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井水不犯河水?(1998) - 冷眼观潮 - 单小海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6 次) 时间:2000-07-25 23:37:08 来源:单小海 (单小海) 原创-IT

井水不犯河水?
单小海

“房改”的隆隆雷声滚过以后,天空又下起了“经济适用房”的雨点,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对普罗大众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公房上市流通必将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已是不争的现实。关键在于,这种化公为私并不是“还富于民”,而是一种在特殊利益集团内的再分配。旧的住房分配体制带来的不公主要体现在不同职业体系之间、不同单位之间、领导和职工之间,公房上市流通实质是通过货币形式对这种不公平予以确认,一方面加大了不公平的程度,另一方面使这种不公平显性化。它对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都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而经济适用房政策与房改政策同出一辙,其实质是在房改之后大量地、持续地、稳定地继续这种不公平分配。
据统计,全国目前已审批的经济适用房总量为21243万平方米,相当于9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3倍,总投资额高达1703亿元。更“恐怖”的是,这一数字并不包括各地政府正在论证和准备立项的工程。
面对汹涌而来的经济适用房热潮,我个人提出四个问题:

能给政府利益吗?
众所周知,我国的城市建设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向开发商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但是经济适用房基本不用交纳出让金,这对城市建设肯定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和制约。

能给老百姓公平吗?
遗憾的是,政府的这种利益引渡并没有也无法给予公平的社会分配。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对占总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并不“经济”。更遑论照顾越来越多的生存在体制外的人群。实质上,经济适用房的推行仍然是加大国家财富分配的不公平。

能给房地产市场促进吗?
对经济适用房,仅作如下几点分析:
1、 建设不规范,与现行法律和政策存在很多抵触。比如说没有土地出让,。
2、操作层面的非市场化,比如开发按照政府的政策;开发者与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政府手段来选择;操作黑箱化等,不利于土地和住房这种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更有可能加剧腐败。
3、对艰难消化中的6000万平方米以上积压商品房来说,经济适用房的大规模开工无疑是个噩耗。在经济适用房的冲击下,积压商品房在相当时段内将找不到出路。
4、对现有商品房市场的冲击:政策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成本上的悬殊,从而产生“挤出效应”,最终结果不言而喻。

能给市场提供好房子吗?
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中,开发商和客户不是通过市场来相互选择,而是分别由政府来指定,这就决定了经济适用房与个性化置业需求的矛盾,决定了这些住宅的市场命运——–正如王石指出的那样,在现存的6000万平方米积压中,这种计划性住宅占了很大比例。新的经济适用房同样可能造成新的积压。

所以,我的结论是:经济适用房的大规模上马,既不公平,也无效率;既不可行,也无必要。
在这个问题上,香港可为前车之鉴。
1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