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我见之三 公事与私事 - 我见我闻 - 驿钊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 次) 时间:2001-11-20 14:14:51 来源:驿钊 (驿钊) 收藏

公事私事要分开办。
有人曾这样指点:假如印刷厂的来找你要钱,你可以嘻嘻哈哈吃上10次饭,然后把这事推到另外一个人那里,假如这个人的孩子病了,你可一定要跑前跑后帮着张罗。
一次去安徽,一个企业组织了一个小策划案,邀请了一帮记者。我的飞机晚点,去的时候已经宴罢,只有该企业的宣传部长留下两个重量级记者聊天,希望他们能多多美言。于是重新摆酒,那两个同行一个是北京,一个是广东,都是有名媒体的有名记者。
席间说着说着就不对了,北京的翻出一段公案讽刺广东的,广东的也举出一堆例子来还击。无非是你们抄过我们的稿子,我们挖过你们的人,一个说你们收钱还不会干活,一个说你们就根本收不到钱。同时翻出不少陈年旧帐一一对证,同时要求我来仲裁。
我很为难,只好劝酒,那个宣传部长更是十分焦急,最后两个名记较上劲打赌,要抛开新闻稿另起炉灶,重新比试一番。部长把我拉到一边让我调节,我说很难:“要是公事,咱们走上层路线,或者利益诱惑、或者私交都可以,但要是私事,私人恩怨,那就难搞定了,都要个面子啊”。
一周后,我注意到两家报纸都等出文章,观点和企业给的新闻通稿截然不同,一个比一个狠,后来部长和我通电话说受到副总的批评,副总嫌他没有招待好媒体朋友,部长觉得很冤枉,大骂那两个名记不是东西。
大部分时候,私事要比公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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