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3 次) 时间:2001-08-26 12:30:03 来源:大雁独行 (大雁独行) 原创-IT
据北京晨报报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日请公证机关对一些提供网上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网站进行公证,以便通过法律途径向网站收取供下载作为手机铃声的各乐曲的版权费。此前,该协会曾向提供MP3歌曲下载或聆听服务的上百家网站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支付版权费用,由于涉及众多个人网站,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互联网的产生,使早先小磨坊式的盗版行为速度发展成了全球性的公开行为,之所以说公开,是因为网络本身具有的相对公开性,提供盗版的网站至少针对使用盗版的目标群体而言是公开的,否则,网站无法从中获得利益(这里所说的利益并不单指金钱,还有该网站因为盗版而使用户数量增加,“知名度”提高等所带来的间接或直接的利益)。
在互联网上被盗版的版权产品有很多,上面提到的音乐产品,以及影视产品都是非常容易被盗版的版权作品,这主要是因为这类产品本身往往具有流行性的特征,所以受到盗版者的青睐,此外还有一些老的作品由于受欢迎而市场上已经不见售卖也可能遭遇盗版,当然,盗版者的个人喜好也是一个因素。
互联网另一个极受欢迎的盗版目标是软件。可以说,全球上网的计算机不计其数,使用盗版软件的用户也不计其数,由于网络使盗版的成本大大降低(网上下载盗版软件的成本也极低),因此,在互联网发达、计算机用户水平较高的地区,网上直接下载盗版软件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多。还有一种网上盗版的形式,就是网上销售盗版软件光盘。最近因为要写一篇报道,笔者接触了一些盗版软件的经销商,发现一些颇有“知名度”的盗版软件(如有名的“藏经阁盗版软件”)现在都在网上“及时”发布产品信息,还提醒购买盗版的用户谨防假冒盗版的盗版。另外,现在由于刻录机的普及,网上出现了“客户定制”的盗版软件网站,用户需要什么,他们就为你刻录成光盘。由于刻录机价格不高,此类盗版网站只要很少的成本就可以开张了,因此这种情况如果不即使加以制止,泛滥开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以上所说的音乐影视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的盗版,尽管有一定的相对公开性。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隐蔽的,且盗版网站也大都不是正式的商业网站。这也是大多数网上盗版行为的共同特征。但是,有一类盗版却不是如此,商业网站也敢明目张胆的盗版。那就是象IT写手写的新闻评论等个人作品。由于个人对自己作品的维权在操作上有很多困难,这就直接导致了商业网站肆无忌惮的盗版行为。专业律师的建议是,先和盗版网站进行交涉,如果不及时解决就采取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上个月听一个网友说,他委托商建刚律师对在上海的一家网站提出起诉,定于8月2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在《起诉状》中认为:有四篇文章(总字数7780)的著作权属于原告。被告至今未支付稿酬,经交涉仍不支付稿酬,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许可使用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修改作品,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修改权。由于最近没有碰到这位网友,不知道案子处理的怎么样了,但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值得大家学习。
20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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