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电子口岸》有感 - 企业信息化 - 枣庄张伟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56 次) 时间:2001-09-06 07:21:36 来源:枣庄张伟 (zwzyp) 原创-IT

读《电子口岸》有感
枣庄张伟

看过2001年第31期的《应用与方案》中的《电子口岸》这篇文章后,感慨颇多。一方面感叹记者沈力钧的才华横溢,每一期都给读者一篇生动翔实的文章,把企业信息化或行业信息化这种本应枯燥的事例写得如故事般有滋有味;一方面我曾以一家IT公司的技术部经理的身份为某市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做过信息化的工程,那时我就听此局的技术人员谈起电子口岸之事,一看到这篇文章我不由自主地多花点精力;一方面电子口岸涉及的几个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外管、银行、经贸等部门,哪一个部门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性质的部门可以说经济实力都比较雄厚,信息化的过程中资金都不是问题,所以说此案例更能反应出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本质问题;最后一点就是,这篇文章写的是行业信息化,牵扯的部门很多,如果我们把各个部门比作企业的各个处(科),也可以把行业信息化类比于企业信息化,从这个方面来说,这篇文章对企业信息化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本人一直致力于企业信息化的研究,看过这篇文章后,感觉这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对企业信息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多次涉及,不由击掌叫好,遂对这篇文章仔细分析,把它的闪光点拿出来让我们仔细品味。

【信息化,法律要跟上】
在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2000年,《海关法》修订,确立了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过去,电子数据不能作为法律依据。1988年,赵唯真等人做海关办公自动化的时候就听说,韩国和中国台湾早已确立了电子数据的合法性。这一步走得很艰难,但是还是走出来了,赵唯真感慨地说,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为电子口岸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这句话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在信息化的过程中,法律要提供相应的保障,因为信息化带来经济运行中的新形式,其数据与传统的“白纸黑字”不同,在法律上是否具有等同的效力,法律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法,那么信息化的实施难免让人感到底气不足。这一点在ASP模式也有所反应,本来ASP模式是“想为企业之所想,急为企业之的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提供一种快速、便宜的企业信息化手段,企业只要“租用”的方式即可,不用购买昂贵的设备、不必为缺少IT人才而苦恼、不必为维护发愁,对企业来说应该是雪中送炭之举,但ASP模式一直没有开花结果,缺少法律的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企业的数据被破坏、被泄露,怎么办?让ASP运营商赔偿得了。但怎么赔,赔多少,按什么标准赔,谁来监督,谁来执行,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解决,再便宜也不敢用。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如此多的不确定性就会发生没完没了的扯皮,企业根本拖不起。(引用本人在计算机世界已发表的一篇文章)

【政府、企业一把手在信息化中的地位】
文章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朱容基总理、吴仪国务委员亲自过问此事。这个系统涉及到海关、工商、税务、外管、银行、经贸等政府职能部门,实际上是国务院的系统,因为海关一家很难做这件事。这个系统非常庞大,涵盖了所有的进出口业务,很多复杂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不断磋商、协调,幸亏国务院领导大力支持,否则这些工作很难推进。这句话明确地表明了政府在行业信息化的地位与作用。在业界曾经出现“信息化让政府走开”的思想意识,不愿让政府过多地干涉信息化的过程,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国内曾有很多代表团去美国取经,他们的政府有关部门总是忠告别过多地干涉IT公司的经营活动,让IT公司去推动信息化的进程,久而久之,业界也形成这种思想。我们中国与美国不同,美国是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而在国内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还是占了一部分,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敢不买政府的账,政府的引导作用甚至采用强硬的行政手段还是不可或缺的。推广到单个企业,企业一把手的态度对于企业信息化能否顺利快速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一把手的水平决定着企业信息化的水平,记得中科院院士在作报告中提到的一句话:企业信息化水平绝对不会超过企业领导对企业信息化的认识水平。签于此,在企业信息化之前首先就应该对企业领导进行培训,而不仅仅是企业CIO进行培训,在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号召后,反应热的是IT行业,但是企业领导们却忙着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去了,能不能抽出一点时间学习一下企业信息化的有关知识,这点很关键。因为认识不到企业信息化的好处或者对企业信息化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企业信息化的建设就不会积极,即使实施了企业信息化,也不会达到应有的目的。

【功夫在诗外:CIO的角色与定位】
文章中有这样的一句话“电子口岸的各个部门一直面对两个问题:一是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如何本着“服务贸易,促进发展”的宗旨,把部门的局部利益带到电子口岸中,以方便企业业务的开展。其次是信息共享。这是各个部门都感到头痛的问题。据说,电子口岸专门有一拨人,这些人大部分的工作是做协调、沟通、解释工作。”信息化是一种系统工程,并不仅仅是购买设备这么简单,它涉及到人事变动、管理规范这两个对企业管理者头疼的问题,不仅仅是对企业美容而是对企业进行大换血的过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触犯一部分人的权利和利益,一些对信息化不太适应的人也有可能被淘汰,所以需要“协调、沟通、解释”。在企业里面,这些“协调、沟通、解释”的工作谁来做呢?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些工作还都是交给企业信息部门去做,但是在企业中却没有“协调、沟通、解释”者应具有的地位,“协调、沟通、解释”的效果大打折扣。信息主管(CIO)在企业中往往是担当信息中心主任的角色,发挥的职能充其量只能停留在技术层,在实施的过程中,信息主管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责权不相称、权利太小,企业信息化需要进行数据的收集时,需要“协调、沟通、解释”时,无法摆平与其平行的其它部门。信息主管对企业的核心作用无法体现出来,没有相应的职权,要想完成信息主管的职能是根本不可能的。在一个企业中,要想很好完成企业的信息化,必须把信息处(科)的地位放到比其他处(科)的地位要高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信息部门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的职能。我曾经碰到这样一个企业,这个单位建立Intranet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不知何故财务科科长就是不愿意把财务网也联到企业网上,快半年了一直没有连上,信息主管过问了几次就是不买账。

【不能一刀切:结合国情】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毕竟是新事物,阻力还是很大,特别是基层。各个部门过去都有自己的规定,新规则旧规则难免会有冲突,需要慢慢磨合。尽管电子口岸是发展趋势,但是具体实施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这句话说得也很有道理。如前所述,企业信息化涉及到人事与管理的问题,可以说中国企业面临的第二次“改革”,遇到的阻力是局外人难以想象,所以说信息化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让一部分实施信息化的企业先“富”起来,我们要相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采用“走出去参观、请进来做报告”等相类似的办法来化解抵触情绪。

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包含的内容却极其广泛并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由此也可知道《计算机世界》为什么在业界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因了,也可说明为什么数十年来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我都每期必看的原因了,也可解释计算机世界网聘我为特约专栏作家时为什么欣喜若狂的原因了。在文章的最后,我衷心祝愿计算机世界、计算机世界网越办越好,应用与方案栏目越办越好,中国.net栏目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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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伟,教授、计算机硕士,计算机世界网、太平洋电脑网特约专栏作家,主要研究方向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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