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28 次) 时间:2001-09-17 18:16:14 来源:孙继伟 (sunjoyway) 原创-非IT
……大多数文献主要针对经营管理人员研究道德风险问题,而对技术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并不重视。技术人员的道德风险与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有不同的特点。在创业企业中,由于关键技术只掌握在少数关键人物手中,技术人员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比管理人员更难监督,而且造成的危害可能更大。张维迎尖刻地指出:物质资本具有抵押功能,它的所有者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有人力资本,没有物质资本的人就象一个没有庙的和尚,更容易出现道德风险。
这里讲技术人员道德风险更容易发生,不带有任何价值判断,也没有任何贬低技术人员道德水平的含义。而是假定技术人员与普通人一样追求自己的利益 ,并根据创业企业中技术的集中程度、秘密程度等客观条件而推导出的结果。在技术人员主要以技术入股,风险投资以货币入股的创业企业中,关键技术人员最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有下列三种:
(一)技术人员隐藏技术开发的难度和关键障碍,故意夸大成功的概率,诱使风险投资投入资金,作为自己技术试验的经费。如果技术开发失败,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反而有学术上的收获;如果成功,则皆大欢喜。处于技术开发早期阶段的项目,更容易出现这一情况。
(二)风险投资(或其它合作方)投入大笔资金,技术开发成功并把成果留给创业企业后,技术人员凭借着已经熟悉的技术过程或内部资料,自己独立或与别人合作另开公司,仿制同类产品或者略加修改后以新产品名义生产。从事软件开发的项目很容易出现这种现象。
(三)风险投资(或其它合作方)投入大笔资金,技术人员隐藏开发进展,或者技术开发成功后,技术人员干脆把成果隐藏起来,给合作方报告说开发失败。事后技术人员拿已经取得的进展或隐藏起来的成果自己独立或与别人合作另开公司。在从事配方研制、基因工程开发的项目很容易出现这一情况。
后两种情况中,关键技术人员到新公司中获得的股权要比原来创业企业中大得多。在我所了解的案例中,第一种情况相当多,第二种情况时有发生。第三种情况还没有掌握具体案例,但从逻辑上来说,也是很有可能的。
鉴于上述情况,风险投资在选择投资项目以及在项目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技术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的措施有:
(一)考察投资项目时,对技术人员进行德才两方面的考察。尽量了解技术人员的道德基础和信用历史。
(二)投资合同条款中加入限制性条款。例如:可以规定关键技术人员主动离开公司的三至五年内,不得从事与原项目相似项目的成果转让或作价入股等竞争性活动。
(三)项目保证金或者抵押金,根据技术人员的个人财产状况,要求技术人员拿出个人财产的一半作为道德风险抵押金,如果出现上述三种道德风险之一,则抵押金归合作投资股东中非技术股的最大股东。也可以规定把技术人员未来五年后的个人财产作为期权抵押,或者让技术人员找有资产的朋友进行担保,措施同上。
(四)舆论和媒体的宣传和约束。尤其是多从正面对参与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宣传和报导,树立技术人员的良好声誉,提高他的声誉资本。声誉资本越高,他违约的机会成本越大。
(五)制定防止技术外带的措施。如公司的软件不允许私自复制、不允许私自带走公司的技术资料,一经证实,按违约处理。
(六)少投资处于技术开发早期、离产业化尚远的项目。
最后要强调的是,无论是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抑制,还是技术人员的道德风险抑制都有赖于社会信用体系和声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变迁过程,不可能立杆见影,只能从各方面逐步改进。
案例:忠直集团初次风险投资遭遇道德风险(略)
节选自《风险投资运作管理的模式与案例》书稿 作者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