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9 次) 时间:2001-11-05 13:00:29 来源:姜洪德 (江涛) 原创-IT
近日,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10月10日连邦公司与北京市科委签署了“正版软件采购意向书”,与北京市软件产业促进中心签署了“正版软件采购协议书”,正版软件市场的前景变得无限美好。
但是软件流通业在政府采购的推力下是否能由此挺直腰杆,跨过发展路上的沟沟坎坎,还是一个未知数。
软件流通企业背上有三座大山
国内流通软件业始于1994年连邦公司成立,1996年以后,有些软件公司开始效法连邦。软件流通前几年的分销利润还是比较高,随着竞争的激烈,利润越来越薄。原来分销的利润大概有8%—10%的毛利,现在只有3%-5%。现在纯粹靠分销的企业越来越少了。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自己的分销渠道,来加大自己发行的产品的销量已成为一种主流。连邦2000年发行大约100个产品,今年大约有150个产品。
“软件业背上有三座大山,市场销售困难、吸引投资困难、留住人才困难。”致力于软件连锁销售的连邦公司总裁李儒雄这样评价当前的软件产业现状。具体到流通软件企业,盗版、软件企业资格认证、业内同行激烈的竞争也象另三座大山一样阻挡了连邦这样的主要做物流企业的前进步伐。
盗版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国内很多计算机用户基本上都接触过这样那样的盗版软件,体会到盗版的好处可能要比坏处要更深刻。作为提倡正版软件的连邦公司总裁,李儒雄在这方面可以说有独到的见解——
一个小型应用软件零售价定在50元,扣除生产成本、税收和渠道商的利润,那么销售量至少要保证在5万套以上开发商才能收回成本。可是目前一般的小软件正版只能卖出1-2万套,而盗版估计可以卖出20万套以上。盗版抢走了软件开发商95%以上的市场。
据统计,1998年,和连邦合作的软件开发企业大约有600多家,可是现在,和连邦合作的软件开发企业却只剩下不到200家,其余的2/3企业要么关门倒闭,要么转行到其它领域了。在剩下的不到200家软件企业中,真正活跃在市场上的也就十来家,如用友、金山等。
李儒雄痛心地说:由于得不到回报,软件企业特别是受盗版侵害十分严重的消费类软件企业,并没有成为人们想象中的投资热点,甚至成为投资者心目中的禁区。
18号文件中有关软件流通企业部分的缺陷
18号文件即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它从税收、上市和融资等多方面给软件企业提供了优惠政策,象中科红旗这样的软件企业受惠18号文件良多。
但不是所有的软件企业都能享受到18号文件的实惠。因为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软件企业必须事先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而软件流通企业因为不属于开发型企业,也被拒之于软件企业的门外。一些知名的软件公司如翰林汇也都不能进入软件企业的大门。
这一规定应该算是18号文件的漏洞之一。“18号文件对于起步晚、规模小的中国软件产业固然十分重要,但从产供销的产业链来说,这份站在供应方角度推动软件产业的文件还远远不够。”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顾长江说,18号文件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外资企业能否享受优惠政策?软件流通企业能否通过认定并享受优惠政策?
“我们没有通过北京市软件企业的认证。”李儒雄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直接了当地承认了这件事。为什么没有得到获得通过,李儒雄的解释是18号文件在政策上对软件流通企业有歧视的因素。对于连邦下一步软件企业认证计划,李儒雄用“还要等一段时间看看”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挑战时刻在发生
近年在营销方面出现了一些象会员制营销这样的新模式,对国内零售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李儒雄对本刊记者说,不同的产业产品应该有不同的模式。
当年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困难、资金问题、本地化的管理都促使连邦选择连锁,连邦在发展连锁销售时取得巨大的成功,各专面店和连邦总部都取得丰厚的回报——连邦武汉分店1995-1998年四年间,每年的回报是200%;南京连邦一年营业额超过一个亿,是当地知名的大企业之一。
李儒雄认为加入WTO对软件流通业的冲击较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软件产品和硬件不一样,不涉及关税;软件技术与全球同步;大型软件之外的产品都是国内已有的,开发都在国内,游戏产品有一部分开发在国外,但可以通过授权解决这些版权和版税的问题。
连邦在国内现在还没有很强劲的对手,估计在市场份额上继续巩固住现在有地位,对连邦而言虽然仍将有很大的挑战,但通过自身的完善,连邦自信还是有实力在国内软件流通业中拿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