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6 次) 时间:2001-08-26 23:16:32 来源:xuxiang (boyxiang) 收藏
网友评论:微软离破产100天,我们离成功100年
最近一周来业界最重要的事件和话题大概要算微软官司的新进展了。美国地方法院的法官对司法部诉微软案已做出初步裁决,认定微软公司利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对竞争对手进行欺压,抑制了竞争和创新,损害了消费者权利,违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国内包括网站在内的传媒对此做出了迅速而热烈的反应。虽说大量的报道和评论依然是抄自海外的媒体,但在标题和内容上已经有了不少创造和发挥。诸如“微软大势已去”、“垄断毁了微软”、“业界同声喝彩”等说法不孕而生,不径而走,而且时不时地流露出一种愉悦的感情,洋溢出一派喜庆的气息,仿佛与同伴和路人说:“嘿,咱们赢了”;或是:“瞧,我们又打了一个胜仗”。
美国那边的微软案虽然挨不上我们这边的“三反运动”(反“维纳斯”、反“知识霸权”和“逆风飞扬”),缺乏我们这边振臂高呼的的道德形象和赶集围观的节日气氛,但确实同我们密切相关。在这个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大潮汹涌澎湃的年代,我们有一万个理由关注这个必将对产业的竞争格局和规则走向产生深刻影响的案子。但是由于处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背景,我们的关注、感受和反应也极易出现偏差和错位。
首先,仅凭此案初步裁决的结果来判断微软今后的命运肯定不能成立。不是官司输了,微软就只有死路一条;也不是官司赢了,微软就可以高枕无忧。这场官司事关重大,但远不是事情的全部。可是有些人不知处于怎样的考虑,居然等不及上诉和调解的种种可能性,急忙宣布“微软大势已去”,或煞有介事地分析微软“失败的教训”,好象微软已然是可供国人随意凭吊的遗迹或废墟。微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软件巨头,其产品、技术和活动渗入到全球信息化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同业界内外的用户、伙伴甚至竞争对手都有着千丝万缕、难以分割的利益联系,在此案中做出司法判决和实际执行判决,远非将你我这等匹夫拉出去崩了那么痛快和简单。媒体及其分析家们所惯用和钟爱的“炒作”,也许会误导那些仍对印刷品将信将疑的善男善女。
另外一些人有意无意的幽默或侥幸就更不可取。不少人有这种想法(公开说出来的也不是个别的):咱中国人真是好运气,微软还不及在这边细查或追究我们呢,自己的麻烦就出来了;让美国政府整微软去吧,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用盗版,至少这阵子微软顾不上我们了。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有几处不太健康、不太光彩的角落,如果没有道德和法律的防范约束,有时就会从中衍生出“无赖”的态度和“起哄”的行为,不过爱面子的人绝对要找一块遮羞布盖住前后两张脸面。不管始作俑者当初立意如何,时至今日,“反对霸权”已经成了这种想法和行为的遮羞布。至于危害和后果,业界人士自有评说,这里无须细论。
据说比尔-盖茨说过: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3个月(或100天)。这话确实反映了盖茨和微软的忧患意识。与此相比,我们倒是显得更加大度和乐观,绝对有历史的纵深感。比如,我们经常说到和听到的是什么“再次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实现跨越式发展”等令人着魔的话语。所谓“跨越工业经济,发展网络经济”,所谓“跨越PC时代,进入后PC时代” 等等,都是这类话语最新的IT版本。在一个PC产业刚刚成型、信息技术应用刚刚起步的国度,对正在积累和发生的变化不屑一顾,对尚不明晰的未来大肆炒作,这样的超前和乐观颇带有虚妄的成分。如果因为不喜欢微软就急于超越目前所处的PC 时代,在微软面前说出诸如“你们的时代结束了”之类的狠话,实在没多大意思,因为新的时代毕竟不属于你。
当然,微软在所谓后PC时代是完全有可能被超越的。这一点无庸质疑。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微软的力量和优势依然强大(否则也无需动用政府的力量解决问题了),而且调整能力也很强。微软在浏览器市场的后来居上和新推出的在线出租软件,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可以聚集和坚守在反微软、反霸权的大旗下和阵营中,矢志不移;但微软自己决不会停留在PC时代。3年或5年后,它或许还是业界的巨头和领袖,如果一门心思、聚精会神地同微软较劲,我们又要发誓超越后PC时代了。
真正挑战微软的是创新和竞争。美国政府之所以要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和制裁微软,正是为了保护和鼓励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创新和竞争,而不是为了声援和配合我们这里出现的“三反运动”。在多数情况下,美国政府、公众和微软的利益、立场是一致的,尤其是对外界(如“中国的盗版问题”)时。如果美国政府通过此举真的为创新开辟了新的道路,那对美国的信息产业和整个经济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注定意味着那里的大气候、大环境更加有利了,技术更新更快了,而我们所面临的压力更大了,对手更多了,差距可能更大了!
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胜利而欢呼,的确有些滑稽。也许微软离破产只有100天,但我们离从未赢得的成功又有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