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守得云开见日月(七) - 狂人日记 - 马谡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9 次) 时间:2001-11-18 09:11:55 来源:马谡 (马谡) 原创-IT

网络经济-守得云开见日月(七)

  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发展虽然有所透支,但毕竟是在具备一定社会、物质条件下进行的,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水到渠成,但中国呢?中国根本不具备进入网络时代的先期储备,那些认为农业时代中国领先,工业时代中国落伍,网络时代中国与世界同步的想法是可怕的。没有工业经济打下社会财富基础的支持,没有基础设施的支持,没有相应政治、法律环境的支持,中国能跳过自己的不足进入互联时代吗?
对于国人来说,为上网而上网,为上网而宣传,盲目实施电子商务、盲目实施企业上网、全民上网工程只能采取赶鸭子上架的方式。以中国城市人口现在的收入水平,对于电脑、网络的消费能力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最起码应该有三千万高收入人口可以轻松在电脑、网络上消费,对他们来说,这点消费算不了什么,有二亿的中等收入者可适当消费于电脑、网络上,可现实如何,网络高消费的群体对此不感冒,任您把互联网吹的天花乱坠,我自心平如镜,无收入来源的学生和中低收入者反而成为网民的主力军。从表面上看,中国的网民人数几乎在以每半年翻一翻的速度增加,现在也有三千万的基数,在中国网络行业为无法从用户那里得到回报而苦恼时,可曾想过用户还有多少能量可用于网络消费,美国人有免费上网,包月上网不过十几美元,宽带上网二、三十美元就能办到,而中国人呢?精打细算每月也要百十元的上网费,而美国人家庭月收入最少也在2000美元以上,网络消费占其收入的比重不过百分之一、二,而中国人的网络开支却占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这就是超前消费的结果,这就是与世界同步的结果,在美国的网络行业尚为收费与否争论不修时,在美国这样高收入国家的网民尚不能负担或忍受网络服务的收费时,中国的低收入网民们又怎能负担、忍受,难道除了上网中国人就不消费其他产品或服务了。
既然中国的网络从业者选择了互联网,既然中国的网络从业者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培育、推广、普及互联网的整个流程,既然中国的网络从业者要强行以渠到水成的方式把中国拉入网络时代,现在的痛苦,现在的亏损是必须要忍受的。

二。重塑网络经济的价值体系。
纳斯达克的下跌让鼓吹新经济的人都闭上了嘴,当年的网络公司是那么的趾高气扬,没有利润严重亏损其市值却能超过每年有几亿几十亿美元利润的跨国集团,面对怀疑的眼睛,网络公司以一句“我们是新经济企业,不能用传统经济价值的老眼光看待我们”抵众人之口。现在没有人再说什么不能用传统经济价值的老眼光看待我们诸如此类的话,传统经济的价值体系、理论又被人们奉为真理,网络行业在审视自己无法赢利的原因时,也恍然大悟,传统的商品服务都是消费者用金钱来交换的,我们只要照着葫芦画瓢,还怕无钱可赚。
如果网络公司真的如此认为,则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网络经济是需要象传统经济学习,但传统经济思维与互联网的嫁接是需要技巧的,更需要用户的认同。
网络经济的关键是让用户认同其价值体系。
比如说广告,现在网络广告虽然不尽如人意,有着点击率不高、广告创意不佳、针对性差等这样那样的缺点,由于条件所限还无法达到电视的效果,可总比广播、报刊杂志等其他广告媒介的形式丰富吧,要说网络广告的点击率低,请问报刊杂志上的广告是否每一个读者都会注意?电视广告不还可以用换台的方式避开吗?要说网络广告创意不佳,那么总比报刊杂志这种静态的广告画、文字更引人瞩目吧。要说网络广告的针对性差,谁敢说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的针对性比互联网更强。
  一份报刊杂志能带多少广告?一小时的电视节目能带多少广告?出于版面所限,这些媒体所带广告内容是有数的,而网络则不然,每一个网页上都能挟带几个广告内容,就算用户没有特意去流意点击广告,每天与广告耳濡目染,日久自会生情,广告的目的之一“让用户记住”可以达到。
比如数字化产品的包装。数字化产品如何通过包装、策划实现增值。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同一产品通过包装、策划可实现几倍、几十倍的增值,同一内容的图书,我们可以制作出几元、十几元的简装本,也可制作出几十元、上百元的精装本,更可以制作成千上万元的收藏本,而数字化产品却是以比特的面目出现,我们如何把数字化的电子图书、音像产品等包装成简装本、精装本、收藏本?以几倍、几十倍、上百倍的差异卖给不同的用户。
比如数字时代的名人效应。我们可以通过名人的签名来促销商品或提高价格,我们会通过收藏名人字画、用品来实现投资,数字化产品可以吗?在数字化产品上签上名人的数字化签名别说提高价格,就连对销售是否有帮助现在都不好说。名人的数字化标志和用品如名人用过的邮箱、名人的网名、名人的电子邮件、名人的主页等等是否有收藏价值现在更是一片空白。
比如数字时代的历史。如果这时我们谁拥有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时的报刊杂志,如果这时我们谁有文革时的报刊杂志,虽不一定会身价倍增最少也是值得炫耀的事,同样如果谁拥有中国申奥、中国足球队出线时的报刊杂志二三十年后也会小有所获,可这样的事在数字时代是否还能行得通?今天网络上的内容一百年后是否会有人感兴趣?
  再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现场观看演出、比赛等节目时,位置的不同造成我们欣赏效果的不同造成不同的价钱,在网络时代通过网络现场欣赏这些节目时是否还有“外快”可赚?
不错,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众生平等”的世界(一定意义上),数字化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以最低的价钱享受产品和服务,而让亿万富翁与普通百姓以同样的价钱享受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对普通百姓公平吗?亿万富翁们就会得到满足吗?
  数字化时代的价值体系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