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谁想过我们身边的“王小二”和“拉兹”? - 第四种权力 - 昝爱宗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04 次) 时间:2001-12-09 19:17:28 来源:昝爱宗 (昝爱宗) 原创-IT

快过年了,谁想过我们身边的“王小二”和“拉兹”?
快过年了, 我想起民间的一句土话:“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过年,本是人们希望一年胜过一年,可是,很多人在总结了上一年的收获时,却发出这样的感慨:“我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于是我就想,谁是我们身边的王小二呢?有谁想过我们身边的穷人该如何过年?有没有人想过那些准备回家过年的小偷为什么要趁机大捞一把?
前几天,我与几个朋友聚会,有朋友说他最近遭遇一次小偷,遭遇无数次乞讨者,前者被小偷“拿”走一个皮夹和里面的500块钱,后者是“赏”了乞讨者几个一元钢蹦儿。他感慨说,快过年了,要提防小偷,狗急会跳墙,人穷会变疯,小偷急了会不择手段。一般来说,小偷都是底层穷苦人出身,算是不务正业的群体,或许他们中也有一些真正的“王小二”,本想谋个好差使,不料自己身处贫困之境,生存能力差,机会不好,被社会所拒绝,就像印度早期的电影《流浪者》里的拉兹一样,最后成了人见人恨的贼。
除了我的朋友提醒我过年提防小偷外,我还看到了一则新华社的消息:元旦、春节将至,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居民,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借年终岁尾,趁机大捞一把回家过年。希望市民能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确实,越是年关小偷越多,过年也花很多钱,小偷也要过年,没有钱,年就过不成,索性就大偷一把——这不难理解。
按人的常情来说,人都是有羞耻之心的。不以偷为耻辱,而以为荣,那就是可恨的小偷,就是大街上人人喊大的老鼠。偷是耻辱,这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记得《礼记.中庸》中有句话说:“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想,连老祖宗都这样教诲,就说明小偷的行为历来为社会所不耻,我相信没有人生来愿意做贼,除非愿意做贼的人是因为贫穷而活不下去,除非遇到天灾人祸等极端因素。我们熟知的早期印度电影《流浪者》更是有力地说明了这个观点,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流浪者》中的拉兹的不幸遭遇:故事的起因是印度上流社会中很有名望的大法官拉贡纳特信奉“好人的儿子一定是好人,贼的儿子一定是贼”这样一种哲学,以血缘关系来判断一个人德行的谬论害了不少好人,尤其是穷人。一次,拉贡纳特从他的哲学出发,曾错误地给强盗的儿子扎卡判了罪。扎卡不服,怀恨在心,越狱后被迫成了强盗,他为了报复,将法官拉贡纳特的妻子里列突然抢去。当他知道里列已怀孕,就动了坏脑筋,故意把里列放了,并四处放风,引起拉贡纳特对妻子的猜疑。果然,里列回到家后,拉贡纳特将她赶出家门。从此里列过着流浪的生活,并在大街上生下了儿子拉兹。母子俩相依为命,她希望拉兹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法官。小拉兹读书很用功,但是好景不长,家庭艰难的生活迫使小拉兹上街去擦皮鞋,帮助母亲维持家庭。这件事触犯了学校的制度,小拉兹被开除了,开始流落街头。有一天正好碰到窃贼扎卡,小拉兹因为母亲在家里病得厉害,非常急切地要求扎卡发慈悲,帮助他找工作,拉兹没有想到工作就是当小偷。为了活下去,养母亲,被迫当小偷的拉兹因而坐牢,一共是12年。从此,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出狱后,为了生计,拉兹只得干老本行。但自从他在街上遇到童年时的朋友丽达以后,良心促使他悔悟。他后悔当初不该错一步而错百步。他决定洗手不干,并开始寻找工作,走自食其力的道路。然而工厂的老板、经理一旦了解他过去偷过东西,坐过牢,就再不愿意让他工作了。这一切像一盆盆冷水浇在他火热的心……故事最后这样揭示:小偷是贫困逼出来的,贼法官的儿子不是法官,而是贼。拉兹在法庭上向人们呼吁:贫穷和饥饿逼得自己受苦受难无法摆脱,像自己这样的人社会上太多了。他们有什么罪?法庭判了自己一个能消除社会犯罪的根源吗?
所以我的问题也是拉兹提出的尖锐问题,仅仅是防范小偷就能够消除小偷、换来社会治安吗?到底什么才是社会犯罪的根源呢?谁来对贫困人的贫困负责呢?昝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