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7 次) 时间:2001-10-14 00:50:58 来源:嘉山 (嘉山) 原创-非IT
为了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国家税务总局在1999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时赢得了各界的一致好评,但这项本该被下岗人员视为福音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近三年来响应者却寥寥无几—-叫好不叫座。
自1998年出台第一份关注下岗职工的文件至今,北京对下岗职工这个弱势人群扶持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更是早在1999年就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43号)文件,在税收上给予下岗职工以相当的优惠政策。
而据记者从北京地税局了解,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内自谋职业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只有不到10人,申请的免费的金额还不足一万元;符合安置下岗职工比例免税条件的社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实现的减免税款也不过万元。其中有些地方的此种优惠竟无人问津。
税务机关:宣传不到位
北京地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官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出现这种情况关键是在于缺乏实施细则和宣传不力,造成税收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和下岗职工均对各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从而出现“不该收的收了,该减免的多收了”和“该申请的不申请,不该申请的闹着要”的问题。 另外,以往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而这项政策针对是下岗工人,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下岗在家与外界联系不是很紧密,要让他们真正了解这项政策需要费一定的功夫,花一定的时间,据我了解,许多人不是不愿意干社区服务,而是不了解社区服务的相关情况。
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办法。让广大下岗职工充分了解、运用和监督政策的落实。
下岗工人:政策面太窄
王师傅是一个钢铁工人,去年下岗后一直赋闲在家,记者向他说起这项政策,他似乎并不感兴趣:“说是有优惠,可你没看到那么多限制吗?非得干社区服务,我是个大男人,你让我给人家看孩子、做衣服合适吗?”
无独有偶,岳正业是北京电机厂的的下岗职工,1996年起和妻子双双下岗。他在记者采访时愤愤地说:“有人指责我们下岗职工就业观念“陈旧、落后”,怕吃苦是欠公平的,也是没有道理的。我与妻子都上下乡返城的,其间耽误了宝贵的学习时间,返城后,一直从事单一的工种,学习能力不足,而政策给予的优惠仅仅限于社区服务,能在其中找到合适的活,还真的很费劲!”
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太窄,众多象王师傅、岳师傅这样的下岗工人从中找不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也就无法享受优惠,以税收政策一带动再就业的初衷自然也就无法实现。
劳动部门:工人就业观念有偏颇
税收优惠作用有限,政策面窄是无可否认的,但工人就业观念有偏颇也有一定的责任。据税务部门一项专项调查显示,下岗职工中有很多的人对再就业仍抱着等待观望的态度。在下岗工人中还存在着挑剔职业的现象。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一位主管再就业的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下岗工人的就业观念也该变一变了。北京每年吸纳那么多的外地人来干这些事情,外地人能做,北京人为什么就做不了呢?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的社区服务业有那么多项目,我们下岗工人完全可以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再就业。”
该同志指出,虽然下岗职工再就业时,对工种、工作环境、工资、收入和福利等进行比较选择,是理性经济人正常之举。但在下岗工人中仍有一部分人不愿意从事社区服务,这种观念上的偏颇也是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发挥作用的原因之一。
税收专家:执行不力
“把再就业税收优惠真正落到实处,是每个下岗职工的心愿,但现实中往往是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得不到有力贯彻”中国人民大学的财政金融学院的杨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近两年,国家为了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收、免收等。可是,这些对下岗职工来讲至关重要的优惠,但在执行中,不少地方却走了样。
杨教授指出,有关部门不愿执行这些优惠政策,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条,恐怕还是从自己部门工作和利益考虑得多。以营业税为例,属地方税种,要纳入地方财政,列入基层税务部门考核目标任务,如果按优惠政策给下岗职工减免,总量就会减少。所以一些地方就不愿意落实有关减免政策。
应当明确,促进再就业是全国工作的大局,各地、各部门都要服务服从于这个大局,为增加就业贡献力量,不能仅仅从自己地方、部门工作的角度考虑问题。下岗职工大多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生活困难,很多时候有人来拉一把、推一下,或许就能走出一条路来。所以,看起来只是几十元、几百元的优惠,对下岗职工却是至关重要的。此外,这一系列优惠政策虽然是阶段性的,将来会随着下岗职工的减少而取消,但终归是国家明文要求的。下岗职工享受不到,也就意味着执行的部门违背了政策、有令不行,这是一种失职,也会损害政府的信誉。
税收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已直接导致再就业难度加大。据统计,1998年全国下岗职工再就业率保持在50%,1999年已降到42%,2000年降至35%,今年上半年又有明显下降。下岗职工无法再就业,也就难以出再就业中心。而大量下岗职工长期滞留再就业中心,不仅会使企业和财政背上沉重的负担,还可能引发已出中心下岗职工的攀比。一旦再就业中心出现只进不出,甚至回流的现象,三年来我们国家投入巨大人力、财力而进行的减员增效的改革很可能付诸东流。
杨最后指出,下岗工人再就业是全社会都关注的大事,通过税收政策带动再就业是一个值得提倡的思路,但是如何使好点子发挥作用,扩大再就业的人数,这还需要我们的决策部门、税务机关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