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调整之三大命题 - IT闻见录 - 贾双林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43 次) 时间:2000-07-19 23:40:54 来源:贾双林 (jsl) 原创-IT

电信资费调整之三大命题

贾双林

(在本文完成之后,投递到ChinaByte之际,在网上看到了“信息产业部称中国电信作为一家企业无权自己定价”的消息,本文部分内容与这一消息有关联,特予说明:
一、信息产业部称中国电信已经是一家企业,这一表态我举双手赞成,与本文观点一致。
二、信息产业部说中国电信无权定价,应由政府定价,我举双脚反对,电信市场放开后,第一个要取消的就是政府管制,包括对价格的管制,应由市场说了算。家电行业的今天就是通信业的明天,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三、实际上,这次中国电信的资费调整,本来就走得是政府定价的路子,它本来就是要报请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审批的。只不过,中国电信沉不住气,先走漏了风声。信息产业部为了摘开自己,先来这么一个申明。意思无非是为表明,别骂我,要骂就骂电信去。)

政府定价还是市场定价?

近日中国电信有关负责人向新闻界披露的这个最新资费调整方案,已经报信息产业部了,而且信息产业部审查后还将会同国家计委举行价格听证会。显然,此次电信资费调整,是典型的政府定价行为。请对照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条文: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但是,考虑到中国电信的身份和当前中国电信业的改革大趋势,笔者就有些糊涂了。作为一家企业的中国电信调整自己的服务价格,凭什么要走政府定价的路子?
先从《价格法》的角度分析。电信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还是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显然不是。电信业是自然垄断行业还是公用、公益事业?以前的中国电信是事实垄断行业,但还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更何况目前随着几大电信集团的组建,起码已经从形式上打破了垄断格局;以前的电信局确实曾被当作公用事业,但后来经过多次改革,早就还原到企业的位置上去了。那么,作为一家企业的中国电信调整自己的服务价格,何以能动用政府定价这种方式?这在法律上如何解释?
有知情者说,其实,目前制定电信资费的办法,沿用的是原邮电部与国家计委共同协调和管理电信业价格的相关政策,后由信息产业部继承。那么,在原来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中国电信的资费调整,动用这一沿用多年的政策,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随着各大电信集团成立,电信行业全面企业化经营后,电信企业调整价格,再沿用那事过境迁的老政策,恐怕就不合适了。而且,信息产业部也就没必要也不能再承担价格管理职能了。中国电信作为企业,其价格行为理应置于国家物价部门的直接监管之下,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否则,不关上这个口子,部门利益仍然渗透其中,害处就依然很大。信息产业部能否做到一碗水端平是个问题,无限期延续下属企业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也是个问题。
目前,电信竞争格局已基本形成,面临WTO和国外电信厂商的进逼,是该抓紧时间磨练内功,接受市场洗礼的时候了。价格作为一个市场手段,是企业必须经受锤炼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环节上不能再走政府定价的老路子了。作为企业,它理应面向市场,科学地核算自己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市场的反映与效果,然后,进行理性的定价。当然,最终接受市场检验的同时,也要统一接受国家物价部门的监督。

削减暴利还是让利于民?

据称,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信此次的调整资费计划,中国电信每年的总收入将下降340个亿。这么说,中国电信是“让利于民”,做了一件大好事喽。
先别忙下结论,我们首先要客观地审视一下,长期以来中国电信对其服务价格和成本核算,是否做到了公平与诚信。在电信业拓展初期,为了加快其发展速度,国家给予了电信部门给予电信部门种种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默许其制定比较高额的资费标准。历史地来看,这样做是达到了快速发展电信事业的效果,但是,也造成了电信部门依靠垄断定价,制定出远高于其经营成本和国际同等水平的资费标准这种行为惯性。
长期以来,不论是以前的电信部门还是现在的电信企业,自身一直就缺乏透明的成本核算及监督机制。骄傲的电信,一直就没有向公众公布有关自己成本核算的第三方调查数据的习惯,只是在公众和新闻媒体施加的压力过大时,才草草提供一些自己统计的数据,在报章上向公众解释解释。即便如此,也只是自言自语而已。事实上,一直就没有真正有效的价格监督机制,按照制定与管理电信资费的传统做法,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只是一个配合部门,而无法行使其应有的权力。
没有透明的成本核算与监督机制,那么,在电信每次做出的资费调整方案中,其所宣称的“让利”,就很难让人完全信服。比如,这次把长话资费下调了近50%的水平,中国电信认为自己为此蒙受了重大损失。可是,也有人士指出,你原来维持的高额长话资费,本身就是一种攫取暴利的手段。现在,只是因为迫于IP电话迅猛发展的势头,才被迫削减自己的暴利罢了。而且,在这次的调整方案中,你又适度提高了市话费。这一升一降,你自己核算出来的损失是350亿,但是有关这种核算的详细数据,你又不对外公布,怎么能让公众完全信任你自己的说法。
别说公众了,即便是能见到中国电信的核算数据的电信专家和国家物价部门的官员,恐怕也未必能完全信任电信方面的数据。有史为鉴,在1998年底,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举行的电信资费听证会上,电信方面没能提供出与电信成本相关的详细资料,与会人士无法评判资费合理与否,会上产生了很大的争执。后来,虽然那次提交的资费方案最终还是通过了,但并没有消除有关人士对电信方面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的疑问。
那么,对这次的资费调整方案,我们也同样有理由怀疑中国电信的核算数据,进而也就怀疑中国电信的“让利”一说。

体制成本还是经营成本?

姑且承认,中国电信每次的资费调整都是蒙受一定损失的,但有一点却也不容置疑,电信从来就没亏损过,它只是少收入了那么一些钱而已。所以,多年来在一些地方,电信一直是比较富有的单位,它有实力盖漂亮的办公楼,给职工分房子,并维持比较优厚的福利待遇。然而,在电信内部,冗员过多,机构臃肿,效益低下,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那么,足以证明,电信确实是一个暴利的行业。一方面,电信依靠垄断获取的高额利益,维持其内部的高福利,掩盖其运行上的低效益。另一方面,电信把其福利上的支出和运行上的低效益也计算在其经营成本之中,继而又转嫁到电信消费者头上去。
应该说,高福利和低效益的状态,也不完全是中国电信自己的错。历史上,由于国家对电信行业定位上的偏差,一开始它就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社会公用事业来发展的。几十年来,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也形成了体制上的诸多弊端,比如机构臃肿、衙门作风、管理松懈和沉重的福利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体制成本,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以说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尽管如此,在目前的电信格局下,中国电信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继续把体制成本计算在其经营成本之中去了。首先,原中国电信已经切割为若干独立的电信公司,带走了一部分利润,但也替现在的中国电信分担了体制成本。相对而言,中国电信的负担已大大减轻。其次,既然已经完全走上企业化之路,就要着力从内部挖潜,向管理要效益,而不是继续盯着老百姓的口袋不放。
虽然,近年来电信资费总体上一再下调,但令人失望的是,电信方面还是处处在为自己的垄断利益留后手。所以,近几次调整都被称为“结构性调整”,即有升有降的调整。这样做的实质,还是继续把体制成本掩盖在经营成本之中,尽量延长在垄断业务下的高额利益。
不过,中国电信的负责人这次向媒体披露资费调整方案时,到也说了一句叫人看到希望的话。他说,已经走向市场的中国电信今后还要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减员增效,转换机制”。
但愿,这一天能早早到来。

点到要害! - flygirl - 2000-07-20 14:38:41

点到要害!是DONEWS近来不可多得的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