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08 次) 时间:2001-09-07 17:55:09 来源:雨枫 (雨枫) 原创-非IT
一个e代人的爱情观
爱情这种东西,大抵上只是莎士比亚穷困潦倒时,为他的罗密欧等发明的一种能把一个100
字的故事写成100万字的巨著的一种高效(注意,是高效,不是搞笑)的写作方法。个人认
为其动机和在下一样,主要也是想从出版商手里多骗几个银子的润笔费——大家知道,那时
候的作家大都比较不幸,不像如今的王朔之流,书出了之后有高额版税可拿。这时,要想发
财致富,就只有在字数上下功夫,争取能把一分钟讲完的故事拖成一晚上也讲不完,如此这
般,金币也就哗啦哗啦的来了。
不过,大师毕竟是大师,和署名『金庸名』写三流小说的那些个文痞子是不同的(别看我,
我没有自我反省的习惯!)能把故事拖得很长但却不招人骂,这等本事,不是我等可以学得
的。现在的港台言情剧的编剧(例如琼瑶),就没有莎老的功底,同样是拖拖拉拉,罗密欧
与朱丽叶成了不朽的名著,可怜的编剧们却只招来骂声一片。
可见,爱情这种技术,不同的人使了,效果往往是大相径庭的。譬如说罢,那毛头小子谢霆
峰,当街一站,冲着对面那个长得蛮好看的小美眉轻吐一句:“I LOVE YOU” 可以让对方
立即缴械投降,投怀送抱。而如果换做是俺,大次次往路当间一站,见漂亮妞就喊“俺爱
恁”的话,轻者遭人白眼,重则可能会被美眉们唾沫星子的照顾。万一美眉的护花使者身旁
站立的话……呜呼,只怕小命难保!
这就属于『现象』之外的问题了。(现象之外是什么问题?当然是本质问题!)就好比小麦
种子种不出高梁来一样,和农夫是否勤奋努力拉不上什么关系。
『爱』这个词,自打早先被某些自封开明进步派的人士挂在嘴边当成座右铭之后,就逐渐丧
失了『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蓄,而变成了赤裸裸的欲望的符号。『我爱你』可以解释
成:『我愿意让你做我一生的伴侣』 但也可以解释成『今晚没人陪我睡觉,我看你不错』
至于具体的情况下究竟是何含义,就得看当事人的理解了。理解正确,或可漫漫长夜,共赴
巫山云雨;倘若理解有误……呵呵,请阁下自求多福,因为现代的健康美眉都不是林黛玉,
打起人来只怕不像杨柳拂面那么舒服。
如果仅仅就个人看法而言,『爱』这个词还是尽量少说。因为如果你对你周围的美眉们都有
了『爱』了,那么对你特别重要的那个女人或许就会大大的吃醋,因为你也是爱,她也是
爱,如何体现不同之处?当然,当然,『博爱』是好的,只不过这种事情自己知道就好,最
好不要让你的美眉们看见、听见,那样的话,只怕就不仅仅是说不说得清的问题了。
从个人角度来说,多年以来,对有所求的美眉,顶多也就是到『喜欢你』为界,而这爱字,
是决不会轻易言说的。原因无他,只不过我还没有把握要随时准备为了那个人而死,因此就
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当然,对着女孩子说:『我爱你』,这种事对未经世事的美眉们来说,
杀伤力还是有的。只不过我天生胆小,害怕被人戳穿,因此也就尽量的减少撒谎的次数,不
敢随便拿『爱』字来唬人了。
『我喜欢你』可能是因为我爱你却没有说,也可能是因为你的头发很好看,甚至可能因为你
今天穿的裙子很性感;总之含义多多,任你引申。然而『我爱你』的含义却往往是『为了
你,我愿意去死』俗话说人命关天,这死可是大事,因此这『爱』也是同样的大事。由于在
下目前暂时还没有自焚升天的奢望,因此眼下也就还不打算爱谁。等到能坦然的将生死置之
于度外时,再考虑提着脑袋去爱一个人,这样或许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