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之二:解析两份有关假冒问题的报告 - 经济观察 - 庞瑞锋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8 次) 时间:2001-09-20 11:57:58 来源:庞瑞锋 (庞瑞锋) 原创-非IT

 产品假冒问题在中国已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其规模及严重性前所未有。据估计在中国,每年因产品假冒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达数百亿美元,约数千亿人民币。
 假冒产品可能每年给中国政府造成成百上千亿人民币的税收损失;
 对外国投资者来说,中国本来是一个做生意的理想市场,但产品假冒问题正在损害中国的这种声誉,并可能会给中国的外商投资和整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 过去十年中,从中国出口到世界各地的假冒产品剧增,使之成为全球性问题。
                     ――摘自《关于中国产品假冒问题的报告》
两份报告  一种结论
   ――解析两份有关假冒问题的报告
               本报驻京记者 庞瑞锋
             (小标题)两份调查报告
  要想说明假冒问题的严重程度,统计数字也许是最有效的。虽然大多数人都表示,很难用准确的数字来描述中国的假冒产品现状。但还是有人尝试着这么做了。记者目前手头就得到了两份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都与QBPC有关。
  一份是2000年6月推出。QBPC成立后,为了对中国市场的制假售假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评估与了解,曾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就这一问题展开调查。调查以企业问卷调查和实地座谈为主,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也包括国外企业。
  调查侧重于加工制造企业的商标标识的侵权。对跨国公司而言,在中国市场上最常遭遇到的知识产权类的侵权,也多半是商标标识类的侵权,因而也最为其所关注。
  调查历时数月,于2000年6月推出。总共长达数万字,报告名为《制假售假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不过,QBPC在对外介绍这一报告和译成英文后,变成了一个更直接的名称,叫《关于中国产品假冒问题的报告》,本文采用后一种说法。它试图全面描述和探讨中国市场假冒的整体状况、产生原因及相关对策。(以下简称《报告1》
  第二份报告是QBPC所做的一份内部报告。8月中旬,QBPC对其70多个会员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38家企业予以积极回应。调查主要了解会员企业的受假冒情况,以及对QBPC的工作进行评估。
  8月底调查结束,9月初,长达十余页的《会员企业年度综合调查报告》(Comprehensive Report On Annual Membership Survey)完成。这是一份英文报告,QBPC也并没有将其公开的打算。
  这份报告虽相对简单,但考虑到会员企业大多数是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而且侧重于跨国公司在中国受假冒程度、打假投入等问题,这当然是一份难得的报告。它至少第一次从数据上,对跨国公司在中国被假冒情形进行了描述。(以下简称《报告2》)
  这两份报告的详细数据都没有公开过,尤其是后一份。虽然两份报告也许都有不够全面或准确之处,但至少对假冒问题有了量化的基础。我们也是从解析两份报告入手。
        (小标题)制假售假不亚于走私
  《报告1》首先对国内制假售假的总体状况进行了判断。根据其调查的结果,报告测算出,1998年我国市场上充斥的假冒商品约有1329亿元人民币,并以此与目前国内重拳打击的走私进行了横向比较。
  据了解,同年我国海关查获的走私案值为154亿元人民币,国际上一般认为,正常情况下海关查获走私的案值是实际走私额的十分之一,由此估算当年我国走私总额为1540亿元人民币,因此假冒商品数量与当年我国境内走私额相差不多。
  而且由于此次调查只限于加工制造业,不包括图书及盗版光盘等其他产品的侵权问题,而且对医药、烟草、农资等特殊行业只做了有限调查。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报告结论认为,实际上我国市场上假冒的销售量有可能大大高于走私数额。
  对于2001年来说,使用1998年的数据可能略显陈旧。但是,考虑到进行这种调查牵涉巨大,而且近两年国内总体制假售假的形势并未根本扭转,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有加重倾向,使用这一数据并未过时。何况此前国内并未对制假售假的总体情况,从实际调查的角度,进行过认真的估算。
  QBPC自身所做的《报告2》则提供了最新的数据。当然调查对象全部是跨国公司,调查以问答方式进行,由此可以大致看出国际品牌在中国面临的生存环境。以下是其中的2个调查。
1、因为假货问题,估计你公司每年在中国要损失多少收入?
低于10% 10-15% 15-20% 20-25% 高于25%
2001年 41% 17% 21% 6% 15%
2000年 30% 9% 17% 17% 27%
2、估计你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被假冒程度有多少?
低于15% 15-30% 30-45% 45-60% 高于60%
2001年度 46% 27% 9% 3% 15%
2000年度 24% 36% 16% 8% 16%
  如果以2001年度为例,这份统计至少意味着,每年因假货损失收入在15%以上的,占了被调查对象的40%以上。产品被假冒的比例在15%以上,甚至占了被调查对象的半数以上。假冒程度之严重,令人心惊。
  一家接受调查的著名品牌进一步表示,想准确地估计出具体损失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不管具体损失额为多少,假冒问题已经给该品牌在国内和国际的形象形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一般而言,目前跨国公司虽然承认被假冒严重,但不愿透露具体损失。
  积极打假的宝洁对此倒不避讳,其公关经理梁云承认,宝洁因为假冒问题每年在中国市场损失1.5亿美元。其实,受害程度相当的跨国公司并不止宝洁一家,1.5亿美元多少是一种参照。
QBPC还专门在《报告1》中提出,中国的国产品牌与国际品牌面临着同样的假冒问题――如果不是更严重的话。  《报告1》调查也显示,在146家承认有被假冒的企业中,其中有23家估计假冒产品的销售额占其真品销售额的50%以上,其中11家估计超过了100%。
  《报告1》指出,制假售假对国家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税收的大量流失、市场秩序的破坏、投资环境的恶化和国际信誉的损害;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企业市场份额被挤占,经营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以及无形资产被侵害。总体结论是制假售假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危害,不亚于走私。
       (小标题)影响在中国的投资
  发现假货后,一般公司的正常反应是要主动去打假。《报告1》显示,受到假冒商品冲击的企业多数采取了应对措施,成立了专门的打假部门,派人到假冒商品严重的地区打假。在146家企业中,有46企业每年用于打假的费用超过了100万元人民币。
  关于打假费用,QBPC在《报告2》里也专门进行了调查,即使单位以美元计,每年打假费用超过100万的也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以下是它的一个调查:
3、估计你公司每年在打假上投入的费用有多少?
低于50万美元 50万-100万美元 100万-150万美元 150万美元-200万美元 高于200万美元
2001年度 62% 26% 3% 6% 3%
2000年度 56% 28% 8% 4% 4%
  《报告1》还特意提出,由于执法方面的问题,这些费用的支出往往无法改变现状,索赔款也远不足以弥补打假费用。其实,这一结论同样也适用于在中国四处忙着打假的跨国公司们。宝洁的梁云承认,在中国打假多年,并没有使假冒水平降低,最多只是使其增长速度放缓而已。“如果不打,宝洁的假货可能会更多”。
这显然会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信心产生影响。
  《报告1》就认为,制假售假恶化了国内的投资环境。一国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市场秩序、对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保障等,是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假冒商品的存在,会极大地破坏投资环境。既不利于本国的企业扩大再生产,也不利于外资的引进。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调查中,有少数企业外资企业反映由于其产品被假冒严重,拟考虑减少在中国的投资。在回收问卷中,甚至有2家外资企业表示准备从中国撤资。  
  《报告2》在下述的调查中也显示,半数左右的公司承认,假冒问题影响到了他们在中国的投资决定。据了解,一家著名的牛仔裤品牌也因此不敢进入中国投资建厂。
4、假冒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你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决定?
很大 有一些 不是很重要 没关系
2001年 14% 34% 40% 12%
2000年 15% 41% 41% 3%
  其实,QBPC主席钟哲夫已公开表达过这种观点:目前,外国公司在考虑是否增加投资的时候,越来越多地考虑假冒商品的问题。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如果假冒问题得不到控制,将对外国投资产生极大的影响。
          (小标题)全球性问题
   让跨国公司深受困扰的,还有假货出口问题。
  《报告1》中曾有结论:“过去十年,从中国出口到世界各地的假冒产品激增,使之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这种提法虽未免有些夸大,但是,中国假冒商品出口问题,确实让跨国公司们的一块心病。
  《报告2》中还专门提到一家生产手表的企业,称假冒产品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假冒产品在其他国家造成的损害甚至比在中国都要大,但是这些假冒产品几乎全部是来自中国。
  《报告1》则给出了数量统计。报告显示,自1996年以来,海关查获的侵权产品的案值在不断增加。据海关统计,1999年1月至8月,全国海关查获的出口侵权货物共400多批,价值人民币9400多万元。
表一:海关查获侵权产品状况
案件(件) 案值(万元)
进口 出口 合计 进口案值 出口案值 总值
1996年 310 395 705 220.2277 1360.3336 1580.5613
1997年 37 156 193 929.7433 2291.1418 3220.8851
1998年 25 208 233 2012.2205 3255.6752 5267.8957
表二:海关查获侵权产品状况(按照侵权类型分)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案件(件) 案值(万元) 案件(件) 案值(万元) 案件(件) 案值(万元)
1996年 38 1140.02 8 1116.18 659 91.61
1997年 92 2164.08 10 316.32 85 740.47
1998年 139 2980.76 27 2195.51 67 324.35
  这当然还只是查获后所形成的数据。但从这每年上升的势头,已足以说明,跨国公司们的担心并不多余。报告后来结论,长此下去,我国商品的国际信誉将会受到严重影响,直接制约我国产品的出口。
  此外,《报告1》还尝试对制假售假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除了暴利驱使外,执法不严和处罚过轻是最重要的两个原因。而屡禁不止的原因则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打假难度不断增大,法律法规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
  《报告1》提出建议,修改现行法律和考虑制订一部新的、综合性反假冒法,加大对造假行为的刑事及行政处罚力度,制定更为有效和操作性更强的犯罪责任认定标准。同时要加强政府执法机关的能力,鼓励将假冒案件由行政机关移交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并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另外,QBPC所做的《报告2》中,还让会员企业同2000年底相比,被假冒的问题情形如何,调查结果如下:
得到改善 与去年相当 比上年更差 不清楚
2001年度 25% 39% 28% 8%
  这个结果至少意味着,在跨国公司的眼里,目前困扰他们在中国市场开拓的假冒问题,并没有明显的改善,打击假冒也非可以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