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38 次) 时间:2001-10-15 13:24:54 来源:云遮月 (云遮月) 转载
网恋原理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网恋?
答:网恋是现实社会异性之间情感关系以互联网为纽带在虚拟社会的翻版。
第二个问题:网恋是一种真实的情感吗?
答:是。网络社会是虚拟的,但使用网络的人是真实的,人的情感也是真实的。人的情感交流总是要通过某种媒介才能互相传达。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交流可以通过面部表情(如凝视、抛媚眼、微笑等等)、肢体动作(如抚摸、拥抱、亲吻等等)、口头言语和书面语言(其典型为情书)来实现;在虚拟社会中,则主要通过符号系统(文字和一些特殊符号)来实现。因此,就传达情感而言,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区别仅仅在于媒介不同,其所传达的情感及其真实性是一样的。
第三个问题:照你的说法,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区别仅仅在于媒介不同吗?
答:不是。上面所言,只是针对传达情感而言。
网络社会的实质是人们借助信息技术把对于现实社会的理解和认识投射到网络上,借此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现实社会无法实现的理想和期望可以在网络社会兑现,在现实社会无法得到的亲情和理解可以在网络社会补偿,在现实社会无法回避的困扰和忧虑可以在网络社会淡化,在现实社会无法平复的愤懑和痛苦可以在网络社会宣泄。一方面,互联网是联结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中介和纽带;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也为网络社会悬浮在现实社会之上创造了条件。
匿名性和虚拟性是网络社会的两个基本特征。网络社会是匿名的。网民仅仅通过一台配有调制解调器的电脑和一条电话线经服务器连入网络,他在网络世界中唯一可以识别的身份仅仅是一个地址,或者说只是一串字符。现实世界中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种族、职业、政治面貌、婚姻状况等等这些我们通常要在种种登记表中填写的身份项目,统统失去了意义。与此密切相关的就是虚拟性。当网民的真实身份被隐蔽之后,只要他愿意,就可以随时随地为自己虚拟一套新的身份。这样一来,在网络社会中,网民并不需要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可以同他人交往,即使从未谋面,也可能因为彼此间的趣味相投、志同道合,逐渐发展出“友谊”、“伙伴”、甚至“情侣”等原本只有在现实社会中凭借面对面的互动与沟通才能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透过这种的亲密关系,陌生的网民之间不但可以交换信息、互通有无,也能从中获取“社会支持”与“归属感”。
网络社会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其具有独特的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与现实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在现实社会中,每一个人作为社会成员,都具有一个特定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在与他人交往时,他必须按照社会赋予这个身份的行为规范,扮演特定的角色。或者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实际上是角色之间的交往。我们通常总是要先了解对方的社会地位,弄清对方的身份,然后根据相应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采取相应的交往方式。这种交往由于受到种种社会规范的制约,通常使人觉得很累。而在网络社会中,网民之间的交往完全依赖电脑和网络来传达,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确定在网络另一端同自己交往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以及高矮、美丑等个人特征。这种人际交往比现实社会较少受到法律、道德及其他社会规范的束缚,人们可以在这个匿名和虚拟的世界中摘下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面具,畅所欲言,为所欲为,免去现实交往中的种种繁文缛节而直接进行心灵的沟通。这恐怕正是网络社会对网民巨大的诱惑力之所在。
第四个问题:网恋会有结果吗?
答: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是”或者“不是”。网恋的结局同它的类型有关,同网恋双方追求的目标有关,同双方的现实状况有关,也同双方性格有关。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要对网恋分类,网恋有哪些类型?
答:对事物进行类型分析,是人类认识的一个重要特征。人们为了能够深入了解事物,总要先对事物进行类型划分,然后分门别类地加以分析,以求具体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比如,在我们面前有一堆苹果,我们或者按照品种把它们划分为国光、金帅、红富士,或者按照颜色分为红苹果、黄苹果、青苹果,或者按照口味划分为甜的、酸的、涩的,如此等等。然后,我们逐个尝一尝,就会对各类苹果有一个具体的认识。比如,红富士是又脆又甜的,国光是酸甜的,金帅是黄的甜的但不那么脆,而青苹果则是酸涩的。这样,我们对苹果的认识就不再是笼统的,而是具体的了。上述过程,用哲学的语言表述,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这是人类思维的一般过程。在上述例子中,有两点应该注意:第一,类型划分对于认识一个事物是必不可少的;第二,划分类型的关键在于提出或者制定划分的标准,一般地说,只要你能提出或制定一个标准,就可以有一种划分法,也就是说,对同一事物运用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类型划分,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
网恋是一种以情感互动为核心的人类行为方式,由此,我们不妨以网恋双方投入情感的程度作为分类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热恋型。双方均投入全部情感。这在本质上与传统的恋爱方式并无不同,只是把场景从现实社会转移到虚拟社会。其不同于现实恋爱的特征是可以超越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在广大的网络空间中按照既定标准搜索爱恋对象,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肆无忌惮地网络语言敞开心扉、披露心曲,使两颗饥渴的心灵迅速发生碰撞,在电光石火中达到巅峰状态。
第二类,知己型。双方对对方均有好感,情感上产生依恋,但双方或其中一方因各种原因有意压抑情感的表达,把情感互动限定在比通常意义的朋友更密切却又避而不谈爱的临界状态。这在本质上与传统的男女知己也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借助互联网这个信息时代的工具,大大突破了择友范围的限制。另外,由于网络互动的主要媒介是符号系统,因而可以偶尔隐晦地借助符号表达对对方的爱恋而不会越界。
第三类,欺骗型。一方痴情地投入全部情感,另一方则有意利用对方的情感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网上少女被骗案履有发生,各种媒体亦有详细报道。此种骗案现实社会一样也有,不可完全归罪于互联网。只是发生在网上的骗财、骗色由于是“新生事物”,更具有新闻价值而已。其特征是骗子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往往在骗局得手后更难破案。
网恋的类型不同,结果自然也不同。热恋型的一般总会从网上延续到现实中,其最终结果要由双方追求的目标、现实状况和性格来决定。知己型的一般会把握边界。那边界并不是指网上网下,也不是说除了网上交流就一定不见面,而是指不让恋情公开化,不超出亲密朋友的界限。致于欺骗型的就不必多说了,那结果总是千篇一律。
请看:网恋原理(二)
作者:闲云野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