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13 次) 时间:2001-11-02 19:31:36 来源:孙继伟 (sunjoyway) 原创-非IT
近来“周薪制”成了报刊上的热点话题。发薪水的周期与薪水高低并无直接的关系,发薪水的周期既没有法律限制,也没有道德规范,自然可长可短。在月薪制流行的背景下出现周薪制,当然也算是新事物,引起大家的讨论也不足为奇。讨论中有人反对,有人支持也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些人论述周薪制时提出的理由和意义。请看下列原文引用的论述(引自《前程周刊》的《国内企业”玩”起了周薪制》和《周薪制:一种崭新的薪资制度》):
“你干得不灵,轮不到你混到月底,一周后就可以炒你的鱿鱼,这给企业中个别出工不出力的混混断了后路”。真是可笑,难道不到发薪水时就不能考核、不能解聘员工吗?如果绩效考核本身不科学或者不落实,仅凭按周发薪水就能杜绝“出工不出力吗?”如果真是这样,“文革”时期的“大锅饭”,再加上“周薪制”不真成了共主义了吗?
“周薪制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沟通进一步频繁,这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使管理者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更可笑,难道发薪水是沟通和发现问题的主要手段吗?难道管理者与员工不应该每天沟通吗?难道管理者应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寄希望于每周发薪水吗?
“周薪制可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的上上下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这不仅可笑,而且让人觉得肉麻,这和拍马屁有什么两样。
“实施周薪制实现了人工成本的零库存,是适应市场经济法则的一种大胆举措,从中长期来看是很具有市场眼光和现代管理理念的。”这除了可笑、肉麻,还能让人们意识到作者对“市场经济”和“现代管理”的无知。
从管理理论和实践来说,发薪水的周期主要应该与绩效考核周期和群众支出周期相适应。绩效考核周期因工作而异,计件性工作和简单性工作绩效考核的最短适宜周期是天(单纯考核来说还可以更短,但考虑到统计汇总本身的成本以及与上班时间间隔一致性,最短的适宜周期还是天),所以日薪制比较适宜;经营决策性工作和市场需求随季节性变化的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比较准确地衡量绩效,所以年薪制比较适宜。在日薪制与年薪制之间,周薪制、月薪制、季薪制、半年薪制可以适用于绩效考核周期不同的岗位,但考虑到下列原因:
(1) 周薪制、月薪制、季薪制、半年薪制这几种绩效考核周期的差异并不明显,更无明确的界限。
(2) 如果要作区别,同一个单位需要用几种不同的薪水周期,操作成本较高。
(3) 群众的消费周期(如水、电、煤、电信、房租等开支项目)主要是以月为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周期也是以月为单位。
因此,还是月薪制适用范围最较广,即使适用日薪制与年薪制的岗位,考虑到支出周期,日薪制几乎全部折算成月薪来发,年薪制部分地折算成月薪来发,这是普遍而又合理的做法。
TOM.COM2001年08月17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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