让别人接受我的一个极小的一个创意,不得已把问题越搞越大,这恐怕不能说是幸运;侥幸的是,我在把这样不足道的创意系统化的过程中,观察到了更多的细节——PC的细节、互联的细节、交互电视的细节、AT&T的细节、AOL的细节、电子商务的细节……令我信服的是“上帝”还是“魔鬼”?希望,这不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