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改造历程 - 猪的学问 - 风流猪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35 次) 时间:2001-09-05 10:57:58 来源:风流猪 (风流猪) 转载

我的改造历程
By:col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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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向你解释一下什么是227信箱。成都市第一看守所的通信地址就是宁夏街186号227信箱。
2000年我因为故意伤害在里面拘留了3个月。有幸体验到了什么是改造单位,什么是改造生活。不过还好,最终我因为“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于起诉。否则今天我也不能写这篇文章啦。作为犯罪嫌疑人*,羁押*生活是怎样的呢?
一 初进宁夏街
7月20日,我正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我也就送到了宁夏街。一进监室,吓我一大跳。一个监室分两段,里面不到三十个平方是睡觉的地方,外面同样的面积,只是房顶是镂空的铁丝网。这就是所谓的放风场。那时天气很热,不少人居然身上就穿一条内裤。每个人头发又长,后来我才知道,这里4,5个月才剃一次头。一个监室起码要关上35个人。最多时42个也关过。你可以想象那么小的地方那么多的人而且他们的样子,怎么不可怕。无怪乎里面的人都自称是鬼,关的久的是老鬼,新来的是新鬼。我当然是新鬼了,所以一进来就得“过招”。这是宁夏街的老规矩,由召集来管。顺便说一下,召集是和我们一样的犯罪嫌疑人,但由于管教干部不可能时时看着我们,所以每个监室都有一个由干部任命的召集,由他来管理我们的日常生活。这被干部美其名曰“以匪制匪”。其实他也就是半个土皇帝了。一般召集和干部都有些关系,要不就是经济犯,因为经济犯一是干部觉得是智力犯罪,二来经济犯的来源多(钱多),这样他就自己吃自己钱,不会去用里面人的钱。当然这种想法纯粹是一相情愿,他要在里面吃别人的钱,只要被吃的人不敢说,那就没办法了。好了,还是来说我的过招。我的运气挺好,因为是成都人,加上样子还不惹人生气,召集仅仅叫我面壁了几分钟就算了。后来我看见那些外地的或是长得不顺眼的可没那么幸运了,一般都是挨几个“穿心莲”(靠墙,然后往你胸上打一重拳),或是“开飞机”(面向墙壁,头向下,手背过来摸着墙)开上30分钟。这些你必须承受,如果你要是去向干部反映,多半你挨得更惨,召集会找几个人证明你是违反了监规,那你挨了也白挨,干部不是说吗,文明管理只对文明人,你违反了,怎么不挨打。
我是下午去的,不一会就到了开饭时间(5:15)。改造饭是什么样子?3指宽,2指厚,1卡长的饭。而且非常的软,菜就是随饭打的一瓢水煮冬瓜,没有一点盐,完全的白味。就是这样的饭,大家吃的还挺香,可见饥饿的程度。开饭前是要卖菜的,一天有几种,什么青椒肉丝,西红柿炒鸡蛋,莴苣肉片等。一律10元一份。其实就是一瓢。里面最多5,6片肉,运气差的像平菇肉片全是菜。菜里面最受欢迎的是卤肉。一份有4,5快肥肉,上面还带满了毛。但是有肉吃都不错了。要知道你家里不送钱的话,就只能吃白饭。
吃过了饭,碗是不用自己洗的,因为这里每个人都有“工作”,除了和召集关系好的几个,每人都有任务。比如擦地,收铺(睡觉起来要把被子呀什么的码好),洗碗,打开水,洗金鱼缸(就是洗便池)。新鬼一般是先洗金鱼缸,但我没有,所以说第一印象很重要!我吃了饭就洗澡,就在水龙头下用自来水淋。大家都洗完了,就到里面坐好。里面是几块木板搭成的铺板,38个人密密麻麻坐在铺板上等电视开。电视是挂在墙上的,14寸黑白。只能看中央一台。我记得那时放的是太平天国,后来是永远的非洲,再后来就是奥运专题,我释放时是光荣之旅。电视从6:30到10:30打睡觉铃。每天晚上都要人值班。每两个人值两个小时。规矩是新鬼要值上1周。因为将军*是成都人,挺照顾我,我只值过一班,从10:30——1:30。睡觉才惨,由于人太多,铺板上是无法睡下的,铺板上分3段。一铺是召集,将军睡的。一共才4个人,自然宽敞;二铺是和召集等关系好的,睡5个人。每个人可以平躺。三铺是一些来的久,又不怎么讨厌的,睡7,8个人。每个人就必须侧身睡。这还不算挤的在铺板下面有4个空档。每个深1米多,宽1米左右,高半米。每个里面要睡上4个人!完全是肉挨肉的贴身。在4个人的头上还有一个人横躺在外面睡。可以这么说,除了便池里没办法,有缝的地方都是人。就是底下还分档次。靠便池的是4冰。(里面把铺板下空档称之为冰箱)然后依次是321冰。睡34冰由于靠便池,既臭潮气也重,最容易生病。常是监室里的挨打对象和新鬼睡的。12冰就是从34冰升上来的。当然如果睡铺板上的人转走了,就从12冰里抽人上去睡。我是直接睡的1冰,也就是说即将上铺板睡啦。
当我值完班睡下来时,我知道,我的改造生活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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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是犯罪嫌疑人,即经公安机关掌握证据认为有罪的人,但未经法院审判。在法律上还不认为是罪犯,是嫌疑人。
*羁押:中国现在对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先行拘留,称之为羁押。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我还没有见过。不过只要你的确有罪,羁押一日是折抵刑期一日。当然像我这样免于起诉或是无罪释放的可就亏了,555555555……
*将军:召集为了管理方便,也就是执行惩罚方便,要提2个人当将军。主管纪律。

二 适应改造
既然是来改造,就必须适应改造生活。就像干部说的:“你们有什么意见先想想3个问题: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来这里干什么?”所以你什么都要看惯。于是我每天听到起床铃6:30起床,吃早饭。半碗稀饭,一个馒头。每天如果没有劳动任务,到11:15午饭之前最重要的活动就是学习。30多个人在放风场做三排,由召集或将军抽背《监规》*、《在押人员行为规范》*。那简直是要倒背如流,不能错一个字。我幸好是在校生,在学校背书惯了,加上将军的照顾,勉勉强强过关。你不识字怎么办呢?就是叫人一个字一个字念给你听都要背住。如果背不住是什么后果呢?文明的是罚值班,不文明的,当然是吃些皮肉之苦。这没办法,《行为规范》26条是规定死了的。吃过午饭,到2:30前是午睡。睡了起来还是学习,又在放风场坐到5:15分开饭。下午一半名义是学习,其实就是大家天南海北的瞎聊。我那个监室什么人都有,什么强奸啦,故意杀人啦,绑架啦,抢劫啦,盗窃啦,拐卖啦,诈骗啦,敲诈啦,贪污啦,非法拘禁啦,寻衅滋事啦,还加我一个故意伤害。每天大家交流的结果可想而知,要不怎么说上山学经验,下山找实践呢。
有劳动任务就不同了。得实实在在的忙上一天。我三个月做了3种劳动。一是刮书页子。用竹片把印好的整张书页刮成几折。搞印刷的朋友可能就知道。每天一个人起码也要刮上5,6千张。我才刮了几天手上就起了泡。干部规定什么时候完,谁也不敢不完。书页子拿进来,分到每个人手上,谁要是没刮完就只好别吃饭了。什么书页子都刮过,什么四大名著,教科书等等。听说每年3、4月特忙。因为那时教科书特多,每人每天刮1万张也不稀奇。所以现在你拿着书千万要爱惜,这可是血汗哪。二是装卡片。吃过统一干脆面吗?(小浣熊、小当家)里面的水浒传卡片就是看守所里装的。把卡片装进塑料带里。这种任务一般要的很紧,比如早上拿进来,中午就要交出去。一次一般是5,6万张。虽然要手脚快,但比刮书页子好多了。它给我留下的后遗症就是,只要看见卡片就恶心,不过如果有人想把那卡片收集齐恐怕是不可能的。我一共才装了50多种呢,怎么可能有108种……三是粘CD袋子。我们平常电脑杂志里送的CD不是用简装纸袋装的吗?我们就粘那种袋子。因为我没做多久就放了,所以没统计过每次做多少,但总不下万个。对于这么繁多的劳动,干部居然是这么说的:“现在你们没判下来,一天难免东想西想,所以让你们手上做点事,不去胡思乱想。”我听了真的是@#¥%&$#@!………
改造生活最重要的是怎么去处关系。当然有钱什么事都好办。如果你又是成都的,劳动也没有你,抽背也没有你。你也要懂事点,比如给召集买条烟,卖份菜等等。要不就听召集的话,哪怕他说的明明是错的你也要说对。外地的听话肯干活也没什么。召集就是里面的皇帝,你敢不听吗?我刚开始不明白,还以为是在学校呢,什么事都要争一争,结果不是看我是成都的,早不知挨了多少打了。所以我一直睡1冰,没机会到铺上睡。后来才知道,好了些。如果你一旦让召集觉得讨厌,被称之为“灾难”,那你的末日就来了。真的是什么灾难都降临在你的头上。可以说是让你没有想法。劳动时人家刮的书页子没问题,你同样刮的就不合格,要返工。你要是不服要解释,不是挨打就是不准吃饭;学习时人家尽抽些《行为规范》41,42,12条等好背的,你就被抽到什么34,38,27条等字多难背的。错一个字都要“飞”、“穿心莲”、“弓起”(手摸脚尖,站上30分钟)。再加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怎么可能完全不违反制度呢?就像召集说的,“只要看你不顺眼,〈行为规范〉里给你个标点符号你也吃不完。”所以,懂事吃馒头,不懂事吃拳头。刚进去新鬼召集会问:“123456789,你懂几?”当然懂4(事)啦!
我进去不久家里就送了100元钱。怎么用呢?看了看价目表我才知道什么叫任人宰割。高路洁牙膏和舒肤佳香皂都是7元。不到一斤的一袋白糖(看守所自己买散装白糖装的)5元。一份熟油辣椒(酒吧里用的微杯一杯那么多)7元。味精和一级酱油都是3元。一袋400克杂牌奶粉15元。雕牌洗衣粉7元。圆珠笔2元一支,五牛烟25元一条,红梅烟50元一条。卖烟常常还会搭水果糖卖。水果糖是看守所自己装的,里面是一些我小时候几分一个的薄荷棒等。分量大概是半斤。最无法忍受的是里面的糖不只是什么时候的,化得一塌糊涂。就这样还10元一袋。但是有什么办法。卖得最好的食品要数胡豆和方便面了。前者一袋恐怕有3、4两,2元。买来主要是当菜。天天有人拌胡豆。后者是40元一箱,27袋。康师傅的好滋味。这主要是填肚子,改造饭实在是吃不饱,很多没有来源的人平时都不想动,没力气嘛。可干部怎么说?“改造单位还想吃饱?吃饱了不利于改造……”还有就是每天卖菜,一般10元一份,前面我也讲过了。有时候卖面。一洗脸盆,牛肉面35,杂酱面30。4个人吃能吃饱。所以一般是4个有钱的搭伙买一盆。这也很受欢迎。(还是因为能吃饱)还有就是全鸭,全鱼都是30元。卤鸡蛋6角一个,咸鸭蛋1.2一个。不过贵是贵,有钱还是要买,身体要紧,要知道生病更惨。
生病怎么办?先给干部打报告。由专门的医生(还是警察)来看一看。注意,是看一看。一般的感冒,头疼就自己忍了算了,要不医生一听你是这些病,不骂你“把这儿当疗养院啦?”才怪,没准儿看你不顺眼就是一耳光。管我们监室的医生号称是:“宁见阎王,不见X医生。”我那监室有个外地的,没来源,夏天全身长疮,全溃烂了,每次报告,医生说:“不知道拿盐水洗吗?洗洗自然就好啦。”非有人已经站不起来,吃不下饭才可能拿药来。什么药呢?宁夏街3大宝,APC、止痛片、土霉素。你说能治什么。如果还不行,最最好的就是阿莫西林。再治不了,恐怕你也只有等死了。除非你有来源,可以给你在外面买些药。就这样,我在那里3个月,旁边监室死一个,我监室死一个。想想都触目惊心,我在这里不是不想说,实在是不堪回首。我只能说,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因为睡觉的贴身,很多皮肤病大量传播,感冒更不必说),我居然没生什么病,一感谢妈妈,二感谢上帝。但是在私下,解决病的办法更野蛮。有个监室里有人是尖锐湿疣,由于怕传染,必须治。怎么“治”呢?先叫两个人拉住他,在叫个人把他生殖器上的肉芽掐掉,然后用烟头烫掐的创口……据说是治好了……行文至此,我很想知道,在押人员每个月国家是按人头拨了110元。55的生活费,55的医疗费。还不要说劳动的价值,怎么会这样??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随你想。由于疾病的常见,大家对此的冷酷态度也出乎想象。据说有个监室有人生病,天天呻吟。当他死的那天晚上,虽然他痛苦的脸都变了形,一直哀吟着要求干部来,
但是监室里的人都麻木了,没有人愿意冒被干部骂的风险去叫干部。就这样,第二天当大家看到这具已冰冷的尸体时,他的眼睛还没闭上……
就是在这种改造生活中,人们还是表现出了惊人的智慧。任何铁器在监室里都是违禁品,进去时皮鞋底的铁片都要去掉。但牙膏皮总有吧,于是用牙膏皮卷成的毛夹子四处横行,用处就是夹胡子。除了你自己喜欢留,胡子可以拔得一根不剩。当然有时还可以夹夹卤肉上的毛。钉铺板的钉子拔下来“磨钉成针”。不仅磨到了普通被子针的1.5倍粗细,而且末端一样有个小孔,至今我还无法知道那是怎么做出来的。监室里有人见律师时有时会带个打火机进来。打火机上面的小铁片磨成刀片,可以削指甲。刮的书页子裁好用线装订起来,就是一本书的片断。这是除了电视之外唯一的精神食粮。
每天时间过的还是很快,一会儿就吃饭。其实真正适应改造的往往是文化不高的人。现在犯罪的大多还是高中以下学历的人,由于受教育较低,他们想的也比较单纯,所以称之为“不焦不愁,脱了裤子当枕头。”常在他们嘴边的话就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学历高的人往往喜欢“自寻烦恼”,考虑很多问题,加上和环境的格格不入,更加郁闷。小弟虽并没什么文化,但才进去时,天天听里面那些黄色的,不堪入耳的龙门阵,(当然也不能说低级,里面大多数人也就关心,了解那些)却也无从下嘴,只有当红脸哑巴。有时说几句读书什么的,马上遭到大家的白眼,后来学乖了,干脆不说话。唉,真的痛苦啊……
后来夏天过去,秋天来临。许多人要写信回家要来源。看守所里写信完全是看干部高兴。在押人员写的信干部是要检查的,因为其中不能涉及案情。干部不同写信交信的要求也不同。有的是1周为监室交一次信,有的是半个月,也有的1个月。写信有的限制只能写2页,有的1页,最厉害的是100字!干部还说:“写那么多干嘛?在这里不就是向家里要钱吗?‘送钱’才两个字……”信交到干部手里也不等于就寄出去,字迹不工整的,内容含糊的多半是撕掉,小弟由于语文还不错,很在里面帮人写了几封信。外面寄进来的信同样要审查,干部不乐意还是不拿给你。所以常常是里面的写了无数封信而家里却没回音,家里也在着急:怎么进去就没消息?……

*点击上文中的《监规》,《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你就可以看到内容。

三 改造节日
在看守所很多时候的话题就是:今天吃什么?因为每天虽然都是水煮菜,却有不同的菜。最多的就是冬瓜。其次是萝卜,然后是白菜,卷心菜。相对来说,比较欢迎白菜,卷心菜。因为里面有些豆瓣,有些盐味。而冬瓜萝卜是纯白味。如果哪天改善伙食就是水煮土豆。因为土豆作为一种粮食作物,吃了多少经饿些。星期1、3、5水煮菜里有些不知是猪哪部位的肥边,上面甚至还有黑毛。于是谁的碗里打到了肉就是人人关心的事。这被称之为“钓鱼”……就这样,每天临开饭前每个人鼻子比警犬都灵,打饭的离监室还有10多米就知道今天吃什么……说这一段是因为在看守所过任何节日,最大体现就是伙食上的改善。我经历了2个节日。即中秋节和国庆节。最大感受就是:人家过年我过节,人家过节我不晓得。中秋节之前,看守所就开始卖月饼。10元钱一封2个的散装月饼,而且是最差的豆沙月饼。没有来源也没关系,看守所有自制的“月饼”。大小和芝麻饼差不多,里面是红绿丝呀什么的,一个人发两个。这就是中秋节。我还记得那天半夜醒来,居然从铁窗中看见了月亮。成都的中秋夜是少有这么圆的月亮的,而那天月亮特别圆,特别亮。真的叫人触景伤怀。
国庆节要好一些。因为国庆是大假,7天。当然在押人员也就放了7天假。可以不学习,不劳动。电视从早上9:00放到晚上10:30。这是理论上的样子。其实当放到第4天时,就又开始了劳动。国庆期间的伙食所谓改善,就是中午打饭时打一洗脸盆的粉蒸肉。里面还有大约2/3的土豆。一洗脸盆要照顾38个人,每人最多也就是几块土豆了事。当然,国庆期间饭不像平时那么软,要硬些。饭里加的也是土豆。这就是国家给大家最好的食物。只可惜好景不长,10月1、2日一过,又是水煮冬瓜加白饭……

四 后记
写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以前我们从来不知道到底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是什么样子,而从正规媒体上很难得到这些材料。生活不是电视剧,我只想力求真实的再现那里的生活,让大家大致了解在我们国度里的另一个世界,把这篇文章作为一篇纪实资料。我无权也没有能力去评判这一切。我只想说,法律的根本精神,在平等二字。一个国家的法律是针对它的整体人民的,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对坏人也要与对好人一样依法处理,不能对好人就从宽从轻,对坏人就从严从重。只有法律对所有人公正的时候,任何一个人才有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拥有安全感。相反,如果一个社会纵容对一部分大家认为是“坏人”的人草率处理,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是维护了“好人”的利益,但是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隐含了对每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的威胁。如果能任意剥夺有罪者和嫌疑人的人权,那么也就有可能将合法公民和无辜者当作有罪者和嫌疑人,同样剥夺其人权。文革中的张志新不是在枪杀之前,被按在地上割断喉管,剥夺了她高呼口号的权利吗?推而广之,在一定的气候下,无视公民权,践踏公民权的“细菌”,就会以人们意想不到的速度突然迅速生长,危及每一个人,“好人”“坏人”统统无法幸免。不能保护罪犯的人权,也不可能保护公民的人权!
当然,记得有位哲人曾经说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况且中国看守所从以前的高温管理到现在的文明管理,已经是很大的进步。我们要时时记住一点:我们的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需要我们几代人的努力。本文中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写信告诉我。那是我的文化水平所限,希望大家谅解。本文欢迎转载,不过请保证文章的完整,谢谢。

中国司法现状
在看守所的人都是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疑犯)。我国的司法现实程序是这样的:假如某地有一起案子,首先当地派出所要立案。立案侦查后,该案疑犯由派出所挡获,但派出所只能关押24小时。在24小时内,通过掌握的证据或是讯问疑犯的情况表明疑犯可能有罪,将证据和对疑犯的讯问笔录送至区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决定是否刑事拘留。如果批准,疑犯将送到看守所开始刑事拘留。同时签刑事拘留书。刑事拘留最高不超过37天。期间,派出所可能还来就案情讯问疑犯,如果证据派出所认为不足,一般在刑事拘留期间予以释放,但如果派出所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把材料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批准,疑犯将签逮捕书。一般是“XX因涉嫌XX罪,现批准逮捕。”逮捕后,就不是拘留,而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要经过5个法律程序。一是区公安分局预审。分局派人讯问疑犯作案经过,同时分局审查派出所递交的材料。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将发回该案办案单位补充侦察。最后当分局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把材料连同起诉意见书移交到检察院。一切刑事案件在法院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所以二是检察院派该案的公诉人讯问疑犯作案经过。检察院又将审查材料,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又将发回该案办案单位补充侦察。如果实在证据不足,而嫌犯也一直没承认犯罪或是嫌犯犯罪是事实,但情节轻微,检察院就免于起诉嫌犯,将其释放。(这种事情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大概是1/200的比例吧)反之检察院将根据材料拟写起诉书,将起诉书递交法院。三就是疑犯会拿到起诉书的副本。这时的疑犯不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被告人。这里讲个笑话,起诉书上会写被告人的案情,用语一般比较夸张。有个人是抢劫,他的起诉书上写到:“被告人XXX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走被害人XXX40余元后逃离现场,后将赃款大肆挥霍耗用。”也不知道40多元如何称得上“大肆挥霍”。四是在拿到起诉半个月后,疑犯会拿到法院的传票,(案子小的一般拿起诉同时拿传票)通知什么时候开庭审理。五当然是开庭了。一般经过重重审核,证据是充分的,到这一步就等着判决吧。当然还是有万一。比如抢劫强奸的,被告人只承认抢劫,不承认强奸,而强奸又恰恰证据不充分,有可能又补充侦察。只有法院当庭判决后,才在法律上正式认定谁有罪。才由被告人成为罪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劳改犯。他们将送到监狱服刑,也就是“上山”。
从开始刑事拘留到最后判下来,就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刑期在3年以下的小案子一般都要3个多月。如果同案多,案情复杂,羁押6个多月才判也很平常。像杀人,绑架等十年以上的大案,必须事实清楚,取证较困难的,羁押上1,2年也不奇怪。反正就是这样,证据不足就找证据,但绝不可能放。所以刑事拘留被称为九死一生,而逮捕后就是“必死无疑”了。如果你请了律师,一般案子走得要快些。说到这里,我想说说律师。中国现在还处在一个人情和法制并存的时代,如果公检法都没有关系,就只能依靠律师的法庭辩护。请律师最好是请和公检法有点关系的,要不预审的预审员,法检时公诉人都会问你请不清律师,找他们为你请也不错。因为预审员和公诉人介绍一个人给律师事务所是要提成的,如果你再肯多出钱更好,要知道起诉意见书是预审员在写,起诉书又是公诉人写,公检法本是一家,我就不用多说了。但千万不要随便请个辩护律师,哪怕他在法庭上说得再好,审判长一句“不予采纳”就前功尽弃啦。那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另外请律师自己首先要懂些法。自从新《刑法》颁布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是几年刑期。甚至有6个月的有期徒刑(诈骗2000以下,盗窃1000-2000,抢夺1000元以下),有些不道德的律师也利用人们不熟悉新刑法欺骗钱财。小弟监室里有个人抢夺20多元,初犯。他家里请律师,问律师能辩护到什么程度。那个律师居然大言不惭的说:“我辩护肯定判十个月以内,你儿子要是不请律师,起码也是2年……”真的,就是这么说的,他家里寄给他的信上写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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